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風雲作家名單缺林奕含 顏擇雅:應補上

作者: chernenko (我馬上來,安德羅波夫)   2017-11-04 16:28:49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P_L3bmA ]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風雲作家名單缺林奕含 顏擇雅:應補上、是她應得榮譽
3.完整新聞內文: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專欄作家顏擇雅昨日(3)在臉書上貼文寫道,在投票選出金石
堂年度風雲作家,與十大影響力好書的票選名單中,竟然沒有她最想投的作家林奕含,以
及林奕含的作品《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表示「我還以為看錯了」、「怎能因為人不在了
,就連候選資格也沒?」。
昨日(3),專欄作家顏擇雅在臉書上貼文表示,最近在給出版同業投票的金石堂年度風
雲作家,與十大影響力好書的票選名單中,竟然沒有她最想投的作家林奕含,以及其作品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以為自己「看錯了,反覆多看好幾次」。
顏擇雅說:「十位作家候選人,竟然沒有我最想投的對象。給我們圈選的好書中也沒有這
位作家那本書(指林奕含及其作品)」,她並指出,今年的頭號風雲作家「除了林奕含還
有誰?今年影響力最大的書,不就是《房思琪》?」,顏擇雅也問道「怎能因為人不在了
,就連候選資格也沒?」
顏擇雅建議,金石堂應該要「趕快亡羊補牢, 把林奕含與《房思琪》都放上選票」,因
為「這個榮譽是林奕含應該得的」。
網友看見顏擇雅的建議,也回應:「論年度風雲作家,非林奕含還能有誰?」、「最有影
響力應該是《房思琪》,畢竟當時幾乎每天新聞都會出現,沒看過書的也可能從評論節目
知道書籍內容」、「請大家不要忘記林奕含」;也有人評論「(10大影響力好書)我投《
做工的人》,房思琪的感覺無法體會」。
臺灣女作家林奕含,曾坦言自己有精神病史,在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出版後不久自
殺。其小說中女主角房思琪的故事,外界疑為林奕含曾遭性侵的親身經歷。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43164
作者: cryfiend (Finn)   2017-11-04 17:04:00
覺得給不在的人再多榮耀也沒什麼意思,畢竟獎項是拿來鼓勵,而不是緬懷或追諡
作者: fman (fman)   2017-11-04 17:14:00
覺得不給是對的,畢竟以書來說沒什麼影響,這個事件鬧這樣大是因為社會事件,而不是書有什麼影響,書賣這樣好也是因為觀眾想知道相關細節,而不是因為覺得書好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11-04 17:16:00
以影響力來說,這本書滿有資格的呀。而且又不是諾貝獎幹麻非得限在世的作家才能報名
作者: hunter05469 (Vera)   2017-11-04 17:29:00
票選「風雲作家」,以影響力為標準那林ㄧ定有資格
作者: widec (☑30cm)   2017-11-04 17:48:00
台灣2017年最有影響力的作家
作者: PeakOil (安寤生)   2017-11-04 17:56:00
應補上 書本身也有這個價值不管事件是否改變 名單本該有它 但其實也無所謂因為值得流傳的自然有人會留 直到沒人需要才會亡佚推測是房的故事是少數人才有的經驗 且主流無法理解或曲解做工的人 誠懇直指台灣多數人的現實 這些被有意無意忽略幫人發聲 這本書早該出了..但是 類似的聲音並不缺。 房的故事可能很久才會有一世才會出世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11-04 18:16:00
唉 真的都沒看南檢不起訴書 1 林與陳交往時 林已滿18歲兩人已無補教師生關係 2 除了林 陳並無其他交往對象 3證人們都說 林到處介紹陳 是她男友 從未提及性侵等事
作者: decorum (Festina Lente)   2017-11-04 18:17:00
不說那些風風雨雨 光論文字 林也很有特色 真可惜了才女
作者: PeakOil (安寤生)   2017-11-04 18:18:00
我沒有把書中完全當真來看哦 檢歸檢 林歸林 房歸房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11-04 18:19:00
仔細去閱讀本書 不難查覺房思琪對李國華情根深種
作者: PeakOil (安寤生)   2017-11-04 18:19:00
不得不愛上...
