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詢價] 車禍維修,車行報價會不會太扯?請幫忙

作者: blackwoods (黑森林)   2019-05-19 23:38:54
→ leojang1230: 我昨天找過免費的法扶,把資料跟情況都說給他聽過 05/19 12:29
→ leojang1230: 其實大致上也跟樓上一樣想法,就是以刑逼民,但因為 05/19 12:30
→ leojang1230: 我手上現在有正常的估價而是且北區大店,律師請我直 05/19 12:30
→ leojang1230: 接上法院拿給法官看,兩相對照,除非遇到恐龍,不然 05/19 12:31
→ leojang1230: 法官應該也會先選擇叫我刑民事分開,因為當事人不同 05/19 12:31
→ leojang1230: 再者就是二張估價單不同,可以要求第三方重新估價 05/19 12:32
→ leojang1230: 到時候如果重新估下來,或許我手上會多一張新王牌 05/19 12:32
→ leojang1230: 這些的前題都是如果那個傷者不會跟車主同流合污.... 05/19 12:33
法扶不收錢你就當聽聽就好
先回答你維修價錢合理不合理的問題
法律上確實是以應有狀態也就是毀損前的價值去認定
鄉民會跟你說交給保險公司也是因為保險業有個公定折舊表
但是 前面板友也說了 今天換做是你停紅燈
有個白目屁孩鑽車縫 把你後照鏡整個撞斷
去車行報修 報個800 請問你會很貼心跟屁孩說
"哎呀 我這台車也開了五六年 這樣好了你陪我殘值200就好~"
如果你以後都這麼貼心我當然沒話說啦
但現實來說大部分的人當然是我修多少報多少
如果照你說殘值四、五萬的車 修起來八萬算很合理
然後那種車行跟你說什麼大修工錢照趴數打折算你聽聽就好
因為我沒記錯公會其實是有開單項維修建議價格
只是機車行很少在開發票 大家為了加減賺會讓你這扣一點那扣一點
但絕不可能開報價單給你 因為這樣其他同業跟消費者
不就都知道我的工錢抓起來怎麼算 給自己找麻煩嗎?
而且你去有開車自然知道 請問原廠維修哪個不是工錢分開算
為什麼換成機車就不一樣"一定"要打折算給你 四輪歧視兩輪喔??
最後請你搞清楚你是"被告""被告""被告"
要不要刑民事分開不是你能決定的
但是刑事看起來過失傷害很大機會跑不掉
你又爭取不到和解 那檢察官幾乎看一看就會起訴
然後對方只要另外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就好 不用花錢請律師也不用繳裁判費
一審車禍鑑定下去大概就是判個幾個月有期徒刑 可能易科罰金讓你繳個幾萬給國庫
最後判決 好啦讓你維修費折個兩萬 但是前科照背易科罰金繳個3-6萬不等
從刑事偵查開始到一審結束跑完少則一年 多則一年半
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情 我都講完了
你自己覺得時間太多不用工作想上法院就跑吧
(刑事程序被告不能隨便請假 庭期也不是你決定 你自己想辦法跟老闆請假)
反正也只是因為對方口氣關係kimochi差 人生嘛
什麼都是要體驗一次走過一遭才算數囉~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但個人覺得車禍撞傷10萬以下能和解就和解
當然也可能台灣人時間太廉價 這些都不算在成本裡面...
作者: leojang1230 (大寶)   2018-05-19 12:29:00
我昨天找過免費的法扶,把資料跟情況都說給他聽過其實大致上也跟樓上一樣想法,就是以刑逼民,但因為我手上現在有正常的估價而是且北區大店,律師請我直接上法院拿給法官看,兩相對照,除非遇到恐龍,不然法官應該也會先選擇叫我刑民事分開,因為當事人不同再者就是二張估價單不同,可以要求第三方重新估價到時候如果重新估下來,或許我手上會多一張新王牌這些的前題都是如果那個傷者不會跟車主同流合污....
作者: sdiaa (桂綸鎂)   2019-05-19 23:43:00
工資不用折價 照公會的工資建議表收錢很合理吧~
作者: rindesu (rindesu)   2019-05-19 23:58:00
他不會聽的啦。他願意負責,只是不爽被當盤子,已經有走法院的準備了。
作者: Radiomir (Radiomir)   2019-05-20 00:09:00
沒跑過法院的人就讓他跑一次吧...當做是人生必解任務~
作者: MELOEX (MELO)   2019-05-20 00:13:00
願意負責 只是需要一個合理的價格 只差沒找姑姑來
作者: ayasesayuki (綾瀨紗雪)   2019-05-20 00:34:00
不懂 有保險為什麼還要啥合理的價格 給保險談不是輕鬆愉快
作者: sunrise1748 (藍天旁邊)   2019-05-20 00:37:00
原PO其實不太清楚他的處境,只想著不要被凹賠多少錢是一回事,你花上的時間和業務過失值不值得這八萬塊???
作者: terminator73 (魔鬼終結者)   2019-05-20 00:39:00
發生事情就是這樣,分析給他比較利益讓他參考,要怎麼行動就真的是他的自由了,沒有所謂誰對誰錯我去年肇責就是3:7,對方明顯理虧,但是結果論就是只有我吃虧,當下也是馬上決定破財消災,沒時間在那跟它蝦耗
作者: elynn889 (NcMar47)   2019-05-20 00:48:00
真的建議保第三人,這時候用處很大
作者: neo718 (The 3rd Birthday)   2019-05-20 01:29:00
原PO首篇文章看起來都沒提到對方傷勢的情形?
作者: sniff (新埔辛普森)   2019-05-20 03:51:00
對方騎士如果有來biker發文光違規這點鄉民就打爆原原po了
作者: lieutent (小智)   2019-05-20 07:18:00
竟然有人還以爲有保險就天下無敵,嘖嘖嘖!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9-05-20 08:11:00
有保險無敵的,大概只有之前撞到賓利的豐田車主,有保險又被打
作者: StarHero (離開)   2019-05-20 13:27:00
被告有得和解不要 居然要上法院討公道...我就問原PO 你有什麼勝算讓法官判你贏? 如果沒有上法院你絕對要拿更多錢賠對方
作者: cook321 (機八久..)   2019-05-20 18:02:00
原po耳朵硬讓他跑法院,反正他自己願意
作者: leojang1230 (大寶)   2019-05-20 22:22:00
謝謝各位的指教,其實我都有聽下去
作者: c1396 (Robin)   2019-05-21 01:18:00
韓市長 經濟學早就在公民課裡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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