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見黃燈「他停、他沒停」釀追撞! 警到場前又車禍

作者: eulbos (反串魔人)   2024-04-15 16:12:54
1.媒體來源:
TVBS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記者 洪彩綸 / 攝影 呂振成 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見黃燈「他停、他沒停」釀追撞! 警到場前又車禍
4.完整新聞內文:
發佈時間:2024/04/14 12:53
台中發生機車追撞車禍!有騎士在路口看到黃燈,減速停下來,但後方騎士認為黃燈要儘
快通過,就撞上前方機車,兩名騎士在事故地點等警方到場時,一輛汽車要右轉,騎士停
下來,也遭後方機車擦撞,同一個路口,兩起機車追撞車禍。
民眾拍下,台中太平這處路口,四輛機車同時倒在地上,發生什麼事?
警方調出路口監視器,多時相路口,有騎士發現燈號由綠轉為黃燈了,減速停下來,但後
方小貨車右轉閃過,再後面這一輛機車卻沒停,撞上去了。
兩名騎士都沒有受傷,但是他們在等警方到場時,一輛休旅車要繞過車禍現場右轉,一名
騎士停下來禮讓,後方另一輛機車也擦撞到前面這輛機車,就這樣同一個地點,兩起擦撞
意外。
意外地點在這裡台中太平區中山路二段與環太東路口,上個月六號下午兩點多,王姓騎士
黃燈停下來,被後方機車追撞。
太平交通分隊分隊長翁鉞勳:「發生事故後應於後方擺設警示設置警示,用路人以維交通
安全。」
第二起車禍時間是在第一起車禍發生後的十幾分鐘,警方說,當時還有其他車禍案件正在
處理,因此還沒到場,不過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條第4款規定,雖然車禍肇事後
,不得任意移動肇事車輛及現場痕跡證據。但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或有人受傷且當
事人均同意移置車輛時,應先標繪車輛位置及現場痕跡證據後,將車輛移置到不妨礙交通
的處所;另外也有規定,可以採用攝影或錄影等設備來記錄,避免因為小車禍妨礙交通,
或間接造成其他車禍發生。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455275
6.心得及附註:
小弟平常都騎很慢,遇到黃燈騎過去大概騎到中間旁邊就綠燈了吧
所以小弟每次遇到黃燈幾乎是必停的~
前後煞車迅速從輕按到重然後維持住,輪胎會有一些輕鳴聲然後順利停在停止線前
不然那種林蔭大道的路口,硬騎過去根本全部人在等我,才不幹這種事哩
只是最近發現啊
後面飆仔有夠恐怖的@@
都會突然按喇叭+高速從我正後方切到我左邊刷過去...
所以到底為什麼明明還很遠
一堆人不停下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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