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害人摔車只能自吞嗎?

作者: Yves1020 (charlie)   2019-05-08 00:44:18
看到某篇文的問題後,有感而發,
想起了自身前陣子輕微的擦撞車禍,
以及後續的警察處理態度所學到的教訓,
想在這裡跟大家一起聊聊這瞎到爆的法治社會。
先解釋一下車禍的原委,發生在一個大十字路口,
我與對方皆是行駛在雙向的雙線道上,
也就是不管你要直行也好右轉也好左轉也好,
就是只有一道給你排,而有些道路經驗的各位都會知道,
這樣的路口會有一個大問題,就是右轉車會跟同向直行車打架,
但大多數人都會禮讓直行車,
畢竟對右轉車來說,只要超越停止線,等到紅燈才轉也沒差,
而那天的我是要直行,在路口處有兩輛打了方向燈,但尚未右轉,似乎是在等路人減少後才
要右轉,
而我也不可能從他們的左側直行,一來會壓迫到對向直行車,二來會跨越雙黃線(那車道真
的不大,兩側又有機車停車格)。
所以我就緩緩直行(20~30km的時速),準備在確定情況允許後直走,
而就在行駛到較後側那輛右轉車右撇的車頭正前方時,
他突然油門踩下去,沒錯,就是要直直地向我衝過來,
我餘光看到左側有東西逼近後,立馬油門一拜要閃避,
但因為車道的距離就這麼窄,所以車尾仍然受到了撞擊,
整台車的尾端往右撇了一下,我當下也不知道情況的嚴重性,
但可以明顯聽到對方大踩油門的聲音(老車那種引擎嘶吼)
而因為那邊的路況我都可以矇眼畫出來,知道右轉後一定是紅燈,對方一定是意圖肇逃,
所以就先繼續騎到對面後,再將機車停靠路邊報警。
接下來就是最厲害的部份了,
警察過了約莫20分鐘後到,
(附近兩間警察局再塞都10分鐘以內車程能抵達,而當時是晚間7、8點,所以我覺得警力真
的不足QQ),
詢問有沒有受傷,得知人沒事後,就叫我繼續等交通大隊來,於是又等了一個20分鐘…
警察聽我的敘述後,就說因為我沒行車記錄器
(因為只是出門買菜,10分鐘左右的車程而已,所以沒裝囧)
附近監視器也不可能拍到,所以勸我不要報案,
但因為那個路口蠻大的,而且很明顯我過來的路口或是對面,兩邊都有監視器照著路口,
警察就說那個是拿來拍路人的(?
而且晚上辨識度不高,勸我不要報案,
但我說對方知道有發生撞擊後還加速離開的態度很可惡,還是想報案,
他就說出一段很奇葩的話:
我不知道為什麼你這麼不相信警察,我跟你講這麼多了,
這種真的不可能有機會抓到,你也不記得對方車牌,
自己又不買行車記錄器,也不懂防衛性駕駛,加上人沒受傷,
真的找到對方了,他也沒有強制力要到案說明,除非你想自己花一堆時間上法院告民事啦,
司法跟民法的區別你懂嗎?啊,你自己回家好好研究吧,我懶得跟你講,
反正你執意要報案,那就等我到11點,我們交通分隊很忙,我還要趕下一場,分局在XXX那
邊,有空就會電聯你
但我跟你說,這種真的不可能追的回來啦。
後來離開後,我在不到9點半的時候就接到電話了…
然後到了分局檢視錄影畫面,監視器果然有拍到對方車牌以及撞到我的畫面,只是在畫面的
很外圍,畫質也不是很清楚,
警察要我自己指認車牌後,再與我確認車子顏色,並重申就算找到對方後,
對方也沒有必要負責,因為我人沒受傷,沒有強制力,叫我不要期待,
到這時候,我真的滿臉問號,我又不是訟棍靠這賺錢,
只是想幫自己討回公道,懲罰不負責任、肇逃的人,
為啥要一直跟我強調不要抱希望…
而結果就是在一個月後,接到了分局打來的電話,
那個人是個老人,劈頭就說雙方都有錯(聽起來應該是車主非駕駛),
問我要賠多少,我說車牌連帶車牌架整個不見,有跟車行開單據800,他表示願意賠償1000
,後來就匯款給我了。
整件事下來,其實真的搞得很難受,一方面是感覺到警察的推託,
一方面是怕報價單對方不願意接受,所以車子擱了半個月沒修,
沒車牌不能上路,但那是家用車,造成很大困擾,
整體處理上也有點麻煩
(因為時間上不是你能抽空出來配合,不管哪個環節都沒辦法預期時間,突然一通電話來,
你就要放下手邊工作去處理,不然機會就流逝這樣)
不過至少盡自己的全力讓對方學到教訓了,希望他下次不會那麼不負責,
至於最難以釋懷的地方在於,
我今天因為自己反應得宜,避免了嚴重車禍,
但卻反而也讓對方負擔的責任更小了,這邏輯實在有點奇怪…
難道要讓對方強制到案,只有詐傷一途嗎?
