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可能肇責與理賠問題

作者: superbike (SuperBike)   2018-04-28 00:03:04
各位30cm的車友大大們好, 前些日子上班路上遇到人生第一次"有報警"的車禍事故,
因為沒經驗想上來討討拍順便問看看各位前輩們的意見....
影片如右: https://youtu.be/cYpLJ2rQ7Lg (40秒開始)
當天人飛出去的時候腦海中真的有浮現我家小小孩的面孔耶....好神奇 @@
問題一:
因為是上週才發生的事故, 所以初判表壓根還沒出來, 請問這狀況我有可能吃到肇責嗎?
BTW,警察做筆錄時用極為誤導性的問法, 說我看你這煞車痕應該是騎很快喔!!!
趕上班也不能超速騎這麼快吧? 我每天都在看這些東西, 真的不要騎這麼快啦...
你自己說你大概騎多少! 結果導致筆錄裡明確記載了我自認車速有60~70公里,
現在想想覺得自己很白吃, 不知道初判表會不會採用警方的筆錄...
問題二:
另外, 因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 前幾天有跟我聯繫. 也是說什麼要等初判表出來才能跟
我細談賠償事宜, 想請教一下. 如果這狀況我跟對方索賠49K會太Over嗎? @@
車損:18K (S妹左側全部中標, 有估價單)
財損:20K (OGK RT33R / Poter包 / 衣褲 以上皆磨損)
人損: 1K (就醫藥費啊...) https://i.imgur.com/SUYFrU0.jpg
精損:10K (請三天假薪資補償)
再麻煩有相關EXP的前輩不吝指教, 感謝唷!!! mU_Um
作者: kick7377 (nabulae0721)   2018-04-28 00:11:00
這種路快車道應該是禁止右轉的 要右轉就要在慢車道
作者: dwyanelin (wade)   2018-04-28 00:11:00
內側右轉是白癡嗎XD就索吧
作者: g80123 (麥考姚)   2018-04-28 00:20:00
阿就讓你自己說了啊 要自己承認也沒辦法..小車禍沒人會去算速度不過那個人明明就沒在看 不知道還轉頭幹嘛
作者: kick7377 (nabulae0721)   2018-04-28 00:21:00
他轉頭只看右邊沒看後面連方向燈也不打 逼微濕不意外
作者: felix1017 (低調過日子)   2018-04-28 00:23:00
他還要多吃一張跨越雙黃線的單 記得給警察看
作者: op840906 (我愛XXXX)   2018-04-28 00:28:00
作者: EVA96 (鍵盤親衛隊)   2018-04-28 00:29:00
真棒 那欄杆用來擋你視線用的
作者: op840906 (我愛XXXX)   2018-04-28 00:29:00
台中吼,話說那裡盡量騎中間啦,中間機車可以騎,看過很多次這樣的車禍了
作者: AoWsL (AoWsL)   2018-04-28 00:30:00
對方跟你速度不是差不多嗎…。最好這樣有責
作者: EVA96 (鍵盤親衛隊)   2018-04-28 00:30:00
對方這種騎法會保第三人責任險?真意外
作者: op840906 (我愛XXXX)   2018-04-28 00:30:00
然後要49K真的難....
作者: shachitw (殺氣)   2018-04-28 00:31:00
會,初判表內會寫自述行車速度超越該路段速限
作者: g80123 (麥考姚)   2018-04-28 00:32:00
我也覺得騎這樣有保第三太神奇了
作者: shachitw (殺氣)   2018-04-28 00:32:00
財損那幾樣若沒發票就要和保險公司討價還價,買不買帳全看他們其他沒什麼問題,好點的保險會全賠,不好點會跟你算超速的肇事責任占比
作者: kick7377 (nabulae0721)   2018-04-28 00:44:00
就政府奇葩阿 你去看復興路林森路口 快車除公車外禁右轉
作者: harry861231 (就陳豪庭ㄚ)   2018-04-28 00:46:00
你自述60.70到時候初判表出來也會這樣寫 所以如果該路段限速50 你就是超速 GG
作者: vwpassat   2018-04-28 00:47:00
公園路、大誠街口,往東南方向。
作者: op840906 (我愛XXXX)   2018-04-28 00:47:00
復興林森路口今年終於要填平啦!!!
