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國外的汽車台灣可以維修嗎?

作者: egh (一個人的南橫)   2005-04-01 19:07:56
※ 引述《aasa (逐夢雲光)》之銘言:
: 小弟有台Toyota scion tc
: 想要運回台灣
: 可是不知道台灣的toyota可不可以維修
: 像是考漆鈑金之類的呢?
: 可以的話 小弟才會考慮運回台灣
: (又有哪位大大知道怎樣把車子從國外運回台灣的流程嗎?)
: 煩請指點一下小弟
: 謝謝各位板眾了 Orz...
之前剛好有留著...
A、申請程序:
⑴個人申請輸入國外自用車輛,應於回國入境後繕具輸入許可證申請
書乙份(向經濟部貿易局書表供應處洽購)及檢討:
①護照正、影本各乙份(正本驗後發還)。
②國外持有之車輛證件正本~~國外之行車執照(Registration)、所
有權狀(Title or Ownership Certificate),或其他經貿易局認定之
車輛證件。其發照日期(IssueDate)應在護照所載回國入境日期之前

③留學國外學成證明文件影本。
④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或戶政機構核發曾在國內設籍之證明文件)
影本各乙份。
⑵持以上各件至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第一組(台北市湖口街一號,電話
02-2351-0271),申請核發輸入許可證。
⑶待取得輸入許可證之後,才可將車輛托運回國,並應按一般進口貨
物向進口地海關辦理報關納稅手續,並申領國內牌照。
B、注意事項:
⑴個人申請進口國外自用車輛,因須附國外車輛證件正本,證件不予
發還。故車輛自國外出口時,如出口國海關須核驗車輛權狀正本者,
請事先向出口海關辦理車輛權狀驗證手續。
⑵個人經核准進口之國外自用車輛,首次申領牌照時,限以進口人名
義向戶籍地轄區監理單位申辦。申領牌照流程如下:
①憑貿易局核發之輸入許可證,向進口地海關辦理報關繳稅。
②至行政院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證及噪音管制處:台北市中華路一段四
十一號,電話(02)2311-7722辦理環保測試,加蓋車輛排氣污染及噪音
合格章。
③最後再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監理機構辦理登檢領照事宜(詳情請逕
洽各有關主管機關)。
有點時間了...不知道現在還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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