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我說不,沒有對不起誰》在台灣是奧客嗎?

作者: mikevada (vada)   2018-12-17 12:34:20
最近買了一本書《我說不,沒有對不起誰》
裏頭的論點還蠻有趣的,只是不曉得是國情不同還是怎樣
總覺得書上的例子在台灣的話只會被當作奧客而發揮不了作用
以下是一段話:
顧客:這雙鞋第一次穿就壞了
櫃姐:這種款式以前還沒發過呢
顧客:我相信以前沒發生過,但現在發生了,我要退貨
櫃姐:我們看能不能修修看
顧客:我對修鞋沒興趣,我要退貨
櫃姐:收回損毀商品並退款,不符合我們的規定
顧客:我相信那是你們的規定,不過這雙鞋子我無法接受,我要退貨
櫃姐:您說您才穿過一次?
顧客:是的,所以我想退貨
櫃姐:你是不是穿著鞋子跳舞呢?
以下略.....
最後一番交涉後結果當然是退款了,
我很好奇的是,如果櫃姐一直堅持沒有這樣的規定,那就不會有後面的對話,
他可能還不會再理你
那顧客還拿回的了錢嗎?
顧客是不是變成奧客了?
作者: fosa (阿盛)   2018-12-17 16:32:00
國情不同,台灣東西有問題通常是換貨而非退貨,歐美才比較多會退貨,店家和消費者印象都是這樣,看Costco退貨率就知道
作者: Cendrillon (穿著布拉莢的惡魔)   2018-12-17 23:31:00
美國這種狀況大部分可以退,但不是全部,要看規則有些不是退現金,是退store credit美國商店會紀錄太常退貨的信用卡或會員資料,終止服務應該說奧客被容忍的次數多一點但不是永無止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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