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今天開始全面退出博客來購書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3-26 10:13:56
剛剛看到這篇
是沒辦法洗風向的
查了一下
http://www.ursalary.com/detail.php?id=17926
這篇文剛剛查一下也發現應該是部門別不同造成的情況
看原PO應該是資訊管理前後端的工程師
你現在這公司,我建議你去外面面試看看相同的職務
現在網路事業起飛
SI相關的薪水工作
整個都跟以前不一樣,一直在成長
現在碩士畢業沒45K
根本別想請到稍微厲害一點的工程師
所以主管自然對你態度很好
因為你不是免洗的員工
另外博客來應該不是這一兩年才成立吧?
財會部門都成立多久了,通常會上勞基法都是被檢舉
沒被檢舉誰那麼閒會去查你
也就是說檢舉的員工根本不在資訊部門
而是財會部門
而且為什麼2014是責任制現在變成有加班費?
是整間公司都這樣還是只有資訊部門?
就我所知,現在一堆老闆針對資訊部訂出特別優待方案
因為資訊部門越來越難找人,寧可多花點錢和福利把人留好
讓系統穩定
你覺得主管很好,人不錯,是你個人感覺
是你部門,不代表全都這樣
我身為一個消費者不爽的事情就是你一間成立那麼久的公司
財會那幾天很忙是例行的事務
被查到了,還是被檢舉了才出來要解決
阿這公司也頗ㄏ
我不是公司員工,但你只代表你一個人的立場
我看的是整個公司制度的問題
對一間一年賺我三萬多元的公司,當然啦,這鼻屎大的錢他們也覺得nothing
付了什麼樣的社會責任
這是重點
另外很多人不太了解勞基法
沒有公會可以經過勞資會議處理
一般公司沒有就算了
這麼大的公司,攸關勞工權益的事情隨隨便便
好啦
也就是說公司從來都"不知道"有這些法規?
因為被查到了
所以發現
哎呀
原來我們博客來違法了
才去調整?
那博客來法務跟HR幹什麼吃的?
通通回家吃自己好了啊~
勞基法才幾條而已,這是明知故犯~ 不是不小心
那之前這麼這麼晚下班的女生的安全誰顧?
那要是我女朋友或我老婆
我不去找立委一起上報紙才怪
這不血汗? 那請問怎樣才叫血汗?
你自己人手不夠,不去多請人,不去外包
你能用的資源和現金這麼多
讓女生留下來作帳做到凌晨,別說女生
就算是男的也不允許
然後不要幫資方講話
像你那種10~1點的加班
臨時講的按照法律要報兩倍以上的加班費
算是特別加班情況
請問公司照實給?
我覺得台灣人有一點很好笑
就以前遇到一間廢物公司
現在遇到一間比較不廢物的
就會把違法視為合理
速限50,上次超速80,這次超速70了,所以就合情合理?
為什麼要訂勞基法?
也不是有給加班費就能一直加班
像當年過勞死的南亞科技員工
他一個月領加班費加本薪可以領到快十萬
他只是個新進員工而已
就一個月領到快十萬
那你想想他加班多久
最後死在電腦桌前面
還沒30歲就死在電腦前面
勞基法很多是避免員工過度操勞影響身體健康
導致很多併發症,過勞會導致心血管疾病上升。
人體是有其極限的,上班是很高壓的狀態,一直處在高壓的狀態
會讓人體受不了,而中風等等。
過勞之島的案例,外科醫生開刀開到一半換他開刀開到一半中風
幾個人知道? 我也是看了這本書才知道
就算一間小公司
資源不足,人手不夠,也能想辦法外包
弄到女性半夜回不了家
然後內部員工竟然是解讀公司一時不查
也難怪台灣的勞動法規執行的爛成這樣
我是在BOOK板看了板友推薦的[過勞之島]這本書
裡面因為過勞死的工程師,醫生,護士,保全~
每一個案例都讓人看了痛心
很多人會說,這也沒這麼嚴重,就是超時加班而已
是阿~因為加班的不是你,我們很難感同身受
而且當事人很多盡責又認真
等你掛了~哭的只有家屬
大家罵一罵,風頭過了,就繼續
因為社會很多人就是反正死你家的乾我屁事啊~
我繼續爽爽用便宜就好
但不好意思
我就是不爽你賺我錢還叫女性員工他馬的半夜留下來作帳
你林丕容有陪那些人一起上班熬夜嗎?
