Re: [新聞] 立院三讀 「逼車」最重罰2萬4千元並吊照

作者: cc1plus (廢柴聯盟盟主)   2013-12-25 09:23:34
※ 引述《miskel (像貓一樣的過客)》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立院三讀 「逼車」最重罰2萬4千元並吊照
: 時間: Tue Dec 24 12:37:59 2013
:
: 推 skiptomylou3:前陣子在高速公路內線只是閃前面龜車大燈而已就直接 12/24 13:12
: → skiptomylou3:煞停,內線時速0km/h要變換到中線怎麼變換?速差那麼 12/24 13:13
: → skiptomylou3:大,還好我有把行車記錄器的畫面copy下來連同這篇 12/24 13:14
: → skiptomylou3:報導送檢舉看看好了 12/24 13:14
: → cwind07:公共危險就是讓人去告 什麼輪不輪 搞不清楚法律 12/25 09:07
我猜看狀態, 如果無故應該還是會罰.
如果有針對性的像 skiptomylou3 講的這樣,
還是可以丟刑事告公共危險罪. 順便罰逼車
高速公路逼車煞停的例子, 之前有網友有成功告公共危險的經驗,
一般道路就不確定了.
作者: yufengz (十年後見了)   2013-02-25 14:23:00
我想知道如果有人撞到人肇跳 去追然後擋它停下來算不算??
作者: LockJohn (拉客匠)   2013-02-25 15:08:00
一樓說的叫做阻卻違法事由,當然不算
作者: y3745   2013-02-25 16:47:00
刑法21依法令之行為,不罰;刑訴88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