作者: PeakOil (安寤生)   2017-11-04 18:21:00
我不覺得那是情根...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11-04 18:22:00
對李正宮的描述 也頗多嘲笑她年老色衰 對比房思琪何等美麗
作者: PeakOil (安寤生)   2017-11-04 18:22:00
恩 以社會關懷 左派 公義bla的立場 別本更適合不是?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11-04 18:24:00
那些嘲笑女性老了的文字看來頗令人意外
作者: PeakOil (安寤生)   2017-11-04 18:24:00
那是不得不愛上 來讓自己相信和老師是真正的愛(自我防衛和自欺欺人)
作者: somia012 (Ravenclaw)   2017-11-04 18:24:00
有影響力的是林亦含本人及在她身上發生的事,不是那本書+1大部分人都是先知道事情才去閱讀那本書的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11-04 18:27:00
因為這一本書以揭露戀童性侵為號召 內容卻是在嘲笑女性沒有美貌的話無法抓住男人 正宮老醜 連李國華嫖的中國雛妓也是醜陋的在社會大眾已被誤導李國華影射陳星 陳星又被南檢證明其無辜
作者: PeakOil (安寤生)   2017-11-04 18:30:00
不論正不正常 生活方式有慣性的 包括半推半就的路 有心真的要分析都可以得到:她是被推的/她是自己將就了的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11-04 18:30:00
繼續推薦這本書 心態可議還是只有你們林大作家的著作重要 他人名譽都可不管?南檢辛苦蒐證 做出不起訴書 證明陳星無罪台灣人真的對司法不屑一顧呢
作者: somia012 (Ravenclaw)   2017-11-04 19:08:00
陳星無罪不代表他不可惡,林女自殺很可憐但也不代表她完全天真無辜,不起訴書的確打了很多(而且是超多)鄉民狠狠一巴掌。書就當成小說來看,畢竟當初就是以小說形式出版,那如果有人覺得這本小說的"題材"不錯而繼續推薦,我是不認為可以推論到什麼台灣人對司法不在意這麼遠啦...ps.我也不喜歡那些特別形容外貌的文字,到底想強調什麼呢?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11-04 19:11:00
問題是大眾普遍被誤導 李國華影射陳星 司法已還陳星清白男人外遇就要被誣賴性侵 戀童等罪名 你不覺得冤枉別人很可怕嗎?就連這篇新聞 也寫疑為 根本沒有什麼疑 南檢不起訴書已證陳星清白
作者: decorum (Festina Lente)   2017-11-04 19:20:00
陳星只是法律上無法定罪而已 他不清白 尤其他是已婚身份本不該搞婚外情 對象還是未成年的學生 一點職業倫理也無現代小說反映的大都是採取複雜衝突的敘事觀點 眾聲喧嘩甚至敘事者本身也充滿矛盾糾結 愛恨糾纏 拿難自清拿片段來指責備受煎熬 甚至付出生命的作者 實在失之膚淺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11-04 19:41:00
唉 南檢不起訴書看了嗎?1 陳林兩人交往時 林已滿18歲 兩人已不是補教師生關係你聽誰說的 未成年女學生?南檢不起訴都沒看 還跟人講道德咧實事求是很難?道德 就是不冤枉人 有幾分證據 說幾分話你知道這本書的初稿只有初戀 描述女學生跟男老師愛情 沒誘姦也沒性侵嗎?你們林大作家的親友認為不好 銷毀原著 檢方從閨蜜那邊拿到初戀的備份南檢不起訴書寫得清清楚楚 要譴責 請以事實為根據只有外遇是真的 外遇是男方一個人的錯?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11-04 19:52:00
未成年? 是不是有人還停留在13歲
作者: decorum (Festina Lente)   2017-11-04 19:52:00
Life is so easy and simple. Good for you.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7-11-04 19:53:00
這本書充其量就是攪渾水而已,作為作家本身還早得很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11-04 19:56:00
哈哈哈 你看完南檢不起訴書再發言比較好撩英文是不能掩蓋事實的一個當小三的成年女子在想什麼 我還真的不能理解每個小三都心裡苦 這我相信
作者: somia012 (Ravenclaw)   2017-11-04 20:06:00
想請問林女親友認為原稿不好而銷毀的部分是在不起訴書中的何處?
