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檢舉右側超車相關問題請益

作者: Martie (馬提)   2020-06-20 14:36:01
半個多月前檢舉了一件同車道右側超車今天被退案了
退案理由如圖:https://imgur.com/mYpFjy9
事發的行車紀錄器如下:
https://youtu.be/hUT2Uy85oig
https://youtu.be/h2EJVVj_5f4
分別為前後鏡頭的片段,但送件時只有附上前鏡頭影片
依照事發影像本來是推測應該是有符合右側超車違規定義的
本人並非檢舉達人,也很懶惰,只有自己認為很危險的違規才會花時間剪片送件
6月至今也才送過4件而已
雖然行人沒有走行人穿越道,但我已經擋下並揮手示意他通過
該車卻從右側行人面前刷卡過去,實在是很危險,也因此才會檢舉
想請教各位,承辦員警給的理由是否合理:
「非汽車超越汽車,安全距離未有明確定義,違規事實尚有爭議,不予舉發」
個人是覺得有點奇怪,被超車的非汽車就不構成違規的話
那四輪路上遇到兩輪是否愛怎麼超就怎麼超?
安全距離沒有明確定義這句更讓人不解,那不就等於法規裡面的安全距離只是寫爽的嗎
因此想請教大家,承辦員警在右側超車違規的實務判定上是否都是依照這個標準?
如果是的話我也就認了,如果不是的話,本案是否有申訴空間?
懇請板友們不吝指教,謝謝大家
作者: kutkin ( )   2020-06-20 14:43:00
其實現在真的是愛怎麼超就怎麼超隔壁car板也是很多人不爽是說你這樣會害到自己,讓很好,但先看後面有沒車後面有車會被撞
作者: vlee (932989726)   2020-06-20 15:03:00
建議你騎慢車要靠右,後面四輪都快撞到你了,你卻要煞車停下讓違規行人
作者: goto   2020-06-20 15:07:00
你是送右側超車還是超車未安全距離
作者: Samuellu (JellyFish水母魚)   2020-06-20 15:13:00
真心建議...你慢慢騎先過,不然行人走過去,然後被撞到搞不好還牽拖到你...
作者: kutkin ( )   2020-06-20 15:25:00
行人不就站中線等你了,你停下來有點多餘...
作者: jackilee (海狗)   2020-06-20 15:27:00
行人路權,根本呵呵
作者: DATION (昊仔)   2020-06-20 15:44:00
說真的 你這樣很危險而且完全沒必要 路人是違規穿越馬路你為了禮讓違規路人在車道上停下來會造成追撞
作者: WeGoYuSheng ( ♂開啟另一扇薇閣的門♂)   2020-06-20 16:00:00
開Lexus的真的一堆這種開車法的咖 就是鑽 好像要牠採煞車等一下是要取牠尊爵不凡的命似的 不過你這樣完全停下來要路人過是有點過頭啦 就慢一點嚕過去
作者: goto   2020-06-20 16:07:00
他沒回答右側超車欸...間隔是指半公尺以上吧呃,我繼續翻判決書,我發現超車的見解好亂喔= =不過汽車含機車吧不知道是不是你靜止被認為非超車,可是那個要因紅綠燈而靜止啊...
作者: kutkin ( )   2020-06-20 16:28:00
要停是可以 先看後面有沒有車。否則你這樣也是白讓不是嗎
作者: goto   2020-06-20 16:29:00
有一篇就小客車超機車被用右側超車開單臺東地方法院107年交字第19號行政判決繼續翻,希望理出一個規律= =
作者: kutkin ( )   2020-06-20 16:29:00
鄉下後面沒車我都讓呀 怕他突然發動
作者: fck01 (IDF)   2020-06-20 16:34:00
借問平常行駛可以跨到公車停靠區嗎?
作者: ookimoo (如風)   2020-06-20 16:35:00
台灣警察與相關裁定人員素質就很差 建議你多送審幾次或者直接越層級去市府或啥的投訴反正這些很多法盲也在當而且超愛吃案
作者: bennybennyb (隊長痘)   2020-06-20 16:39:00
所以只要行人等,車子就不用讓了?難怪等到天黑都無法過馬路Xd後車撞到也是未保持安全距離跟注意前方車況啦
作者: kutkin ( )   2020-06-20 16:42:00
不是不讓,如果是斑馬 紅燈也讓
作者: LieFang (冽芳)   2020-06-20 16:43:00
行人違規欸 沒理由讓他過呀☺
作者: shachitw (殺氣)   2020-06-20 16:43:00
要糾結這個的話直接打電話去問或者寫意見信箱往上送,法規確實規定不能右側超車沒錯,但實務上很少開到這條.因為你是當事人,所以覺得警察的意思是告訴你汽車可以隨意超過機車,但更多時候是機車超汽車,包含紅燈時後方機車鑽車縫要進停等區,那都是一樣的東西,爭議太大了
作者: kutkin ( )   2020-06-20 16:44:00
路中雙黃 就已經是很不適合停下才畫雙黃
作者: p1598523 (阿宅)   2020-06-20 16:49:00
行人有在看車的話 我會減速通過
作者: TokyoHard (東京難)   2020-06-20 17:16:00
你這樣讓很危險,開車的話更危險.建議不要.
