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板規修改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7-12-08 21:00:48
※ 引述《surimodo (好吃棉花糖)》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C_ChatBM 看板 #1QAZuaXx ]
: 現行板規將進行歲末更新
: 因牽涉條文眾多
: 將開放主板給大家討論
: 一樣規則
: 違反規定者 處罰水桶30天
: 1.每人限回一篇 並直接以此標題回文 不得更改標題
: 2.可以按大寫E 修改內文 禁止自刪後重發
: 3.僅限於討論 板規之可行性及板務實施 切勿離題
: 4.討論請對事不對人 保持理性 謹慎言詞
: 5.此意見發表為預計開放7天 屆時會另發公告
: 主要更動條文如下
: 1. 廢除警告制度
: 2. 4-5 4-6 合併
: 3. 4-8新增關鍵劇情雷
: 4. 推文新增編輯文章
: 5. 4-11政治文修改
: 6. 7-1新增第三細項
: 7. 4-15修改
以前有板規規定要到C_ChatBM討論嫌皇,
現在可以在C_Chat主板公開討論也挺麻煩的嘛~
: 1.廢除警告制度
: 現行警告制度將以短期水桶作為替代(舊有紀錄將封存留給未來板主)
: 處警告一次將更動為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 轉文等相關罰則將依比例調高
: 並將相對應板規進行修改刪除
: 3-3 刪除累計水桶
: 3-10 全刪
: 4-2 全刪
警告就是合理化板主處罰的一種手段,我警告過幾次囉你不聽,
看起來就會覺得是被罰的這個人很欠桶,而不是標準有沒有問題,
而且說要廢除,我第一個贊成,身為當初把過去紀錄接手整理完的人,
我相信沒有人想繼續整理這玩意兒,竟然還要依種類、時間跟ID分類?
至於前面有人疑慮的警告處罰用水桶一週來替代是否太嚴這點,
那是相對於原本使用警告處罰的變成水桶一週才看起來太嚴,
要記得累計三警告是水桶一個月,換算成一週還划算的咧!
因此我覺得相對適合的配套是"初犯水桶一天",
這比起為了平衡罰則比例重新協調標準還要簡單很多,
而且留個水桶一天的紀錄也不像警告還要板主自己整理的,
對於被罰的人也有比原本警告的效果更好,
畢竟比起自己看公告或精華區,被水桶信通知更有感,
這是我覺得板主跟板友間應該皆可行的方案啦...有更好的歡迎說說。
: 2.4-5 4-6 合併
: 因兩條過於相似易造成誤導
: 將現行人身攻擊合併
: 修改4-5並刪除4-6
: 原4-5將修改為
: 4-5 〔人身攻擊違規〕
: Ⅰ 發文、回文、推文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
: 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二週以上。
: Ⅲ 前二項之違規,對個人之人身攻擊需經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 Ⅳ 主詞明確且使用之言詞有負面攻擊之意義者加重處分。
這合併對於板友檢舉方便很多,因為輕度還重度最終還是看板主感覺,
有些人只檢舉重度,但其實板主覺得會判輕度,然後就被無違規或未達違規過去,
但同廢除警告時說明的罰則比例問題,建議有個盡量板主與板友間皆可行的配套。
: 3.4-8新增關鍵劇情雷
: 有鑑於部分使用者會於標題透露足影響觀看樂趣之劇情雷
: 4-8 〔劇透違規〕
: Ⅰ 發文、回文之文章標題透露三個月之內之作品劇情或關鍵劇情者
看起來這關鍵劇情是因為基於原作三個月不夠用才衍生出來的吧?
但這個就算回歸舊制一年也不夠用,古早好作品早就超過了QQ
如果被蓄意放到標題雷還真的是除了引戰外也無法可治,
到現在還沒有人把像Ever17還命運石之門那種雷故意寫在標題的樣子?
對於這點還能說板友們算是非常自制,也希望大家能繼續保持這風氣,
雖然像我這種JOJO動畫黨被原作黨雷也只能摸摸鼻子趕快催眠自己忘記,
我剛剛什麼都沒看到...業障重...感恩seafood...
: 4.推文新增編輯文章
: 參考他板判例以及板規完整性
: 將新增編輯文章於推文定義
: 但並非修改文章主體也稱推文
: 而是編輯文章回覆推文者稱為之
: 3-2名詞定義
: Ⅴ 稱推文者,包含推(推)、噓(噓)、加註(→)、編輯文章回覆推文。
這個我跟房子人討論過,就只是看依系統為準還是觀感為準囉...
