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三民書局遺產戰未歇 高院再判創辦人長子

作者: godofsex (性愛戰神)   2024-03-26 21:13:45
三民書局遺產戰未歇 高院再判創辦人長子3173萬這條不用還
2024-03-26 12:20 聯合報/ 記者 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老牌出版業者「三民書局」創辦人劉振強過世,陷遺產爭奪戰。
三民書局主張劉生前經營三民書局與偉強、東大、弘雅公司等事業體,因資金調動所需,
借用長子劉仲文名義申設帳戶,劉振強死後,劉仲文擅自將解除保險契約,領得3173萬餘
元,提告要求返還。
三民書局一審敗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再駁回上訴、追加之訴及假執行聲請。
本案原告為三民書局,法定代理人為次子劉仲傑。
三民書局稱劉振強為了操作資金調度,借用長子劉仲文名義申設帳戶,以劉仲文為要保人
及被保險人,並使用帳戶資金繳納保險費,投保保險契約。劉振強死亡後,劉仲文擅自解
約,將3173萬解約金據為己有,讓三民書局受到損失。
高院民事庭審理後認為,三民事業體包括三民書局、東大、弘雅、偉強等公司法人,各法
人均有獨立的權利能力及主體地位,劉振強生前統合調度三民事業體轄下各公司資源,不
是僅經營及代表三民書局而已,也不是當然代表三民書局議約,所得資源不盡然都直接歸
屬三民書局享有。
高院指劉振強身兼4家公司負責人,借用子女帳戶是供個人操控三民事業體資源,且在子
女間頗具權威感,雖有告知子女會以子女名義購買保單方式調度資金,但未必會詳實告知
個人理財規劃、經營方式,一些決定都取決於劉振強個人之意,不受各公司董事會拘束,
實情是以父親(個人)的身分向長子劉仲文借名投保的可能性較高。
此外,三民書局匯入爭議帳戶的資金僅占全戶的部分而已,匯入時也未表明用於繳交保險
契約的保費;劉振強生前即將帳戶及保單資料交給三民書局會計代管,三民書局因此在劉
振強死後占得這些文件,不足以證明該帳戶及保單在初始即是三民書局所借用。
高院認為,三民書局不能證明劉振強是代表三民書局向長子劉仲文借名投保,劉仲文也未
構成不當得利或侵權行為,再判三民書局敗訴。
本案仍可上訴。
劉振強過世後,巨額遺產有需繳5995萬元遺產稅,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去年2月也全數徵
起。
https://i.imgur.com/ULKDvr8.jpg
老牌出版業者「三民書局」創辦人劉振強過世,陷遺產爭奪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856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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