作者: bennybennyb (隊長痘)   2020-06-20 17:41:00
台灣劃標線有在考慮行人嗎?
作者: dwyanelin (wade)   2020-06-20 17:59:00
台灣沒道路禮儀的人這麼多,右側超車難免
作者: dick01411 (D.C.)   2020-06-20 18:13:00
我是覺得不用讓違規的行人,反正他開車也一樣違規。
作者: h189530 (HHHH)   2020-06-20 18:49:00
警察認為你是檢舉超車間隔非右側超車
作者: moonzone (蟲)   2020-06-20 19:30:00
先檢舉行人違規吧 你停下讓違規行人 結果行人以為後面的車會跟著停 被後車追撞更慘
作者: zhtsai (宅大叔)   2020-06-20 19:47:00
你似乎搞錯法規了,同車道右側超車首先他是在你同車道後方變換到右側車道超過你又變回和你同車道才成立處於同條車道的併行和超車並沒有違法啊..
作者: goto   2020-06-20 20:03:00
那不是二次變換車道嗎民國107年10月4日行政院第3620次會議交通部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常有民眾將二次變換車道超越前車之行為與同一車道超車之行為混淆,並將其行駛應遵守之規範及處罰混為一談(例如誤認變換車道從右側超越前車係違規超車行為,衍生舉發及處罰疑義),為解決前揭爭議,有明確定義本條例超車行為係指汽車於同向或雙向僅有一車道超越前車之行為
作者: zhtsai (宅大叔)   2020-06-20 20:43:00
樓上G大,修正草案三讀通過了嗎?
作者: goto   2020-06-20 20:49:00
還沒,不過看他算解釋條文然後交通部71.05.17.交路字第11583號函說: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有關汽車超車及讓車規定,應適用於同規則第97條之雙車道。至於在四車道,應屬變換車道超越,其行駛應依同規則第98條規定。感覺就是他們已經講了快40年,乾脆寫清楚在法規內好惹覺得交通部也要把路口超車講清楚,明明台灣大多數路口都沒立標誌,很多人都覺得路口就是不能超車。
作者: yayaorz (壓壓毆啊繼)   2020-06-20 22:36:0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定義就是不在軌道上以原動力行駛之車輛(包含機車)。一堆條文都寫汽車駕駛人,照這個垃圾承辦的見解,機車闖紅燈應該不罰
作者: goto   2020-06-20 22:44:00
我有結論了,前車靜止不算超車= =不知道有沒有後車曾經覺得前車太龜,用處罰條例47-5檢舉他XD
作者: ming791218 (悠然)   2020-06-21 07:20:00
同車道超車的關係?
作者: tonybbbb (東方行B)   2020-06-21 08:57:00
你去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章第二條之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車)。 法條上均為統一 但像是闖紅燈這種的就會另外說明
作者: toulu (迷上黏土臉正妹)   2020-06-21 10:05:00
老實說你也有問題,而且對方如果不想讓除了右側哪有空間超先改進自己的觀念吧,這種其實沒必要讓,要讓也要看後面車建議你不要花時間申訴了,你自己騎車觀念也要修正如果我是後車我不一定會超,但會賞你喇叭
作者: ga652206 (Sing)   2020-06-21 12:07:00
還好你騎車 要是你開車後車很大機率看不到你讓行人好心讓違規行人 只是增加他下次違規機率罷了斑馬線離你讓行人也不過幾步距離開車剛過斑馬線看到前車突然停住反而會嚇到你自己有沒有注意到停在剛過斑馬線不到2秒點要是路上行車都突然停在斑馬線後才更危險要是後車停住 更後面準備過路口車輛反應不急追撞才更慘要不是白車有切後面黑車根本不知道你在讓行人不要以自己眼光當作理所當然隨便停在路口
作者: tonybbbb (東方行B)   2020-06-21 12:42:00
禮讓只要三個枕木就好 超過就不受限了
作者: zxc2027 (柯基的屁屁~讚)   2020-06-21 12:43:00
我如果是後車也會覺得前面的是在沖啥毀...........
作者: ga652206 (Sing)   2020-06-21 12:56:00
講到底你在乎的只是被汽車超車(刷卡)白車切完黑車再看到你急煞你有在乎?要是行人光看你手勢跑過去被白車撞是不是又要怪別人?
作者: camryvvti (CAMRY)   2020-06-21 21:16:00
左邊是雙黃線 你忽然停那誰知道你要幹嘛? 從後車看來你要嘛是準備違規跨越雙黃線 要不然就是驟然停於車道後面的車流會覺得你才是欠檢舉的那一個
作者: KMTGG (國冥黨不倒,臺灣不會好)   2020-06-21 23:25:00
行人違規我是一律不讓 除非快撞到我才會停 不過我會把他罵一罵完全不懂沒違規的幹嘛要讓違規的 就算是行人也是一樣 他還離你那麼遠 真的沒必要讓
作者: ire999 (西瓜)   2020-06-23 09:00:00
你離行人這麼遠 對方又沒有要穿過來 你停路中間沒被撞也好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0-06-25 00:29:00
您的檢舉內容貼了整條法規 是要檢舉右側超車 還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再者您已經處於停止狀態 右側超車比較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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