: 5.4-11政治文修改
: 放寬部分意識形態
: 負面攻擊回歸新板規4-5
: 3-2新增
: Ⅸ 稱中華民國議題,包含但不限於近代中華民國政策、政黨、政治人物、社會、公民
: 等議題
: 4-11修改為
: Ⅰ 發文、回文、轉文、推文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 但討論中華民國政治相關ACG作品或ACG相關政策者,不在此限。
經過多次的板務討論,除了本身是中華民國政治作品終於比較能討論外,
其他的事情怎麼看都沒變化欸XDDDDD
先不要說規定給不給討論好了...只要提到關鍵字就有魚自己上鉤怪誰?
不規定要管也是可以,就變成撒餌後就滿滿的魚在那邊跳,但不能捕而已,
不建議把推文罰回一個月,因為覺得隨便推個文沒差不小心自爆的實在太多,
除非那個放寬的意識形態有辦法避免...但從過往討論我覺得沒有辦法。
: 6.7-1板務連署新增細項
: 部分議題每隔數月即重複出現於主板
: 影響板面秩序
: 7-1新增
: Ⅲ 一年內曾有相同或相似議題將不予受理
我看大家很多公告嘴疑慮的人挺多的,連署提案卻這麼少,
這樣黑暗大法就是提到很失敗卻被推文連署通過,
輕鬆拿到讓某些人閉嘴一年的無敵星星咧!
應該沒人會覺得這樣很合理吧?
我還想看有哪個能人會提廢文、系列文連署呢...
最好每個月都當月經來一次~(誤
: 7.4-15修改
: 因應#1QAF9Fu3 (C_GenreBoard) 判決
: 4-15 〔特殊文章違規〕
: Ⅰ 發表交易文、廣告文、問卷文、市場調查,而未經申請者,
: 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 修改為
: Ⅰ 發表廣告文、問卷文、市場調查、營利性質之交易文,
: 而未經申請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 同時請切記
: 板主群不介入交易紛爭
: 請善用交易之相關專板
: 同人不限但其餘需宣傳請至C_ChatBM申請 如有變更或離上次申請過久請重新申請
: 活動文一律需經過申請 尊重彼此也避免不必要麻煩
因為這裡是"有人氣的大板"才需要為了組規站規大略規定這種東西啦...
說沒營利的讓票交易文還要證明是原價買原價賣嗎?
一不小心推薦文、情報文、宣傳文就變廣告文啦~
跟版權規定一樣是能不碰就不碰,這些定義就是寫越明越麻煩,
當然有本事寫成六法全書也OK,可是沒人想要看這種板規吧?
: 大概這些
: 板主要來去被窩睡了(′﹀‵)y~
作者: emptie ([ ])   2017-12-08 21:05:00
我看完了,給我乖寶寶印章不知道把原本的警告改成水桶一天 然後累計三次一樣一個月如何,就不用改一大堆本來的板規 也不用額外做記錄
作者: 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   2017-12-08 21:07:00
那你之前積案的ANSI勒?
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17-12-08 21:13:00
要方便 反污名
作者: badend8769 (壞結局)   2017-12-08 21:17:00
我有在看PP整理的警告哦==
作者: kopune (無限期支持 i☆Ris)   2017-12-08 21:18:00
廢除警告制度 這好像是我先提的然後我也有提過修改7-1 板務討論請移駕到BM
作者: zhiwei806 (Billy)   2017-12-08 21:20:00
我也要 分
作者: kopune (無限期支持 i☆Ris)   2017-12-08 21:21:00
防雷條款 照我的原定計畫是依某位大大的想法再辦一次公投
作者: badend8769 (壞結局)   2017-12-08 21:24:00
PP講話酸溜溜的
作者: leilo (Lei)   2017-12-08 21:25:00
累積三次這樣還是要看紀錄啊XDDD
作者: haohwang (haohwang)   2017-12-08 21:25:00
劇透違規是要水桶幾天?還是?發回文標題不能劇透,那推噓
作者: m01a011 (亞瑟)   2017-12-08 21:26:00
真想看大貓出來講一下(?)
作者: haohwang (haohwang)   2017-12-08 21:26:00
<-文就可以劇透?
作者: 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   2017-12-08 21:27:00
你怎麼最近幾次都是版務文 很無聊耶...大貓因為某種原因 只想看戲就好
作者: ul4fm4xk7 (小亓)   2017-12-08 21:59:00
防雷魔人整天想透過板規限制別人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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