作者: PeakOil (安寤生)   2017-11-04 20:12:00
不起訴書很短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11-04 20:13:00
Yahoo新聞有不起訴全文刊載 在中後段
作者: ryouek (神遊)   2017-11-04 20:57:00
這本書有價值+1 作者過世之前的銷量其實就已經到四刷還五刷,就自製書而言是很亮眼的成績,也有深刻的書評(例如林立青)。無關作者本身的經歷,房思琪的故事讓人深思權力不對等和升學主義背景下的情感複雜度,這是過去作品少有著墨的議題,文筆也有獨特的風格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11-04 21:13:00
銷量好還不是因為主打真人真事 結果證明謊話連篇
作者: ryouek (神遊)   2017-11-04 21:28:00
如果你認為這本書及作者的價值就在於男女雙方誰對誰錯,足見您根本沒看過這本書,沒看過作家生前訪談與書評,甚至根本不閱讀文學作品。而在沒看過書而且作家已死的情況下還妄言踐踏,您和書中的老師水準也差不多。
作者: DoniVa (DoniVa)   2017-11-04 21:33:00
推ryo大
作者: cashko   2017-11-04 21:44:00
是因為自殺跟父母說誘姦才鬧大的,自殺之前書本身並沒有對社會造成多大影響力陳星如果不是強迫,那他問題就是已婚,但如果不是強迫,那也不是只有陳星有問題當然如果真是強迫則另當別論
作者: JX660 (JX)   2017-11-04 22:05:00
論影響力確實該要有林 並不是說肯定林 就代表《房》書正確或陳星有罪 而是這個作家與他的書確實讓很多人關注這個議題刺激社會去思考 台灣的補習班是怎樣的? 性侵的模糊界線?即使讀完之後不贊同林 但若沒有林揭開這個議題 很多人並不
作者: PeakOil (安寤生)   2017-11-04 22:10:00
推jx660
作者: ryouek (神遊)   2017-11-04 22:11:00
就說了自製書四五刷在書籍市場的力道是很強的,當時也持續掛在排行榜上,也持續有針對這本書的討論出現,包括知名作家和出版人。比起你用個人感受來評斷影響力,我比較相信這些實際存在的文章和數字啦。當然你如果是要影射國人不看書的比例居多的話,那就謝謝指教 XD 還有,來書板不想討論書,就請移駕八卦版吧,彼此都會比較愉快:)
作者: JX660 (JX)   2017-11-04 22:11:00
會想過這些議題 在讀書過程跟書對話 思考辯證是否同意書的的論點 本身就是很有意義的
作者: ryouek (神遊)   2017-11-04 22:12:00
推jx大 抱歉打斷推文XD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11-04 22:12:00
哈哈哈 林小三有你們這些知己 無憾了
作者: PeakOil (安寤生)   2017-11-04 22:12:00
很無力 這串下來只覺得自己書讀太少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11-04 22:13:00
當小三 犯刑法 神經病 都可以用文學來掩蓋隔壁棚的唐少萱 已經被定罪了
作者: PeakOil (安寤生)   2017-11-04 22:14:00
心裏試著反駁 卻比對方站不住腳 同時也陷入用情緒簡單二分法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11-04 22:15:00
這個不是主觀的文學筆法 是有客觀的法院認證南檢不起訴書 也沒多少頁 還爆了很多料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11-04 22:17:00
就書論 明明是虛構的卻說是真實的 與詐欺無異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11-04 22:18:00
既然連作者訪談都找來看 難道對於真相 反而沒興趣嗎?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11-04 22:19:00
