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檢舉違規疑問

作者: mikesy7035 (莎士比亞的浪漫)   2018-02-16 21:17:09
與『新車』相關 → 必選[新車]標題否則刪文(新車定義請參閱板規三-3.)
與『維修』相關 → 可用[詢價]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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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騎車的時候看到一台汽車直接臨停再黃網格上
按喇叭也不走
第一次氣到想檢舉
1.如果違規地點於台北市一定要到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網站對吧?
2.填資料的時候要填身分證字號與ㄧ些相關資料可以隨便填嗎?
隨便填會影響檢舉是否檢舉成立嗎?
感謝機車版
作者: zaq123123 (XeLDow渡)   2018-02-16 21:33:00
1.是的 2.可以填陳先生之類的 不過我真實資料填3年都沒事了
作者: rashi861126 (Yukai)   2018-02-16 21:35:00
1沒錯 2我都填正確的 隨便填應該也不會怎樣 我填正確的沒有被聯絡過
作者: turkiali01 (Durant Lin)   2018-02-16 21:37:00
1.對 2.檢舉這種事反正是寄到警政體系的信箱 所以我覺得填真實的也無妨 假的不敢試 怕出問題反被約談...
作者: guohuo   2018-02-16 22:00:00
假的 要辦你的話可以辦使公務員刊載不實罪
作者: roadmanjia (路人甲)   2018-02-16 22:19:00
隨便填但IP還是你的話好像也是白搭...匿名檢舉或不能確認檢舉人身分。但檢舉事實具體明確仍可以舉發
作者: yayaorz (壓壓毆啊繼)   2018-02-16 22:28:00
可以填個臺北市民 電話留一個絕對打不通的如839482a9,就沒有冒用他人資料的疑慮,信箱辦一個專門檢舉用的比較方便
作者: swjlsc (右手贏了)   2018-02-16 23:13:00
1是的 2我留真實資料 警察有打電話跟我聊過
作者: roadmanjia (路人甲)   2018-02-16 23:18:00
很好奇他們打來都聊啥?
作者: saruboy (寬葉太陽爆缸了)   2018-02-16 23:30:00
聊處理進度,或是說我影片解析度太差之類的
作者: wwowoww (尷尬人)   2018-02-17 01:44:00
我有檢舉案件被回覆過檢舉人(我)姓名是假的(實際用詞我忘了)。但我填的姓名是真的啊,只是是中翻英而已,但我有留電話,他們完全沒來查證我留的姓名到底正不正確,且也沒說不能留英文。當時我整個打臉他們的回覆,更扯的是,他們還可以任意更改覆蓋第一次的回覆。我當時沒截圖也算是失策了!誰知道警察還會用這種爛招呢!
作者: yayaorz (壓壓毆啊繼)   2018-02-17 02:01:00
根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匿名檢舉或不能確認檢舉人身分應不予舉發,但檢舉事實具體明確者,不在此限。所以要匿名檢舉,影片照片檢舉內容要寫清楚
作者: KAIonizuka (彰化種馬)   2018-02-17 04:08:00
被打電話說我後製畫面 不與舉發 但被我嘴到局長都來跟我談XD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18-02-17 07:48:00
我記得有一個很有名的古性員警再清晰的影像都會說模糊
作者: andy01282003 (豆馬)   2018-02-17 09:14:00
不過我都留真的欸~
作者: cutesuper (我沒什麼人情味)   2018-02-17 10:21:00
隨便填也要真有其人啊 XD
作者: neogod (救世主)   2018-02-17 11:44:00
樓上可以填督察長的名字。。。
作者: bassblacktea (可愛☆蛇)   2018-02-17 13:05:00
以後填自己當警官的親戚名字好了
作者: Tang5418 (\(O_O)/)   2018-02-17 13:20:00
借文問一下 影片需要年月日與有在跑的時間嗎 還是只要標上日期就好
作者: neogod (救世主)   2018-02-17 14:13:00
要有在跑的,但只需要看到分鐘就好還有年月日小時
作者: Tang5418 (\(O_O)/)   2018-02-17 14:30:00
感謝樓上
作者: wwowoww (尷尬人)   2018-02-17 15:40:00
回24樓,我檢舉事證都很明確喔,所以才很不爽,直接到該縣市警察局的網頁留言板po很多次文詢問請他們回覆一直打臉他們,之後才打電話來跟我確認姓名。他們回覆真的太反覆了,所以很容易被打臉!可以看的出來他們只是不想辦而已!
作者: yayaorz (壓壓毆啊繼)   2018-02-17 18:22:00
我是會在內容寫上請承辦人敘明不宜舉發理由,若無充分理由不予舉發,會去警政署申訴瀆職這樣,通常就比較不會被刁
作者: superdrift   2018-02-17 21:33:00
不會 你填真的 決定權還是在他們手上睜眼說瞎話也碰過幾次寫市長信箱就跟你打官腔回覆 說一動才會一動然後還偷酸你小市民別來教導指揮警察辦案
作者: OverRaven (烏鴉)   2018-02-18 02:34:00
碰過連三件同一承辦 白天違停都說車牌不清 有影有照直接用分局長去問是不是承辦人設備太老舊 之後就全過也碰過旁邊空地工地沒門牌 還跟你要門牌號碼的最扯的曾經分局長 局長 鬧到市長信箱才過雖然回覆說會舉發 說實在到底有無開單 還是不知道尤其台北市都是舉發 查處在案 更懷疑搓掉也不知道最悲哀的還是違停理直氣壯 某地區板靠北違停還被檢討
作者: yayaorz (壓壓毆啊繼)   2018-02-18 19:30:00
寫市長信箱還是轉回該分局啊,我都市長信箱+警政署一起申訴,只能說爽
作者: sad0soul (SodaFohn)   2018-02-18 20:01:00
作者: Hans2479 (Grossdeutsches Reich)   2018-02-19 05:13:00
台南某區承辦(非東區)也是再清晰的影片再明確的違規,都會起爭議 不予舉發投訴署長信箱 轉回台南處理,也是不舉發看來上下關係非常良好呢
作者: qwerwef5535 (海鮮)   2018-02-20 11:36:00
為何要匿名 直接用自己的名字 被洩漏可以告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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