所以不要幫你的老闆說話
這麼久了,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
不要像我們軟體板tutor ABC才好笑
大主管去問HR說自己合乎勞基法
結果過了一陣子又被台北市政府查到第二次
上榜兩次,無限光榮
我也只是消費者,一年買個三萬,對博客來也不痛不癢拉~
請記得一件事情!
你現在在一間公司很好,不代表整間公司都跟你一樣。
當然我還是很肯定博客來至少針對違反勞基法做了改變
這已經比台灣一堆廢物公司,惡性不改好多了
希望你們不要再次上榜,如果博客來一年以後都沒上榜
會考慮回去買,畢竟人都會犯錯。
我覺得肯改,真的已經蠻了不起了。
但不代表這次就沒關係。
PS:底下推文別再跳針我不找鴻海,華碩blabla開刀,這次就針對博客來。
那天鴻海華碩上榜了,我再去科技板戰ok?
鴻海我最近沒什麼朋友在那邊上班,華碩我已經很久不買他們產品了。
※ 引述《blueshuyi (blueshuyi)》之銘言:
: 手機打字排版,若造成閱讀不適,請見諒。
: 我想了ㄧ整晚,ㄧ直在猶豫適不適合在這裡直接回文,我不是要幫博客來說話,但身為博
: 客來員工之一的我,我想說說我對這間公司的看法(因每個人工作屬性的不同,我的情況
: 不代表全員工的情況,也不代表公司聲明,僅代表我個人心聲)。
: 首先說明,為什麼這次會發生違反勞基法事件,聽說是因為那日剛好是財會部門的月結日
: ,如果有待過財會部門的應該會知道那幾日會有多忙,又因為財會部門都是女生,也確實
: 為了趕結算在那日忙到了零晨。這是確實發生的情況,公司沒有要卸責的意思,而在事情
: 發生後,就也已找各部門代表開會,討論日後不得已需加班時的女性員工安全問題。
: 接下來,想說說我們公司的上下班狀況。
: 我們公司是彈性工時制,8:30-9:30之間可自行安排,8:30來17:30就可以下班,9:3
: 0來就18:30下班,以我個人的作息,我都是上9:30-18:30的時段,每天大概到18:40
: ,我就會準備下班,偶爾可能因為忙不完,才會待到七點多,但ㄧ定在19:30前就閃,要
: 不要加班,說真的都是自己的決定,公司或主管從不要求,主管甚至希望我們要有自己的
: 下班生活。這次新聞爆出後,主管還很認真的問我:你覺得公司有強迫員工加班嗎?我當
: 然說沒有XD 因為說真的,博客來和其他家電子商務相比,應該算是養老院等級的了,就
: 我所知,在其他購物中心工作的朋友,8-9點後下班都已成常態。
: 另外,在博客來加班,是可以報補休的,要轉成加班費也是可以。這和我的前公司相比,
: 是天壤之別!!前公司是家上市公司,表定上班時間是9:00-18:00,但為了要有足夠的
: 開會時間,較高層的員工是早八晚八,我也有幸參與了幾次早八會議,加班就是你自己的
: 事,沒有補休也沒加班費,除非你是在假日去支援;但為何卻從未爆出違反勞基法事件?
