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惡意逼車不舉發

作者: AndyWUcn (WUcn)   2018-05-12 10:55:45
這禮拜三我騎車從光華往市府方向
一路上我都以錶速約65km行駛於第二線(無禁行機車之最內線車道)
結果在經過復興南路路口前遇到計程車從左側逼車
https://youtu.be/YM7ZUqSBO7M
他先從我左後方開始貼近我,我回頭看了一下後他就連按了幾聲喇叭要我讓開
於是我也按了兩聲喇叭示警
接著他便直接緊貼著我從我左後方硬超車過去
當天檢舉了惡意逼車後,剛剛收到警察局的回應
https://i.imgur.com/la6ZdmW.jpg
原本以為這種要成案應該是很明確,沒想到都已經快撞到了還說無法判斷距離??
請問這種狀況能夠申訴嗎?還是只能摸摸鼻子了?
作者: a3118 (春捲)   2018-05-12 10:57:00
丟低能公社啊 台灣警察只怕上面的輿論
作者: a0925846 (純真)   2018-05-12 11:05:00
逼車真的蠻難檢舉成功的
作者: jasper6101 (地球)   2018-05-12 11:25:00
檢舉過這種的 你角度真的不太好 把頭低下來只要有拍到你的車頭或車身 影片加截圖補上幾個箭頭就會成案了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8-05-12 11:29:00
這個不會過最近非常嚴格要雙鏡頭
作者: dick01411 (D.C.)   2018-05-12 11:35:00
我覺得對方沒有黏著你,只覺得他很趕時間想超車,空間卻不太夠。
作者: mio1987   2018-05-12 11:35:00
這種不算逼車啊,連超車未保持安全距離都不會過了,反過來想一堆機車也都是這樣貼著超車,差在一個用板金威脅你的生命安全,一個是用肉身跟你拼。
作者: dick01411 (D.C.)   2018-05-12 11:36:00
不舉發應該是因為沒拍到原po的車身而無法判定距離。
作者: pushpull (pushpull)   2018-05-12 11:39:00
路上很多計程垃圾 這就是台灣
作者: wctoymr (o0檢察官0o)   2018-05-12 11:40:00
這種就技巧性的擦撞下去就對了不過要穿好防摔衣
作者: onion1990 (A蔥)   2018-05-12 12:03:00
真的沒拍到自己的車還滿吃虧的不對,想想汽車的行車記錄器也不一定拍到自己車身,所以應該是因為你是二輪所以吃虧
作者: dwyanelin (wade)   2018-05-12 12:41:00
我只覺得你可以禮讓內側快車的空間非常大XD,大約兩個車道
作者: Drstan (屎蛋博士)   2018-05-12 13:02:00
這個檢舉同車道超車會過嗎
作者: GTR12534 (カラス)   2018-05-12 13:40:00
這我也覺得還好,而且如果是我的話我會切到外側讓他再切回來,或者不讓他直接加速,通常後者他就勃起了 XD
作者: superian007 (superian007)   2018-05-12 13:42:00
按喇叭我會讓,計程車超車距離都很小,騎車就讓讓吧
作者: hober (啊嗚的季節)   2018-05-12 13:51:00
把原PO換成四輪在高速公路也常看到,一個死要超一個死不讓
作者: poeoe   2018-05-12 14:29:00
這不就是超車而以嗎 很難說什麼逼車吧
作者: babyblue0820 (嗯)   2018-05-12 14:39:00
因為你是二輪所以才會要你讓,要不然怎不叫前面讓XD要是我,在靠過來之前早就加速離開了(知道沒測速的話懶得加速時,後照鏡看一下方向燈打一下就靠右了
作者: bennybennyb (隊長痘)   2018-05-12 15:46:00
原po的確懶的加速阿,但為何不是內車道前面那台讓,卻要機車讓?
作者: blackkeyss (Otter)   2018-05-12 16:20:00
騎在速限上 我就不會想讓
作者: babyblue0820 (嗯)   2018-05-12 16:28:00
sor 讓人誤會意思了 改個錯字好了 要=>逼*
作者: YJM1106 (YM)   2018-05-12 17:45:00
實務上,一兩次的逼近很難被認定逼車 也許三次就ok了
作者: yylin3266 (Edwardnick)   2018-05-12 18:52:00
我也覺得是內車道那台小黃要讓才對
作者: rollmonkey (一隻猴子吱吱吱)   2018-05-12 20:57:00
你攝影機的角度太高了,紅綠燈上面全部都是沒用的畫面
作者: Yves1020 (charlie)   2018-05-13 02:01:00
老實說影片實在看不出來快撞到了而且我是覺得沒必要跟自尊心過意不去啦不過有原PO這種冒生命危險,懲罰強行超車的,也是不錯但我還是覺得借過一下不會怎樣@@
作者: roadmanjia (路人甲)   2018-05-13 12:31:00
你是白牌嗎? 如果是只能騎右邊兩條車道喔
作者: marlboro327 (No more sorrow)   2018-05-13 12:46:00
檢舉未保持安全距離變換車道或超車比較容易成案,然後檢舉項目一次寫多一點,成案機率也大
作者: il1beta (睡覺)   2018-05-13 13:03:00
肉包鐵 出了事 誰輸誰贏 有行車紀錄 要檢舉他 太容易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8-05-13 16:24:00
這種很難成案的,除非你沒事可以跟看看檢舉其他的違規,另外建議,跟上車流&慢車靠右,不然...其實這次算好運的了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8-05-14 12:35:00
ro大說法是錯誤的 原PO在台北市 台北市對於不能騎的都會用上禁行機車 所以從影片中看到很清楚 只有最左邊是禁行 台北市已經大多數第三條可以騎了喔從影片上我感覺路線與另一個影片第二台相同 但本質上不同你也算知道他的存在與意圖 但路線相同 這點比較爭議 所以開不開罰都可能不過如果我是你 我是選擇減速讓他過別跟自己生命過不去啊 但有你幫忙舉發 感謝!
作者: cuteneo (Neo)   2018-05-14 21:49:00
你右側車道沒車 你換過去讓一下會怎樣嗎? 你就算到外側外側前方也沒其他車擋你 看不出你不能換去外側的理由之前開車在路上也一台機車在中間車道龜,我在正後方,他右側車道完全沒車,前方也很空,我左側有別台四輪,閃他燈也沒反應,還故意騎更慢,觀念有夠差,他八成也認為我在逼車德國Autobahn為什麼沒限速,車禍率還很低?他們注意到後方車速比他們更快的車,都會自動讓到外側,還不需要後方車輛閃燈或喇叭提醒
作者: a512172598 (肥儒)   2018-05-15 19:26:00
樓上才不要死腦筋 一堆路口的地方你要怎麼車速分流?高速公路一段距離只出現一個閘道,平面道路幾十公尺就一個路口可能有人要左轉 有人要右轉 還有人要靠邊停光情境就完全不一樣了我個人是贊同車速分流的 但是平面道路不完全適用 尤其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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