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eojang1230: 我昨天找過免費的法扶,把資料跟情況都說給他聽過 05/19 12:29
→ leojang1230: 其實大致上也跟樓上一樣想法,就是以刑逼民,但因為 05/19 12:30
→ leojang1230: 我手上現在有正常的估價而是且北區大店,律師請我直 05/19 12:30
→ leojang1230: 接上法院拿給法官看,兩相對照,除非遇到恐龍,不然 05/19 12:31
→ leojang1230: 法官應該也會先選擇叫我刑民事分開,因為當事人不同 05/19 12:31
→ leojang1230: 再者就是二張估價單不同,可以要求第三方重新估價 05/19 12:32
→ leojang1230: 到時候如果重新估下來,或許我手上會多一張新王牌 05/19 12:32
→ leojang1230: 這些的前題都是如果那個傷者不會跟車主同流合污.... 05/19 12:33
法扶不收錢你就當聽聽就好
先回答你維修價錢合理不合理的問題
法律上確實是以應有狀態也就是毀損前的價值去認定
鄉民會跟你說交給保險公司也是因為保險業有個公定折舊表
但是 前面板友也說了 今天換做是你停紅燈
有個白目屁孩鑽車縫 把你後照鏡整個撞斷
去車行報修 報個800 請問你會很貼心跟屁孩說
"哎呀 我這台車也開了五六年 這樣好了你陪我殘值200就好~"
如果你以後都這麼貼心我當然沒話說啦
但現實來說大部分的人當然是我修多少報多少
如果照你說殘值四、五萬的車 修起來八萬算很合理
然後那種車行跟你說什麼大修工錢照趴數打折算你聽聽就好
因為我沒記錯公會其實是有開單項維修建議價格
只是機車行很少在開發票 大家為了加減賺會讓你這扣一點那扣一點
但絕不可能開報價單給你 因為這樣其他同業跟消費者
不就都知道我的工錢抓起來怎麼算 給自己找麻煩嗎?
而且你去有開車自然知道 請問原廠維修哪個不是工錢分開算
為什麼換成機車就不一樣"一定"要打折算給你 四輪歧視兩輪喔??
最後請你搞清楚你是"被告""被告""被告"
要不要刑民事分開不是你能決定的
但是刑事看起來過失傷害很大機會跑不掉
你又爭取不到和解 那檢察官幾乎看一看就會起訴
然後對方只要另外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就好 不用花錢請律師也不用繳裁判費
一審車禍鑑定下去大概就是判個幾個月有期徒刑 可能易科罰金讓你繳個幾萬給國庫
最後判決 好啦讓你維修費折個兩萬 但是前科照背易科罰金繳個3-6萬不等
從刑事偵查開始到一審結束跑完少則一年 多則一年半
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情 我都講完了
你自己覺得時間太多不用工作想上法院就跑吧
(刑事程序被告不能隨便請假 庭期也不是你決定 你自己想辦法跟老闆請假)
反正也只是因為對方口氣關係kimochi差 人生嘛
什麼都是要體驗一次走過一遭才算數囉~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但個人覺得車禍撞傷10萬以下能和解就和解
當然也可能台灣人時間太廉價 這些都不算在成本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