另外,對方這樣在單車道上並排右轉沒問題嗎?
—————————更新
補個示意圖
https://i.imgur.com/Vk6MKLv.jpg
綠色是等待右轉的車輛,
紅線是我跟隨的機車車流,
大概是我與前面的機車有保持至少一個車身的距離,
所以沒被看到吧?
關於右側超車的部分,這裡如果機車不行駛右側,
因為匯流路口多,是會被汽車硬插的,認真會…
所以車道最右側自然就形成了一個法規外的機車道@@
很多人覺得對方打右轉燈還從右側超車就是會出事
但我並不是不打算禮讓對方,我是緩慢行進的,
是看到右轉車在前面那坨機車車流走過後仍沒打算右轉,才選擇繼續直行
而我也沒有覺得自己在此事件沒有犯錯,只是覺得肇逃的行為很不負責任,警察的態度上感
覺也不想幫忙
如果站在法律的角度上,當然是自己吃虧自己告,
但怎麼可能大家都這麼閒有時間上法院呢?
然而,選擇不走法律途徑卻只能吃悶虧,讓不負責的人繼續逍遙法外,
大家都說不要以生命捍衛路權,
但這次學到的卻是沒受傷就自己跑法院或吃悶虧,
這是很奇怪的邏輯,也是我覺得最難以理解的地方
大概也是路上很多三寶的原因之一吧,畢竟車禍了人沒事,還是能繼續上路
另外關於行車記錄器的部分,我覺得今天這個事件,因為撞擊點是左後方,即使裝了頭上的
行車記錄器,即使裝了前後記錄器,撞擊過程也不在鏡頭內,應該幫助不大吧?
然後我沒帶是因為買菜不想戴全罩當帽奴QQ
作者: schcar1 (Hope)   2019-05-08 00:55:00
沒受傷不能告肇逃嗎?
作者: a444498 (熱血)   2019-05-08 00:57:00
我也遇到 對方看一看就逆向跑了 然後交通的說不是當下報警就不算肇事逃逸 了不起告個過失傷害 但是我微傷 感覺也告不成
作者: TurtleBB (溫馨家園洛聖都)   2019-05-08 01:01:0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和刑法第185-4條的肇事逃逸本來就不能混為一談。警察應該不是跟你說:司法和民法的區別...,應是刑法和民法的區別才對。人沒受傷,老實講警察也不是推托,就真的跟他們的權責沒什麼太大相關。只有財損,民事是當事者進行主義,舉證本來就是你自己要想辦法。
作者: love50921 (love50921)   2019-05-08 01:26:00
其實你應該先投訴他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9-05-08 01:31:00
明顯要吃案阿。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9-05-08 01:39:00
回一樓 沒受傷的肇逃沒刑事罪 只有道交條例跟民事侵權受傷才有所謂的 刑法肇事逃逸罪
作者: WHLSFF (W.H.L)   2019-05-08 01:42:00
警察非常有問題,擺明就是想騙你別報案。告不告的成不是警察說的算,警察只負責逮人。
作者: moneypack3 (錢包三號)   2019-05-08 01:55:00
有受傷就不能私下和解,警察說的話不見得要聽
作者: Virex (CS 1.6 Forever )   2019-05-08 02:12:00
A3車禍真的有警察會想搓掉,遇過,但老實講他們也只能記錄而已。
作者: eric820602 (LilP)   2019-05-08 02:17:00
為啥我看不太懂車禍怎麼發生的= =?有人可以幫忙解釋一下嗎...
