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初判表出來談和解比較好嗎?

作者: louiswei1986 (CPdemon)   2023-04-26 15:50:45
※ 引述《nekobe5124 (吾輩は猫である)》之銘言:
: 我3月10日發生車禍,在十字路口停紅燈時
: 被後方自小客車追撞
: 去警局做筆錄警方認定對方全責
不知道你去哪間警局,但通常警察不會說這種話,
怎麼認定不是他說了算,他也不應該說這種話。
: 我有輕微的扭傷,復健2周左右
: 2週前有拿到診斷證明書
: 機車擋泥板和後照鏡有毀損
: 也已經在事發一週內修好
有受傷醫療費用或是修復費用都準備好。
如果你有因此減損薪資或收入的話,
診斷證明書最好有寫明需休養不適合勞動等。
: 4月12日有去申請初判表
: 但前幾天打電話去問
: 警方表示要一個月才能拿到
: (大概要等5月初了...)
初判表只是描述現況,不是責任鑑定。
: 問有經驗的人說最好提早和解
: 拖越久對我越不利
: 之前對方保險員跟我聯絡時
: 態度蠻硬的
: 只願意用車子折舊價賠償
: 我提到我有受傷才延後和解
受傷的話就能以刑逼民,六個月內要提告,
所以過了六個月當然對你相對不利,
在這之前最好就先談攏。
: 這部份談判我沒經驗
: 我手上只有事故圖和照片
: 我該不該等初判表出來再談?
總之該賠的就索賠,當然一些支出、損失或車資可以加進去,
但如果身體真的沒什麼大事,也不要想發車禍財,
通常合理的索賠應該都會賠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