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臨停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5條,開罰300元到600元
違規停車
同56條,處600元到1200元
以警察裝瞎不做事的南部來說好了
把車牌一遮,基本解決99%的檢舉人
"假設"違停案件警察主動開3成,7成由民眾檢舉而來
等於罰單直接打三折,只要一片口罩即可
賺翻了吧
更何況在座各位都知道,警察主動開三成就是笑話
在南部沒人檢舉、報案
就算你擺在公車格、車道上,也少有警察開單
(連勸離都呵呵)
所以我今天想違停,遮擋車牌的期望值超級高
民眾唯一解法就是報案請警察來(別自己掀開口罩)
但警察來了就會舉發嗎??? 他就敢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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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接獲報案的警察都能對佔用道路、公車格視而不見了
我只能說別對警察太多期待
同時我也非常敬佩在這種扭曲的社會氛圍下能夠照章執法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