我看不起那些用真人真事欺騙讀者的作者和出版社 林奕含不謹在感情上有道德問題 身為作家也是有道德問題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11-04 22:20:00
如果你仔細看完書 你會發現不少 房對李的愛慕之情 對李原配的厭惡 對李女兒的不耐這些都令人意外 一本女性主義著作 竟然有這麼多厭女情節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11-04 22:22:00
小說家賣書應靠文筆題材 次一點靠廣告 但謊稱小說內容為真人真事 那就是下流了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11-04 22:23:00
更令人吃驚 被李嫖的中國雛妓 竟然用了不少文字形容她醜陋被迫當雛妓也不是中國雛妓的錯啊
作者: hyde711034 ( 不合時宜)   2017-11-04 22:41:00
年度的風雲作家選她很合理阿
作者: YouthSouth (xenitis)   2017-11-04 22:45:00
有人說林的小說是女性主義著作?
作者: s085999449 (小貓)   2017-11-04 22:48:00
這次要推一下pauljet林充其量只能說是「風波」作家而已。更別說看完不起訴書,真的覺得她就是恐怖情人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11-04 23:50:00
當初她活著的時候,就有人猜這是她的個人經歷了,所以打從一開始,那本書的銷量就有受影響了吧我記得推薦這本書的很多女權運動者
作者: micbrimac (shark)   2017-11-05 01:22:00
幫推一下pauljet 論情論理都沒問題陳可以說是有通姦罪 但誘姦罪方面硬是要說他法律上無法定他罪 真的就太鄉愿跟一廂情願了 根本是站在預設他有罪的角度來看待整件事 你怎麼想他都嘛有罪
作者: vbqv (艾打逼)   2017-11-05 01:52:00
反對用書辦案 但林確實是風雲作家阿各種意義下的風雲阿
作者: cashko   2017-11-05 02:34:00
四五刷跟有當時有沒有十大影響力的程度是兩回事啊訪問時就有人提問是不是她了,一開始讓人覺得好像是她本人的故事這點也是引起注意的原因之一小說其實有意無意的有種房思琪的優越感參雜其中,不管是跟元配女兒閨密的比較至於陳的通姦罪,如果真是通姦也不是一方問題一個故事如果讓人以為或是誤以為是真人真事,其實從商業行為來講,會是比較容易被矚目的手法,雖然不確定出版社當時有沒有類似宣傳,但的確她活著時就有這種聲音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11-05 07:28:00
林奕含都明明白白的說過這是真人真事了 書中女主角全是她認識的人 是林奕含在新書發表會確實說過的 這就是欺騙讀者 所以說即使只以作為作家來看 她的道德也是低水平啊更不要說那些無端影射同心補習班是淫窟的情節了 已經涉及誹謗 她自殺很可憐 被她和父母欺騙的社會大眾、讀者和被污衊的同心補習班就不可憐?林奕含生前稱,小說改編自真人真事,「是由我所認識的4個女生的真實人生經歷,書裡面李國華的原型是我非常認識的的一個老師」林如果還活著 面對排山倒海的質疑 現在她是絕對會黑掉的只因為她死了才能免除這些
作者: cashko   2017-11-05 07:57:00
喔對,想起來了,她自己說過。其實她的書放不放進投票都是書店網站的選擇,放不會奇怪,不放也不會,他們自有他們的標準。但是看到沒有這選項而說應該放就很奇怪,沒有想投的這選項就不要投就好了,覺得是因為死了所以不放跟要金石堂應該亡羊補牢好讓自己投票真的太自以為了,那其他人也可以要金石堂放這本那本了林奕含本身是精神疾病患者,而且病況不輕,也許她並非惡意欺騙而是自己信以為真也是一個可能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11-05 09:30:00
