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ges10284 (wgesG)》之銘言:
: 如題
: 影片在下方
: https://youtu.be/-flTqQZZhMg
: 本人騎車要去大賣場購物
: 看到前方有公車正在載客
: 我打算繞過公車進入停車場(此時以打右轉燈)
: 但不料行徑到公車旁邊時公車卻打了左轉燈
: 我知道此時公車基本不可能禮讓於事按了喇叭示警
: 嘗試右轉發現完全沒有要禮讓的意思
: 於事只能停到路邊在進入停車場
: 據我的了解起步車是沒有路權的
: 但本人於公車爭路權也是蠻找死的
: 所以想問問各位遇到這種事情會怎麼處理?
同車道沒有左右轉概念
只有前後車概念
你在公車後面 = 後車
同車道前車 > 後車
出車禍你輸定惹
結案。
至於為什麼會發生這種鳥事
原因就是台灣意義不明的超寬敞慢車道
做到一個車道可以併排兩輛車以上的空間
導致用路人能塞就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