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這樣逼車的理由和意義是...?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020-04-02 01:29:54
※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銘言:
: 今天就跟平常一樣也是順順的騎車,沒有刻意要惹到誰
: 但就這樣被莫名其妙地逼車了,影片如下
: https://youtu.be/WKxIsbwEb9k
: 我知道某些人準備要開始炮我怎麼不靠右邊騎(怎樣,我就是喜歡騎中間啦~
: 但該車道也不是禁行機車,也是可以擁有合法路權的
: TDN-0189這輛計程車硬要逼離該車道
: 左側車道就是禁行機車的車道了,逼車把我逼往我的左側
: 被人檢舉吃了罰單是要幫我付罰款嗎?
: 會這樣逼車的理由是? 看不慣機車騎中間嗎?
: 而且有趣的是,我讓路給他了,結果他也沒能快多少
: 實在不理解這樣搶道的意義何在?
: 有人能理解這種逼車駕駛的思維到底是?
這是我前陣子遇到的
https://sendvid.com/oc9u91d7
可以看出我原本行駛路線是跟在前車ATF正中間
卻被逼到偏移到比右側輪胎更外側的位置
但是沒有車道線,所以沒有構成我變換車道
逼車應該是沒辦法過
要是問我這個行為的理由和意義的話
大概是為了這個吧
https://imgur.com/YgEM65Q
我是送逼車,但警察改成45條了
所以45調應該是比較好舉發的項目
作者: uphiloxygen   2020-04-02 01:34:00
這樣擠真得很危險 至少有舉發成功 恭喜剛好在擠你時 沒有車道線區域 學到一個案例
作者: toulu (迷上黏土臉正妹)   2020-04-02 01:58:00
讓對方吃罰單就是爽,但大車是有可能看不到你的
作者: uphiloxygen   2020-04-02 02:07:00
大車有死角是肯定的 所以更要注意啊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我覺得台灣普羅大眾沒這個概念我都在想逼車的人 在排隊時 後面的人肌肉比較大是不是也會自己讓開 所以肌肉大的人不用排隊 ;)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020-04-02 02:24:00
他從我左邊車道後方一段距離開過來的,除非他連擋風玻璃都是死角啦
作者: PaulPierce34 (Braveheart)   2020-04-02 02:42:00
被大車這樣逼超危險,豈止是逼車,謀殺了吧
作者: kill466 (kill)   2020-04-02 08:41:00
後方追上還看不到前車 這真的是台灣大車日常好幾起都是後方追上轉彎直接輾過去上面說肌肉大讓我想到這個 https://youtu.be/tRZ0QEnyfiw
作者: scott032 (yoyoyo)   2020-04-02 08:49:00
樓上那影片笑死 有開車跟沒開車態度差太多XD
作者: john09935087 (菜鳥106級)   2020-04-02 09:47:00
真慘,騎個車還得先健身才能對付機掰人
作者: ll8833 (183)   2020-04-02 10:51:00
你運氣比較好遇到改別條的,多的是直接不舉發QQ
作者: Radiomir (Radiomir)   2020-04-02 11:19:00
因為這個case真的危險, 所以才用另外的法條處罰~
作者: uphiloxygen   2020-04-02 11:19:00
那個影片真的很經典 下車時忘記自己身上沒有鈑金 XDDD
作者: Radiomir (Radiomir)   2020-04-02 11:22:00
逼車的法條是43 I 3、4款, 要成立要符合構成要件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020-04-02 11:23:00
這影片空間實在是有點爛阿...
作者: malegob (馬拉各比)   2020-04-03 13:32:00
為什麼我看的時候,都會斷斷續續的,大家會這樣嗎
作者: cuteneo (Neo)   2020-04-03 16:46:00
上傳水管比較好吧,這個平台有夠頓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020-04-03 16:48:00
真的很爛,下次不用了
作者: q1001a (國停中)   2020-04-03 21:34:00
斷斷續續+1
作者: VL1003 (路人V)   2020-04-04 09:14:00
這影音平台就好處就上傳者看不到,其他都輸水管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20-04-04 20:13:00
那個影片剛好可以讓一堆不懂逼車與不當超車之差異者瞭解。前者認定上就是要有時間密接上的連續衝突,後者就像原影片般超車後無後續,簡單說若想製造逼車甚至被攔車要有後續行為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020-04-04 20:29:00
eric正確。以現在警察的判斷來說是樓上這樣沒錯,但像我這個例子對方就很明顯知道我的位置,還是用車體硬擠過來逼迫我改變動線,卻不能判逼車我個人很不滿意,如果連續行為的話我都希望能用恐嚇/妨礙自由/強制罪送辦
作者: Rum8137   2020-04-08 00:34:00
等影片等到頭髮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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