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怪自己粗心
停好車後沒拍照
認為這種倒霉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今天收假回家
傍晚要用摩托車遍尋不著
以為車被幹走,打電話去拖吊場問才知被拖吊
但記得沒有停紅線或黃線
晚上去領車後
得知是6/12上午8:52就被拖走
(前幾天剛好沒用車,週五又回南部,今天才知)
但在拖吊場看照片後我很確定被移車
我本來是停機車車格最側邊
但被移到隔壁的殘障汽車停車位去
然後我另一邊還空了半個車身位置
因為我停車都習慣停側柱
但照片是停在殘障車位 且車身已被立起來
判斷應是有人想插入我左邊位置
所以把我車立起來順便拉往殘障車格
現在想請教:
1.我停好車沒有拍照,去警局問看了監視器距離滿遠的
值班警員說他印象雖無照片但可申訴,一人有一次機會?
2.機車格前的店是好樂迪,去問說有監視器但黑白的
(該店幹部説如果要看監視器要請警察陪同)
請問我自力救濟應該就只有以上兩種方法嗎?
或有前輩可分享有其他解法-
移車+保管費已付$350
被移去紅線600就算了,被移去殘障車格1200...
1200+350...(痛T皿T)
再請前輩不吝指點,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