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布萊恩.史蒂文森《不完美的正義》

作者: chingjuwu (rita)   2016-06-06 17:48:58
網誌圖文版:http://chingjuwu.blogspot.tw/2016/06/blog-post_6.html
題名:不完美的正義:司法審判中的苦難與救贖Just Mercy: A Story of Justice and
Redemption
作者: 布萊恩.史蒂文森 Bryan Stevenson
譯者:王秋月
出版社:麥田
出版日期:2016/06/04
破TED紀錄,鼓掌最久的演說-布萊恩.史蒂文森:我們需要談談不公
http://tinyurl.com/nujlnku
收到出版社寄來的試讀本,稍微先翻閱了目錄頁及最後一頁的作者附註,雖然簡短,但能
大致了解本書的議題是在探討冤獄與死刑,不得不佩服出版社在目前的社會氛圍下,出版
此書的勇氣。
連續的隨機殺人及弒親事件,讓台灣社會瀰漫著一股哀傷與憤怒的氣息,而司法審判結果
的不符民意期待,更讓民眾對司法的正義感到失望,最終導致「廢死」與「反廢死」的對
立卻忘了根本的問題-司法存在的意義並不是簡單的二分法可以闡述的。
56歲的布萊恩.史蒂文森,人生有超過一半的時間,都在為需要各種法律協助-特別是遭
受錯誤的指控與定罪的人,辯護及奔走。本書是他三十年來的案件紀實,以被錯誤定罪的
「華特.麥可米利安事件」為主軸,穿插其它真實的案件,集結成冊。其內容令人訝然,
原來、法律所建構的正義是如此的不完美;原來、自由平等的美國,一點都不平等,許多
人在未站上法庭之前,便因其膚色、種族、財富、地位而無法獲得公平審判。
以「華特.麥可米利安事件」為例,華特的原罪是身為黑人卻與己婚的白人女性有染,導
致他成為警方在急於破案下的待罪羔羊,警方不惜捏造不實目擊證言、無視所有有利於華
特的證據(包含複數人提供的不在場證明),也要將之起訴定罪。而清一色的白人陪審團
以及正義的天秤早就將傾向某一邊的法官,也毫無疑問的接受那漏洞百出的證言,在沒有
任何實質證據下(凶器等)判處華特死刑。即便後來證人良心發現翻供,承認自己的目擊
證詞全是假的,法官也能以:沒有證據能證明目擊證人最初的證詞是假的為由,駁回再審
請求。總之,這是個荒謬到讓人不敢置信,這居然會是真實事件的審判。
經過六年努力,布萊恩雖然成功讓華特無罪釋放,然而,華特卻因為這場不公的審判失去
一切,即便最後法院還給他清白,在世人眼中,他仍是「犯罪者」,晚年的華特因失智症
而需介護時,有不少養護中心便以此為由拒絕收容他,可以說華特的一生都因為這場不實
的指控而毀了。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的條文再多,也有其不足之處,人贓俱獲的現行犯,罪證確
鑿,犯罪事實明白,但非現行犯呢?誰又能保證定其罪的證據不曾經過人為操弄?縱然法
律無法完美,也不該將這不完美視為理所當然。
"我覺得有必要對大眾解釋,華特究竟教了我什麼。華特讓我明白,為何我們得改革這個
對待有錢的犯罪者比窮困的無辜者更好的刑事司法系統。一個把需要法律協助的窮人擋在
門外,把財富與地位看得比罪責更重的系統應該要改變。華特的案子教會我,恐懼與憤怒
會威脅正義;它們可能感染整個社區、整個州或國家,讓我們變得盲目、不理性且危險。
……我告訴大家,華特的案子教會我,死刑的議題並不在於人應不應該因為自己犯下的罪
而死。在這個國家,關於死刑真正重要的問題是,我們應不應該殺人?"~~摘自「尾聲
」一章
當你評斷一個社會的特質,不是看他們如何對待他們社會中的富人和權貴,而是看他們如
何對待社會中的窮人,被譴責者,和監獄中的囚犯。因為就是在這樣的關聯中,我們開始
真正深刻地去了解我們究竟是甚麼樣的人。~~by 布萊恩.史蒂文森
作者: naminono (諾諾)   2016-06-09 22:46:00
推推,感覺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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