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ryan910015 (Bryan)》之銘言:
: 我覺得讓機車行駛外側,還有兩段式左轉還有一個重要理由
: 機車在轉換車道是相當危險的事!!
這套法律要通過一定要有個配套
所有的民眾同時要有汽機車駕照,且每三、五年要求重新考照
名下有自用汽車的不用
汽機車需要的煞車距完全不一樣,汽車還會因為車重越重需要的越長
有自用車的汽車族,自然會清楚騎乘機車的壞習慣會在哪
也比較有辦法去躲
但只有機車駕照,沒有開過車的,永遠都不會理解到
平常騎機車的習慣,到底有多危險?
有開過車的,自然就比較會拿捏多少的安全距離才是足夠
沒開過車的,覺得可以就衝的到處都是
特別是只有機車駕照的年輕人跟只用機車代步的老年人
沒開過車的年輕人,雖然反應很好,但不曉得不可以進去的死角在哪
老人家反應慢,開車遇到,路也只好乖乖讓給他,撞不起
以機車的速度龜在快車道,遇到開5、60煞不住的,機會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