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是上週發生的車禍
我方以約20~30公里直行,突遭一台野狼外型的機車由左後方撞擊而摔車
事故發生後,因我的機車倒地漏出大量機油與汽油,被我載的同事擔心在大太陽底下曝曬
會有危險,就把車原地扶起,未移動位置
經報警酒測後,因雙方皆無酒駕且都有強制險,故雙方雖都有受傷,但問題不大,可是我
的機車需盡快修復好能早日回去上班(找了好久的新工作,報到第三天就在工作中被追撞.
...),但對方的保險公司才告知肇事者沒保第三人責任險
上週請車行載回我的車進行評估,表示就外觀可見的部分,因龍頭歪斜,需換三角台等多
數零件,故要價一萬六千多元...,有些問題想請教大家:
1.因對方未保第三人責任險,勢必得自付賠償金,車行表示因事故車的事主不在現場,未
作釐清是否為此次事故所造成的傷害前不敢冒然拆解零件,那我是否得夥同肇事者或其委
託人一同前往車行確認,對需換的零件和價格有共識才能開始修嗎?如果我自己先出錢修
了,對方不認帳,就只能打官司囉?
2.因為我的是十年以上的舊車,這次若有更換零件,會有折舊的問題嗎?
3.因已經是舊車了,雖正式的修車費尚未確定,但若修車費需接近到兩萬元之譜,大家還
會建議修一台豪邁125嗎?
4.如果對方堅持要等30天的肇責判定後才要談財損的賠償部分,那我是什麼也沒辦法做嗎
?
不好意思,寫了那麼長一篇,但因為今日公司有來電詢問何時可回去上班,但不只我因這
次受傷的右手尚無法做握拳的動作,無法騎車或開車,機車修理的問題也卡住不知該怎麼
加速進行較好,如果真的等上三十天後才處理機車的問題,真的會擔心沒了工作...
還請大家給些建議,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