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曾經以為中國最幸福》的bug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23-07-11 21:02:33
等我一下喔,矢板的原文是:
次の写真を見て頂きたいのですが、
私の知り合いも公判大会の死刑囚にされました。
應該翻成"請看看下面的照片,那是我認識的人拍下、在公審大會上的死刑犯照片"。
我那時候沒有注意到,這是一位攝影記者李振盛拍下的照片,
不是明夫的熟人被處死,而是他認識的人拍下的死刑犯照片。
這個句子不好翻,是我的錯誤,感謝指正。
(我上面貼了原文,如果我的更正還是不對,請再盡量指教)
我提供一下原文書的圖檔:

真的不好意思!
作者: FeverPitch (Fever Pitch)   2023-07-11 21:13:00
多謝,原來是這樣。
作者: medama ( )   2023-07-11 22:10:00
只看這句的話 原文確實是說他認識的人被判死刑可能原作者寫錯吧?或者是主詞的「我」不是作者?
作者: richardplch (小路)   2023-07-11 23:22:00
同m大。這句看起來就是「私」認識的人也被判死刑。
作者: wtchen (沒有存在感的人)   2023-07-11 23:52:00
推敢作敢當
作者: 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   2023-07-12 00:01:00
這段原文的前面是什麼?可否貼來看一下?
作者: castlewind (城中之風)   2023-07-12 08:01:00
想起以前谷正綱吐嘈老李的話︰共產黨不能信任 變節的共產黨更不能信任 不過 谷自己也混過共產黨......啊 說錯 谷正文才對
作者: richardplch (小路)   2023-07-12 11:11:00
會不會這句話其實說的是兩件事?次の写真を見て頂きたいのですが—>這張照片是判死刑的佐證私の知り合いも公判大会の死刑囚にされました。—>這句話是額外的註解,表示除了照片之外我也有熟人被判死刑。畢竟のだが是一種轉折的用法
作者: Qorqios (詩人Q)   2023-07-12 11:50:00
那第二句的「私」是誰?
作者: 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   2023-07-12 13:13:00
第二句的「私」有可能是李振盛,but....
作者: richardplch (小路)   2023-07-12 17:44:00
這是同一句的兩個子句,不是分兩句。如果這句話是矢板說的,那下半句的「私」當然還是矢板。所以整句話意思應該是「請看看這張照片…另外我本人也有熟人被判死刑的。」不過這只是我猜的,畢竟全無前後文。但很難想像會有年份錯那麼多的問題。
作者: medama ( )   2023-07-12 18:09:00
我也覺得是20樓說的那樣,矢阪是說他認識的人也在公判大會被判死刑不是說照片裡的人是他認識的人
作者: 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   2023-07-12 21:25:00
沒前文,那有後文嗎?
作者: Acoustics (IL)   2023-07-12 21:39:00
譯者大人解釋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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