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白錫鏗 /台中報導】
2013.11.15 02:36 am
台中鄭男去年駕車行駛河南路,貿然左轉撞死楊姓機車騎士,調解時穿大紅衣服,態度輕
挑、輕慢死者,被害人家屬義憤填膺,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將鄭男判刑8個月,並賠償被害人
家屬561萬餘元。
被害人家屬表示,鄭男去年11月18日晚間駕汽車,沿河南路往北欲左迴轉至對向,楊姓機
車騎士沿同路往南行駛,因鄭貿然左轉,楊煞車不及撞擊鄭的車子,頭部重創、送醫急救
不治。
楊男車禍死亡,鄭男至交通隊時還身穿大紅衣服,提及本事件嘻笑輕挑,宣稱事故發生是
楊男撞他;在調解時仍在被害人家屬前穿大紅衣服,毫無悔意。
鄭男否認輕慢死者,辯稱事故發生時載女兒返回學校宿舍,不慎發生憾事,案發後未逃避
責任,由女兒聯絡119,並配合員警調查,做完筆錄後到院探視被害人。
鄭男強調自己平日律己甚嚴,未有不良紀錄,事故發生後,一家人盡力彌補,他與女兒數
度致電表達歉意。
法官查出交通事故發生,楊男無肇事因素,鄭男應負完全過失責任,依過失致死將鄭男判
刑8月,判決鄭男償死者楊男的母親及養育他的大伯共561萬餘元。
【2013/11/15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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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開車在轉彎時其風險最大,應確認後方其它車輛都已讓開才轉是比較好,冒然轉過去
就算是被撞路權還是輸給直行車~不可不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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