: 只能說,越大間的公司越懂的如何去規避。
: 以我自己的親身經驗,前陣子博客來網站不幸在某日大折扣日出問題,雖然員工不是24小
: 時制,但這種情況下,還是只能摸摸鼻子在晚上10點打開電腦去處理問題,ㄧ直忙到零晨
: ㄧ點。當下我主管就傳訊息要我隔日睡飽再進公司,還提醒我要記得報加班時數,我隔日
: 也就真的安心的睡到10點才上班。若要真的照勞基法來看,應該也算違法了吧??但面對
: 會員買不了書、被罵翻的情況下,說真的,各位鄉民應該也會覺得:「你們博客來就是要
: 搞定」,應該也沒想過員工違反勞基法的問題吧?不過我們處理的心甘情願,不是要抱怨
: 的意思,那天造成大家買書的不便,還是很抱歉。
: 最後,博客來是不是血汗工廠,真的只有員工才知道,以公司福利和制度來說,我真的很
: 滿意,從前公司轉進博客來雖然不到二年,但仍然沈浸在進入夢想公司工作的喜悅,你所
: 出付出的努力,是可以看到實際的成果和收獲的。我相信此次的事件,會讓我們公司在制
: 度上更謹慎小心,也多虧了這次,我們員工的福利又更優沃了ㄧ些 :)
: ※ 引述《femlro (母豬教2號異端審問官)》之銘言:
: : http://bola.gov.taipei/ct.asp?xItem=94627869&ctNode=76327&mp=116003
: : 因為擔任板主
: : 剛好在查勞動局的違法事項
: : 查到
: :
作者: icyfang (艾晞‧菲恩)   2016-03-26 11:00:00
"2014是責任制現在變成有加班費?"很想問這句哪看到的XD根本不用檢舉啊,出缺勤有打卡紀錄,直接查打卡紀錄就好覺得要噴也不是不行,但是不用添加各種臆測來造謠吧XD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3-26 11:35:00
你沒看連結嗎連結裡面內部員工說的啊文章2014年發的內文寫責任制 上一篇說有加班費啊
作者: icyfang (艾晞‧菲恩)   2016-03-26 11:41:00
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工時報加班叫責任制?裡面教育訓練也亂寫一通,真不知道這是哪來的員工XDD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3-26 11:47:00
你跟連結同部門?
作者: icyfang (艾晞‧菲恩)   2016-03-26 11:48:00
連結裡講的如果是文化事業部他講的很多都是錯的。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3-26 11:51:00
你可以去檢舉那篇連結把事實說出來你同一個時間點也在那?
作者: blueshuyi (blueshuyi)   2016-03-26 11:52:00
我對違反勞基法這事沒有太大意見,畢竟違規是事實,後續就是等公司的改善更完善。只是我不是系統工程師,也沒待過科技產業,所以無法評論其他系統公司,但畢竟工作經驗也久了,如果是比電子商務、內容媒體或旅行社,我還是願意給予自己的公司正面評價。
作者: icyfang (艾晞‧菲恩)   2016-03-26 11:53:00
如果他2014年在公司3年,那他在的時間我幾乎都在
作者: cashko   2016-03-26 11:53:00
為什麼猜測上一篇是系統工程師?
作者: blueshuyi (blueshuyi)   2016-03-26 11:54:00
也感謝版主願意替博客來的員工發聲,能因此爭取到應有的工作條件對我們都是更大的加分。
作者: icyfang (艾晞‧菲恩)   2016-03-26 11:54:00
而且其實上一篇我也不覺得是前台系統工程師XDDD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3-26 11:57:00
那你趕快去檢舉那篇 我覺得不實的毀謗也不應該存在Ursalary有檢舉制度 不需要註冊另外會說前一篇是工程師是因為他說他遠端上班系統故障。好吧,我自己腦補 不過看起來公司真的不錯。 至少很多方面是人性化的
作者: flyingwhale (____)   2016-03-26 12:36:00
書版變成勞工版... 嗯..
作者: Vassago (單身真是一種罪)   2016-03-26 12:56:00
這值得給推
作者: Louis819 (反)   2016-03-26 14:14:00
推你,要常態加班就是人請太少,不然外包啊
作者: a031405 (a031405)   2016-03-27 01:52:00
作者: JazminLi (Jazmin)   2016-03-27 02:25:00
2015年初 有很多職業被踢出責任制的合法範圍 不知道跟這有無關連
作者: hgfx123 (泥沼浮花)   2016-03-27 02: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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