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VVV55555 (東興烏鴉-小妹)》之銘言:
: 超額要買
: 把第三人的體傷跟財損降到最低
: 用超額來補 價格不會差太多
: 其中最沒用的就是乘客險
: 除非你常載不認識的人
: 不然你自己熟識的人會告你跟你求償?
大家好我是原原PO
保險公司跟我說買超額險的
先決條件就是一定要購買第三駕駛人跟第三乘客才行
所以變成那幾個第三一定要買剛好我也會用到就規劃進去了
會考慮超額這個是因為我居住的地方是台中市區
太多怪物車在路上跑了
普通常見的BMW 保時捷 Lexus 賓士
比較少見的 海神 牛頭牌 法拉利
我有個疑問想問大家
如果按造我原本規劃的連超額都買下去
全新機車100k vs 全新bmw 價值抓1000k
肇事責任 5:5
機車修理5K BMW修理50K
人都沒事
那到時候賠償是怎麼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