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交部預告修法 遭檢舉若符條件可免罰 併

作者: vi000246 (Vi)   2022-02-16 11:39:32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鄭瑋奇
3.完整新聞標題:
交部預告修法 遭檢舉若符條件可免罰 併排停車可連續舉發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立法院去年12月7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條之
1修正案,正面表列46項可供民眾檢舉的交通違規事件;去年12月22日總統公布後,目前
仍待交通部完成相關配套子法修正後,才會正式上路實施。交通部本週已預告修正「違反
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部分條文」,除明訂民眾僅可檢舉道交條例7
條之1所列違規外,另將民眾檢舉輕微違規案件明定能以勸導代替舉發、併排停車列入得
連續舉發態樣等,目標今年上半年上路實施。
交通部路政司長林福山表示,道交條例母法通過後,一定都會有一些子法要修正,包含實
際執行的細節、罰鍰基準等,目前正在進行相關程序當中,後續完成後就會依道交條例第
93條規劃,提報建議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14日預告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部分條文修正,首先修正民眾僅得檢舉違反道交條例第7條
之1第1項表列的46項違規行為,包含駕駛人未戴安全帽、行駛中手持使用電話、手持香菸
、點燃香菸影響他人、違規超車、迴車、闖紅燈、闖平交道;在高快速公路未依規定變換
車道、未依規定使用路肩、行駛中項外丟棄物品、車輪或輪胎膠皮脫落等。
每年最大宗的檢舉案就是檢舉違規停車,這次明定僅可檢舉在路口、行人穿越道、人行道
、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違停
;以及併排停車、占用身障停車格等違規行為。
另外,交通部這次修正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部分條文中,特別將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
序,且情節輕微的案件,明定檢舉時也可以勸導方式,免予舉發。交通部表示,輕微違規
這件事情,應該不分警察機關攔查或是民眾檢舉,加上去年立法院修法時有特別關注這件
事情,所以這次在子法中條文明訂。
不過未來法規修正通過正式上路實施後,在正面表列民眾可檢舉的46項交通違規項目之中
,僅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行為屬
可勸導免予舉發案件;交通部表示,其他可檢舉項目的違規行為,若是因閃避突發意外狀
況、客觀具體事實是不得已的行為,仍適用可勸導不予舉發規定。
現行道交條例中對於以逕行舉發併排停車違規是不能連續舉法,這次特別將道交條例第56
條第二項併排停車列入得連續舉發態樣,未來若有併排停車違規,且駕駛人、汽車所有人
、汽車買賣業者、汽車修理業者不在場或未能將汽車移置者,可每2小時舉發1次。交通部
表示,雖然可連續舉發,但還是建議民眾直接報警後將違規車輛拖離現場較恰當。
交通部表示,目前該子法已正式預告修正,預告期為60天,後續預告期滿後會看各界所提
意見,評估子法是否還有需要調整的地方,若沒有就會在完備相關行政程序後,提報建議
施行日期給行政院,由行政院拍板上路時程,目標今天上半年上路實施。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831085
6.心得及附註:
看不太懂微罪不舉是啥意思
某些違規行為只能叫警察
但警察可以不舉發?
這樣不就等於只有表列的項目才能檢舉
其他的即使發簡訊也沒用了?
重機自助餐的日子快實現了
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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