投票名單不夠窮盡,排除了有潛力的候選人,反映一下也滿正常的吧。而且林奕含本人跟他的書要混在一起談,也太瞧不起小說了吧。光是這本小說的書評量,就滿應該放這本書的。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11-05 10:59:00
要解釋多少遍? 在社會大眾已被誤導 李國華是影射陳星而南檢不起訴書又證明陳星清白 推薦這樣的書 其心可議不起訴書有寫 林在親友面前說過真的很喜歡陳 愛不到就要毀了他 這種感情男人有 女人也有台灣人不信司法是一回事 明知其無罪卻要用模糊影射的方式毀其清白另一回事台灣社會如果可以容許這種事 下一個馬幼興 可能真會被送進牢裡了還有阿翰事件 林大作家意見令人不敢茍同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11-05 11:21:00
要討論作家八卦,還是回八卦版為好《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這本書是對某人的人格抹殺←這只你的詮釋而已。林亦含本來還打算書寫精神病這個題材,若非她的死亡,這本書跟她私生活的種種影射,也不會到無法收拾的地步。你把對她的道德評判強加在這本書上,不過是延續道德化的溝通方式而已。那些在事件中受傷的人是因為讀了林亦含的書而感到人格被侮辱,還是被這種泛道德化的討論方式中傷,每個人都看在眼裡。林奕含唯恐讀者忽視誘姦的議題,而加上「改編自真人真事」的警語(既然是改編,當然有虛構的成份,哪本小說沒有?),張亦絢則怕你太認真同裡她想談的議題,而加上「人類不宜」等嚇讀者的警語。哪一種做法比較好,可以討論,但說這就是意圖要攻擊某某人,也未免太天真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11-05 13:57:00
哈哈哈 書裡怎樣我跟你講過了 書外已有司法定錘 比較合理的作法是 把不起訴書附在書後 讓讀者知道哪些為假哪些為真
作者: pensees (happy ending)   2017-11-05 14:01:00
不管作家如何書寫得如何。但房思琪絕對是今年的風雲/最有影響力的書籍沒錯啊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11-05 14:01:00
你說某某人名譽不受影響 1 本篇報導都疑為了 2本篇討論竟然譴責某某人上未成年女學生 完全採用小說說法 不採司法證據 3 就是你了明明某某人名譽掃地 你還說沒有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11-05 14:09:00
講真的,跟她寫的書比起來,我還比較喜歡她寫的散文有些她的文學觀點是真的滿有意思的
作者: cashko   2017-11-05 17:25:00
她的風格寫散文更出色+1
作者: chi12345678 (to Terabithia)   2017-11-05 21:06:00
補教實名制
作者: MPSSC   2017-11-05 21:56:00
講白了點就左膠文青的理盲濫情愚蠢被一個精神病玻璃心小三的有病呻吟顯露無遺甚至被剪掉認證成了大笑話,為了扳回顏面只好把那本幾百塊的紙神格化以掩飾自己的蠢若成為一面照妖鏡,讓全世界知道台灣人的理盲濫情毫無法治觀念,的確是風雲人物扯甚麼文學造詣就免了,根本就由愛生恨小三誣陷作品
作者: garrickhsu (Pooh.H)   2017-11-05 22:25:00
她的日記和散文滿精彩的,我很喜歡。
作者: s085999449 (小貓)   2017-11-05 23:50:00
作品和人是分不開的,尤其林根本是犯罪者,已經不是還有得爭的「私德」了(都鬧上社會版面了),活著等被判刑她行文結構鬆散堆砌詞藻,同意寫散文會比較好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11-06 00:36:00
日記跟散文沒什麼印象,讀過她的訪談稿,滿有意思的我不會讀洪蘭的譯著,因為她譯得很差。在這個意義上,我也同意作品跟人分不開。對於林奕含生前事,你們好像相信自己很瞭解,並且使用強烈的負面字眼。就你們所說的事實來看,我是不會用同樣的字眼來形容人與書。幸好我們可以確定這次不會再有當事人受傷了。
