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乘] [南下] 12/30(六) 棒球場=>新屋區公所(五月天)

作者: cuteya729 (~☆玲☆~)   2017-12-26 13:28:20
姓 名 :吳小姐 性 別:女
電 話 :確定後再提供
職業(學校):服務業
共乘使用交通工具:計程車
確切日期時間:12月30日五月天演唱會結束後
行經路線:桃園棒球場至新屋區公所
備註:依實際計程車車資均分
(目前有2個人,想在找2個人)
運用台灣大哥大試算車資為320-420間
若搭乘人數為4人,每人約1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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