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禮拜三我騎車從光華往市府方向
一路上我都以錶速約65km行駛於第二線(無禁行機車之最內線車道)
結果在經過復興南路路口前遇到計程車從左側逼車
https://youtu.be/YM7ZUqSBO7M
他先從我左後方開始貼近我,我回頭看了一下後他就連按了幾聲喇叭要我讓開
於是我也按了兩聲喇叭示警
接著他便直接緊貼著我從我左後方硬超車過去
當天檢舉了惡意逼車後,剛剛收到警察局的回應
https://i.imgur.com/la6ZdmW.jpg
原本以為這種要成案應該是很明確,沒想到都已經快撞到了還說無法判斷距離??
請問這種狀況能夠申訴嗎?還是只能摸摸鼻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