作者: zucca (修羅)   2017-11-06 07:41:00
這些人嫉惡如仇成這樣,應該也很討厭自己吧。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11-06 08:34:00
當事人? 所以同心補習班老師是活該被污蔑成狼師嗎 只有奕含是人值得同情 其它真正的受害者全都無所謂 你這觀點也真是夠偏頗了的林奕含可明白說過認視那幾個女生 這都不算說謊 不然什麼才算說謊? 護航說謊的垃圾作家的人也不會是什麼好東西
作者: m6699 (<(‵▽′)> )   2017-11-06 10:49:00
我覺得作品和作家應該要分開看,作品本身並不對我的胃口,而這個獎項是選風雲作品的確有資格上榜,如果不論影響力是正是負的話。同一標準,我覺得洪蘭也可以上榜了風雲作家<--修正
作者: cashko   2017-11-06 12:41:00
結果辦案到最後都查不到那幾個女生也找不到其他受害人
作者: s085999449 (小貓)   2017-11-06 13:04:00
去看完不起訴書再來護航吧,裡面明明白白,她的可怕連雙親到最後都只能沉默形同放棄了,就你們在這邊。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11-06 13:34:00
樓上,世界對你來說,好像滿簡單的,談到林奕含這個名字,原來不是痛罵她,就是在護航啊。
作者: s085999449 (小貓)   2017-11-06 19:12:00
那你的思考和對事情對人的理解又何嘗不是呢?你的揣測請留著自用,你的否認我也沒有興趣知道。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11-06 20:44:00
我不認為應該要以意識形態或者道德判斷的方是否認一本書,您不在乎也沒關係,或許會有其他人在意呢^^
作者: cashko   2017-11-06 22:04:00
很難分開是因為這本書如果拿掉作者的新聞跟強調真人真事的宣傳,書本身受人矚目的程度是否會差很多。如果作者的新聞跟真人真事的宣傳無關這本,就比較能看出書本身帶來的影響,而不是新聞跟宣傳真人真事的影響,當然如果真的是真人真事改編另當別論,但改編應該是主旨一致或雷同才叫改編(例如丹麥女孩,主旨是異性戀的性向跟性別認同的改變。例如熔爐,主旨是特殊學校師長對弱勢學生的虐待性侵,他如果把虐待性侵寫成婚外情就不能叫真人真事改編),其他細節人物有所變動虛構當然沒問題,但是大方向應該是配合的。如果現實是婚外情被拋棄,小說成了性侵,那已經不算改編,因為整個主旨都不一樣了,她可以說現實的婚外情給了靈感,但不是來自現實的靈感都能叫做真人真事改編。當然作者已死,有沒有冤情不知道,但討論有沒有冤情又是另一件事了,以上這是從現有已知的事情來說灣生來了的作者被抓包說謊宣傳她那本書,書有沒有因此受到負面影響,作者有沒有被撻伐,就當時風波絕對是有的,假設今天是如果這本書入選,就算書中是真人真事,會不會引起輿論覺得不妥,可能性也是不低,更不用說房思琪小說如果不是真人真事的情況。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11-06 22:25:00
同意如果當初主打的是作家本身的特殊性(網路戰神、監工、灣生),作者本人的亮點(或者過去的經歷)與書籍本身就難以分割。我沒有看過灣生回家(紀錄片、書),根據新聞,她承認自己並非灣生,被質疑她不誠實。如果這些人是在這個意義上不看她的書,那是個人價值立場的問題(每個人都要選定價值立場),但如果是覺得這個人不可信(她聲稱有採訪神風特攻隊、吉野會,但其實沒有)那確實就是對書籍、紀錄片的評價。我覺得還是有可能區分出這兩種層次。以林奕含這本書來說,書上是寫「根據真人真事改編」,並不是寫「根據我本人的經歷改編」。林奕含的父母雖然說書中寫的是他們女兒的故事,但他們是否真的能代表她不無疑義。檢察官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在證據不足下不起訴,是否就代表林奕含說謊,也是另一個問題。be fair謝謝cashko對「改編」的釐清,經過你的說明,我好像比較「進入狀況」。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11-06 23:01:00
