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ge5566 (Doge56)
2020-05-29 12:14:27如圖
知道自己違規了但是還是想問xD
https://i.imgur.com/ZXcrKNc.jpg
這邊是臺南海安路
綠色為行車的方向
黃色為我的行車路徑
如果知道的人應該蠻熟悉這邊雙向中間都有隔一個類似人行道的區域(可以下去B1
那天凌晨我為了到對向
騎上人行道然後下人行道
警察是開第53條第一項 紅燈迴轉
這樣 算是紅燈迴轉嗎?
還是單純沒依照號誌或騎上人行道?
算是給自己一個教訓吧qq
作者:
Anyotw (Yoman)
2020-05-29 12:17:001800跟900的差別
作者:
Doge5566 (Doge56)
2020-05-29 12:51:00順便請問,熄火牽過停止線,走過斑馬線再發動騎走,有違規嗎你超過停止線就是闖紅燈啊,單純闖紅燈基本要素而已好像不是欸,越線受罰好像又是另一種
樓上推文的問題,警署交字第1010148162號函了解一下
作者:
YenLiu (Coca)
2020-05-29 14:24:00停止線前 上人行道可以跑申訴看看改罰600
作者:
buzz1067 (buzz1067)
2020-05-29 15:04:00我怎麼印象看到版上熄火牽車被檢舉新聞 最後申訴沒罰
作者:
berniex (全力以赴不後悔)
2020-05-29 15:20:00熄火牽車在人行道:牽車。熄火牽車在行穿線:行駛,真棒
熄火就不是駕駛啊,政府函令又不是法律真的上法院法官只看法律才不管你行政命令怎麼講
查完了。所以是違規,但是你申訴上法院的話,沒有違法,這結論對嗎?但花太多時間,還是不划算
他有個分界 你說車子壞了 沒帶鑰匙 申訴會過鑰匙插在上面 就很難揮
作者:
hakkiene (努力中~~~|||~~~)
2020-05-29 17:34:00熄火迴轉台北很多警察都這樣做...
機車熄火就已經沒動力 所以牽車等同行人的意思法規上也沒規定不能用牽車於人行道或過馬路有時候就會看到開單員過馬路用牽車的原因在這同樣的 之前我有看過黃牌的雙人都沒戴安全帽就算檢舉下去也是失敗 因為法規上就有漏洞在牽車就當作你帶著暈倒的老婆移動而已
作者: goto 2020-05-29 22:45:00
依警政署在101年9月17警署交字第10133556號函請交通部列舉的牽引機車定義,只有機件故障、事故原因或牽引至人行道停車格可視為行人。在路口車輛號誌紅燈的情況下,超越停止線牽到對向、右轉與透過行人綠燈牽到待轉區而後行駛,皆視為機車駕駛人。
作者: premacy (小寶) 2020-06-03 21:14:00
前方若是紅燈就是紅燈迴轉,綠燈就是未依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