作者: Virex (CS 1.6 Forever )   2019-05-08 02:28:00
看起來是路口卡了兩台想要右轉的車,原PO從右側直行,第二台車突然想轉了就油門踩下去撞到原PO車尾。但我覺得原PO可能敘述有誤,應該是雙向單線道才會有左右轉直行都擠在同一車道上。
作者: eric820602 (LilP)   2019-05-08 02:33:00
感謝樓上解釋大概了解了 原po兩輪兩台右轉四輪
作者: yenchieh1102 (香蕉史塔克)   2019-05-08 02:33:00
就是他在車道緩緩直行,被待右轉車輛突然A到後面
作者: mio1987   2019-05-08 02:33:00
這不叫單車道,然後你是右側超車
作者: eric820602 (LilP)   2019-05-08 02:34:00
https://i.imgur.com/cNpHZc0.jpg說實在的我不會看到前車右轉燈亮了還硬要從右邊過...
作者: HeyJayK (Jay)   2019-05-08 03:00:00
原來好多國民法官呢~~ 真厲害 難過司法這麼爛
作者: kylin123 (蠔大蠔)   2019-05-08 03:37:00
國民法官也是為了保護自己才會研究吧?分享經驗沒有不對
作者: TurtleBB (溫馨家園洛聖都)   2019-05-08 03:43:00
https://bit.ly/2EnuiVP 裡面看一下吧。
作者: yuxiang (Vincent)   2019-05-08 03:43:00
警察主觀意識太強,他的工作是受理不是決定怎樣怎樣,他是警察不是法官或檢察官
作者: TurtleBB (溫馨家園洛聖都)   2019-05-08 03:44:00
警局本來就不受理民事,酸人國民法官之前看是不是要先充實常識。刑法民法行政法的區別我記得國中公民就教過了,科~https://bit.ly/2Jjod2G 內政部警政署一.若無人傷亡,僅車輛毀損、財物損失之交通事故是屬於民事案件....等二、民事賠償屬告訴乃論案件,採「不告不理」原則,故現場處理警察機關無主動通知辦理之義務,,當事人應"自行"依法辦理。https://bit.ly/2vMwlk5 台北市警局無人傷亡僅車輛毀損、財務損失屬民事案件,基於私法自治原則由事故當事人自行處理。https://bit.ly/2H3Wct6 屏東縣警局依內政部警政署頒發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規定:「各級處理單位人員,一律不得主動參與交通事故之民事和解。」因此,交通事故被害人不得向警察機關請求協助解決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9-05-08 04:03:00
路口有車要右轉..怎麼會想從右轉車的右側直行?
作者: rickey1270 (我大奈亞子毫無死角!!)   2019-05-08 04:36:00
我只想說為什麼認為十分鐘就不用行車紀錄器呢?其他的反應、無奈還有警察的態度給你帶來壓力
作者: ballcat (ballcat)   2019-05-08 06:13:00
怎會沒受傷呢...再怎樣放腳都有可能挫傷扭到的吧
作者: pk0943 (.)   2019-05-08 07:33:00
別計較太多。真要跑程序,你也未必完全沒肇責。
作者: victora (安安穩穩就好)   2019-05-08 07:59:00
我短程還是會裝行車紀錄器,路上隨時都有意外發生
作者: cs22420628   2019-05-08 08:00:00
自己都想從右轉車右側超車了 你就乖乖自吞吧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5-08 08:35:00
人家都打右轉燈待轉了還硬要從右側直行?哪來那麼多理由..
作者: zong780405 (Tikky)   2019-05-08 08:43:00
只想噓你。民事提告是你的權利。但你在路口還想從右轉車右側超車只會再發生一樣的事情。
作者: a00080245 (啊)   2019-05-08 08:52:00
如果是同一道上,我覺得看到前方打右轉方向燈還要從右邊超車是你不對耶…你不能預設對方會讓你,而且你等於剪他線,出車禍是你的問題比較大,你更完全誤解轉彎車禮讓直行車的意思了
作者: r1t1r (r1t1r)   2019-05-08 09:04:00
你這是同車道右側超車 警察說的沒錯 先學防衛駕駛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9-05-08 09:15:00
應該是你進入到他A柱時他油門踩下去
作者: paulpaul40 (仰望同一片星空)   2019-05-08 09:46:00
哪個縣市的鴿子說一下啊,如果是南部那就不意外
作者: g6h630 (catch)   2019-05-08 10:02:00
要超車還是從左側,聽描述就是一個後車不當超車導致的案例,是我寧願等一個紅燈不要去擠了
作者: TllDA (踢打)   2019-05-08 10:09:00
超討厭這種人 都待轉打燈了 還從死角衝出來嚇人
作者: yftzeng (抽取式衛生紙)   2019-05-08 10:12:00
打右轉燈還硬要右側超車,你是來碰瓷的吧?