現在是質疑檢察官就對了,檢察官調查了數十位證人數十個證據比不上你一個小小的念頭"不起訴不代表事情沒發生" 你不覺得你的質疑其實根據非常薄弱?林說的是那些女生是她認識的人 可不僅是真人真事而已,且那些人都被陳星和同心補習班的人強姦,後來調查根本子虛烏有,這已經不是什麼單純的改編可以開脫的。影射破壞無辜第三人名譽+謊稱真人真事,林奕含根本是作家之恥因為她死了就盲目捧,完全是讓人難以接受的蠢事
作者: s085999449 (小貓)   2017-11-06 23:28:00
大概是自我中心以為世界繞著他轉的小孩子,我也真是,白費唇舌了呢^_^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11-06 23:53:00
這確實是我們認知的歧異。我的想法是,起訴與判決都奠基於「證據」。檢察官能取得的證據與事件當下當事人有沒有辦法蒐證/保留證據、相關當事人願不願意出面或配合有關。我是真不知道在林奕含已經自殺的狀況下,是要怎麼確定她有沒有說謊。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11-07 00:02:00
林奕含第一沒指控性侵 第二所有證據都指出他們是戀愛關係而你期望出現的性侵包含書中各女生的證據連一點點都沒有 一個理性客觀的人 對此只會有一個判斷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11-07 00:02:00
我並不是說陳星有罪,或者檢調能力有問題,而是你光從「真人真事改編」是無法直接推論到林奕含的書在控訴某個特定人(陳星第一份聲明也指出這點),並且難說「真人真事」是假的或真的。另,根據報導者的報導,林奕含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11-07 00:05:00
那就是所謂真人真事完全是鬼扯,因為自稱真人真事,檢察官信其說法而調查 也是浪廢司法資源 如果作家都學林奕含鬼扯真人真事企圖提高銷量 豈不社會大亂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11-07 00:07:00
跟編輯討論後,是以友人經驗來說明這件事情,似乎認定是親身經歷,算是解答第一個問題。我只能說我不是神。我能確定的事情是,目前的證據指出陳星沒有性侵林奕含的跡象,這點是要還給陳星清白的(但據此是否能論斷林奕含生前到底經歷什麼,這我不會下判定。 至於網友拿書告發的事情是發生在林奕含亡故後事實是,她生前並無打算控訴某人。(還給陳星清白←我是指那些參與鍵盤審判的網友)最後講一句吧。基於不起訴書,很多人可能選擇不相信「改編自真人真事」的語句,這一來與「林奕含誣陷某人」有一段距離,並且大概只能推論到她「廣告不實」(如果真的有人是因為「改編自真人真事」而買她的書,而不是死後輿論的影射),但是否依此推論小說沒價值,或者不真實,恐怕就太遠了。我個人倒是滿想看看推文某人建議的在小說後附上起訴書,好辨別小說情節是否「真實」海德格反閃、托爾斯泰曾性侵女僕,退一萬步,你認為作家道德有虧,著作便不該被閱讀,可能會讓很多人苦惱。
作者: MPSSC   2017-11-07 02:49:00
證據??所以南檢找了好幾個林小時朋友都證實林把陳星當男友介紹給朋友,難道說他們集體串證??這不僅汙衊證人還有妨礙司法的問題,為了護短連這種話都說得出口?也難怪一堆所謂左膠文青可以被一本小說牽著鼻子走哭倒在廁所,盲從沒有自我判斷能力,更沒有現實人際關係與法學常識對照林自己受訪對講到李國華得咬牙切齒,他沒藉這本小說洩恨報復的意圖???怪就怪南檢被74團女權者逼得查得詳盡,讓大家知道林生前的作為多麼不堪,就連爸媽都不配合調查了自己去想為何扯一堆五四三無法為林除罪,甚至他這本幾百塊的紙也有妨礙名譽的問題,不僅陳星,還有被他汙衊影射的補習班主任等
作者: garrickhsu (Pooh.H)   2017-11-07 04:13:00
會不會是第一次確實是被性侵 後來強迫自己愛上或是依賴?(許多受害者好像常會有這種心理) 不過當然還是以無罪推定原則為主..