作者: TroutMVP (神鱒MVP)   2018-04-28 01:06:00
好奇耙的道路設計,還用一堆欄杆擋視線或許就是有第三人責任險才會這樣肆無忌憚的騎車吧至於薪資補償也要提出證明才行
作者: mike42 (123)   2018-04-28 01:14:00
這裡晚上外側車道還會變夜市根本台中最低能的路
作者: Drstan (屎蛋博士)   2018-04-28 01:31:00
這個轉法很狂啊 一般人大概60%會中標吧
作者: YenLiu (Coca)   2018-04-28 01:56:00
第三責會有強險 體傷 財損 賠得足是取決自己醫療與交通費至診所是強險 薪資是體傷依傷勢可以報3-5天薪資 因勞動力受影響財損不用發票,進入法院對照也不能這樣主張不理賠但要有憑據,例如有目前網站售價證明 商店街之類https://i.imgur.com/RpPdjHO.jpg褲子 包包難以找尋型號的,請找購物網站類似即可記得請車行另報工資 這樣肇責比因超速增加時可以用較高的賠償依據,不讓自己權益受損。
作者: Anyotw (Yoman)   2018-04-28 07:25:00
薪資補償用扣繳憑單算工作日,或一般日,選有利的。保險可以先處理也可以不要,看來在敗人品我上次車禍當天叫保險來蓋章,隔天就處理,再隔天收到結案通知。看要不要而已
作者: Apologize924 (Apologize)   2018-04-28 08:51:00
這種轉法 以後不是他撞死人 就是他被撞死而已
作者: fireguard119 (angelsbaseballwin)   2018-04-28 09:14:00
哪家保險公司啊?都已經跟你聯絡了還不給修車?
作者: I95D ( )   2018-04-28 09:27:00
他有任意險 基本上 49很容易
作者: AoWsL (AoWsL)   2018-04-28 10:43:00
旺旺還不錯啦。出保還會跟你殺價(鈑金)…我覺得給的還蠻乾脆的
作者: YenLiu (Coca)   2018-04-28 10:50:00
對應商業保險不用有良心,又不是從車主口袋拿錢最終就是提高保費,車主再換保險公司
作者: zhtsai (宅大叔)   2018-04-28 11:05:00
應該是37或28, 不會完全沒肇責,左前方隱隱可以看到該車
作者: yoyobaka (yoyo)   2018-04-28 12:00:00
同意樓上,其實是可以看到對方已經在路口減速靠右了,雖然你不會知道他是要右轉還是要切到你這車道,但是已經有跡象顯示對方要過來但你卻沒減速,你負一點肇責應該免不了的了
作者: firetfd119 (gogogo)   2018-04-28 12:14:00
旺旺在m01的名聲…
作者: YenLiu (Coca)   2018-04-28 16:11:00
列的精損是不對的,改體傷另把2 3 4 拿掉 抱怨沒幫助往返醫院交通費可以由強險支付 詳細網路查詢
作者: shachitw (殺氣)   2018-04-28 16:15:00
感謝Y大的指正,我只知道要有憑有據,想不到那樣也行話說查了新光和富邦的條款,都寫按實際損失協議理賠之,這還有得討價還價呢
作者: superbike (SuperBike)   2018-04-28 18:01:00
@YenLiu大,明白~~~~ 回家立馬修正,感謝專業回覆。醫院剛好在我家樓下往返交通費應該是申請不到,噗滋~~~~
作者: TroutMVP (神鱒MVP)   2018-04-28 18:02:00
精神撫慰金這種東西之前聽在擔任保險業務員的親戚說過,強制險可以在體傷20萬內賠償的項目依照單據實報實銷,其他不在強制險範圍內則是看多少,然後抓一個整數當賠償金額,而這中間的價差就是用精神撫慰金這個名目來補上。本人實際遇過一次,和解書上就是這樣的方式書寫。然後交通費用如果坐計程車則是可以請司機開收據
作者: IC3   2018-04-28 18:08:00
有肇責的話也1還2還0,對方錯太多了,轉彎車位讓直行車,那邊內側應該有禁行機車吧
作者: qsc5566 (台灣本土無碼)   2018-04-28 18:19:00
這種道路設計真的會害死人...
作者: harry861231 (就陳豪庭ㄚ)   2018-04-28 19:14:00
你做完筆錄,員警一定有再三要你確認吧?這時候就是給你機會趕快想清楚哪裡要做更改,如果你說沒有 那筆錄就不會再更改了。
作者: dick01411 (D.C.)   2018-04-28 20:19:00
看那被誤導作筆錄的內容就已經無法全免肇責了吧建議主張做筆錄時精神狀態不穩,不足以描述事實,造成事實與筆錄不符。應改以電子影像以及科學方式計算當時車速。詳情可再google。然後對方的第三人責任險,可以賠你的財損跟人損,除非超過額度,否則都是保險給付。印象中額度最低應該也有30、50萬。
作者: Andy7577272 (andyyu)   2018-04-28 23:06:00
順便檢舉他跨越雙黃線 ^^
作者: leo10 (好人的宣判)   2018-04-29 07:27:00
不可能無肇責啦,上次我被三寶橫越馬路擊落,都不奢望無責
作者: inwindwei (風)   2018-04-29 11:44:00
警察說的不算數 車禍初判表才是真的鍵盤猜測出判表 第一條主因: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第二條:B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或 行經路口未減速
作者: toulu (迷上黏土臉正妹)   2018-04-30 01:00:00
推測對方肇責與你可能8:2,他還沒打方向燈他要右轉基本上就不應該走中間,道路設計本身也有問題所以我從開始騎車就極度賭爛內車道右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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