作者: powerless128 (powerless128)   2019-05-08 10:31:00
看完車禍描述就end了 右側超車超的理所當然
作者: Jyery (文帝)   2019-05-08 10:43:00
在警察面前打110或1999 他馬上飛起來
作者: fireguard119 (angelsbaseballwin)   2019-05-08 10:49:00
一開始看不懂事故原因,看了推文示意圖才了解。
作者: Radiomir (Radiomir)   2019-05-08 12:11:00
自己先判斷嚴不嚴重, 法院不是用來處理鳥事的, 言盡於此
作者: HSTHU (光復路上的)   2019-05-08 12:37:00
右側直行?
作者: a1121210 (蔗蝦餃)   2019-05-08 13:10:00
直接未保持安全行車距離
作者: NerVGear (Phantom)   2019-05-08 13:41:00
同車道不是沒分轉彎車跟直行車?還有主要是沒受傷警察也管不了吧 有受傷警察不跟你廢話的 直接走程序
作者: newfighter (you always )   2019-05-08 13:51:00
之前撞到他媽的流浪狗只能默默自吞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9-05-08 14:08:00
只好給你個拍拍
作者: june0204 (june0204)   2019-05-08 14:33:00
噓一下,常碰到這種,都已經打右轉燈了,門也關到只剩水溝蓋了,還是有人硬要從右側超車,另外你是後車吧水溝蓋超車法,下次碰到大學長就準備7天後再回家
作者: pin85315 (SickCat)   2019-05-08 15:24:00
老實講右超就算了 對方打右轉燈了還右超 感覺你理虧啊
作者: ax27483522 (ax27483522 )   2019-05-08 19:05:00
有感而發後會騎車了沒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9-05-08 19:21:00
這就是二輪賤民的悲哀啊~四輪要右轉無視外側的機車就這樣硬切右轉,只能先停一下,不然只會被A到的份
作者: eric820602 (LilP)   2019-05-08 19:37:00
樓上那你幹嘛靠邊騎?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9-05-08 19:41:00
沒為什麼啊~尖峰時間車子那麼多
作者: AHEAD099 (AHEAD)   2019-05-08 20:00:00
警察想吃案 原po右超 汽車駕駛轉彎沒注意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9-05-08 20:28:00
就算是機車要右轉好了 你從右邊超車還不是一樣前車已經打燈要右轉了 還從右邊直行 就是三寶啊
作者: mars0803 (Jimmy)   2019-05-08 22:55:00
前車要右轉 你從右方超車??? 你是會不會騎車啊???
作者: zx3017 (okj)   2019-05-09 02:36:00
鴿子不EY
作者: victora (安安穩穩就好)   2019-05-09 07:34:00
一堆後車沒耐心等->逆向超車OR從右邊鑽->車禍
作者: cv47m4a1how (Enter world)   2019-05-09 10:25:00
防衛駕駛觀念要加強吧 除非你真的很趕 不然互相禮讓反而大家都好辦另外 原po是不是沒開過車...
作者: xj4bp6ejo3 (E.I.E.N.)   2019-05-09 12:24:00
所以原po才一直強調前面很多機車通過了,說真的打右轉方向燈了,我不敢過。
作者: canlest (呆呆)   2019-05-09 13:59:00
積非成是 別人右側超車我也要不落人後
作者: powerless128 (powerless128)   2019-05-09 22:43:00
什麼賤民的悲哀 你會故意從左轉車左邊超過去然後怪他沒注意你嗎前車後車搞不清楚 好像人家要讓你一樣
作者: d78965 (囧龍)   2019-05-09 23:45:00
我不知道為什麼這裡這麼多人酸警察,我覺得這篇警察算講多的了,警察只處理刑事案件好嗎,不要真的把人家當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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