作者: cashko   2017-11-07 04:21:00
小說是寫強迫自己愛,但是她批踢踢發文是說崇拜的對象說愛她所以她當然動搖....,病歷她有說強迫但又說是戀愛,我覺得因為她重度精神疾病,會有認知的問題,其實哪些真哪些參雜了她的想像而她也信以為真這已經難以求證了
作者: MPSSC   2017-11-07 10:35:00
去看南檢不起訴書,林的最初稿可是類似瓊瑤小說的作品,現在看到的出版品卻內容大不相同滿滿黑暗惡意;南檢都找到最初稿了還在腦補第一次被強迫,多不想承認就是被林給騙了?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11-07 10:39:00
她寫的昰小說吧。如果你認為小說可以拿來辦案,檢方就明白告訴你,小說情節有不同版本。僅此而已。
作者: decorum (Festina Lente)   2017-11-07 10:46:00
人類的愛恨如果能如此分明 文學就沒有空間了 顯然許多人只有閱讀三國演義的腦袋 卻拿來評點紅樓夢的糾結矛盾我還懷疑他們到底談過戀愛嗎
作者: garrickhsu (Pooh.H)   2017-11-07 12:06:00
初稿也未必就是真的吧。
作者: somia012 (Ravenclaw)   2017-11-07 12:55:00
判決書裡最清楚的就是那段了吧,包括世世在內好幾個林的閨蜜都作證"林表示陳是她的男友,以及他們發生過關係"
作者: MPSSC   2017-11-07 14:30:00
為了不肯認輸,連初稿是否為真這種話都說的出,講這種話等於指控提供的證人偽造證據,相關法律責任請自負,林的閨蜜也有在上ptt的而之前最愛小說辦案的就是看完哭倒在廁所的林迷,現在被尻臉剛好
作者: cashko   2017-11-07 16:20:00
g大意思應該是初稿內容未必符合真事,畢竟是小說
作者: MPSSC   2017-11-07 16:40:00
那如何後來對大眾出版品就是真實的?初版也是林自己寫的,所以林迷還是在影射有人妨礙司法捏造事實?也多虧南檢的認真突顯整件事的荒唐可笑
作者: recscy (央金)   2017-11-07 23:07:00
南檢新聞稿有寫林女的諮商紀錄提到被強迫喔南檢的結果就是無法確定有沒有被強迫,法律上無罪推定。但是也沒有證據證明林肯定沒被強迫。
作者: lattenight (拿鐵不想睡)   2017-11-08 01:11:00
某樓工讀生夠了吧,在八卦版講不夠還把那裡的風氣帶過來... 這裡是book版,不是你的個人觀察版,也不是你的科男版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11-08 01:56:00
其實也沒有證據證明陳星不是被林奕含強迫的所以林奕含有可能強姦了陳星 也有可能被陳星強姦 這兩件事由於都沒有證據 處於同樣可能性的位置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11-08 10:08:00
確實被泛道德化的陳述激怒了,sorry。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