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為什麼有爭議的罰單還要我們付錢?!

作者: smithy7439 (Dylan)   2018-01-11 13:03:09
1/5 早上
我從建國長安路口上橋 ( 機車道 )
下橋後我直接左轉 所以被開了一張罰單
原因是 「未依規定兩段式待轉」
當時我提供「行照」和「駕照」給警察
被開完單之後
就直接騎著車走了
(警察跑去開另一個人單 且我已被警察拖了10幾分鐘 導致我上班遲到... )
到公司後我再次看了一下罰單
上面的車主資料跟車牌 根本就不是我
遇到這樣有爭議的罰單
我立刻打電話到1999要求撤銷


到了今天早上卻收到交通大隊寄來的更正通知單 ?!

如果當時我沒有騎車 只因為警察輸入資料錯誤
所以我被開了單 這樣子合理嗎?!
有爭議的罰單為什麼還要我們認帳?!
當時都有提供「行照」和「駕照」了!
為何不能確認清楚才開出罰單?!
另外,這個路口非常的詭異
下橋跟平面道路紅燈轉綠燈的時間是一樣的
需要等平面道路紅燈之後 才會有下橋右轉的燈號
且下橋有牌子特別標示「下橋直行燈號禁止右轉」
但這樣又要求我們下橋的機車要待轉?!
這時候我們到底應該要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花冤枉錢被開單?!
還是為了不要花錢所以停在下橋處被後面的車追撞?!
亦又或者是直接往待轉區衝過去 讓平面道路的直行車追撞?!
( 常走這邊的人應該都之後下橋這邊機車跟汽車是混在一起的
而且車速普遍都很快 開車的人也都很急
年關到了! 不管合不合理 警察都會說
你違規是事實 需要開單罰錢
但 警察先生
你開的罰單有爭議 你做錯事是事實
你是否也需要被懲罰?!
作者: Apologize924 (Apologize)   2018-01-11 13:07:00
台警素質不EY
作者: sma24934721 (自在)   2018-01-11 13:08:00
警察跟軍人素質都差不多,一樣嵐挪
作者: bassblacktea (可愛☆蛇)   2018-01-11 13:17:00
抱歉~八卦風向都是先酸再說XD你也要有強大的心臟
作者: jason01428 (夕風)   2018-01-11 13:18:00
違規一回事,輸入錯誤一回事,不該混為一談
作者: HuangBoRen (純情小小荏)   2018-01-11 13:19:00
你不服就打行政訴訟給法官認證啊 訴訟費用敗訴方300元
作者: jason01428 (夕風)   2018-01-11 13:20:00
所以最合理的是你應繳清罰單,該員警因失職該受懲處(你可以申訴他),這樣一切不就完美了嗎?
作者: EVA96 (鍵盤親衛隊)   2018-01-11 13:33:00
建議政府應開設狗狗肉專用道 直接左轉直接右轉 直接迴轉
作者: smashgdi (大砲)   2018-01-11 13:35:00
鴿子就這種素質呀 我高中時上課都在睡覺打混的同學還不是考上警專 前陣子才跑來跟我借錢呢XDD
作者: ultratimes   2018-01-11 14:00:00
行政程序法,誤寫誤算,這種錯誤更正就好,懂?我們的爛法之一 行政程序法
作者: atgo1207 (akeieeee)   2018-01-11 14:21:00
在資料送出到監理站前更正不會有懲處,這是行政程序法保障的,你應該要等到繳清後過幾個禮拜再,會直接吃申誡
作者: seadog0109 (海狗)   2018-01-11 14:26:00
機車族在意路權的太少了無解
作者: bluesun183 (bluesun183)   2018-01-11 14:35:00
這警察寫的字還真醜..
作者: Anyotw (Yoman)   2018-01-11 14:43:00
你提訴願是原機關自己訴自己,你猜他們會自打嘴巴嗎?他賭你上不了行政法院啦申訴都是吼,他上班你也要上班,你下班,他....比你更早下班
作者: askaa ((小布~))   2018-01-11 14:46:00
無解 好幾年前中和下忠孝橋機車突然不能右轉(有牌沒注意看)警察堅持要開單 結果沒過幾年又可以右轉了....E04.......
作者: sunskist0831 (好男不當兵)   2018-01-11 14:51:00
鴿子水準大家都知道 拍拍
作者: coox (小褲)   2018-01-11 14:51:00
你可以去監理站申訴,然後警察肯定有證據證明你違規
作者: ultratimes   2018-01-11 15:23:00
訴願是原機關的上級吧,哪是原機關
作者: jaiyo (跌倒之後)   2018-01-11 15:27:00
考警察讀個1年書考上根本簡單 前提是家裡有錢讓他讀 難怪警察素質感覺越來越低 還是有好的啦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8-01-11 16:20:00
行政處分的更正也已以書面通知,你還想怎樣?
作者: isscat (issue號:)   2018-01-11 16:23:00
規定爛是一回事,你沒照規定被罰是一回事,他筆誤更正錯誤,不懂哪裡對了?你如果可以證明你當時是走路被開錯單,那當然是警察要撤銷,但你今天就是有違規事實
作者: yayayogo (優格)   2018-01-11 16:25:00
所以你是違規了吧
作者: isscat (issue號:)   2018-01-11 16:26:00
另你開完單可以自己檢查一下有沒有錯誤不是嗎? 自己違規導致被開單遲到,還說是警察害的...至於警察開錯單是否要懲處,那是他們自己單位規定要不要懲處,也不關你的事吧你可以申訴,但該員是否受罰是警察單位自己的事
作者: yoyobaka (yoyo)   2018-01-11 16:33:00
贊同樓上,你錯就該罰,不會也不應該因為他人的錯誤而讓你免責,如果可以,那才是不對的
作者: isscat (issue號:)   2018-01-11 16:49:00
除非警察有規定「三分鐘開單完成,否則免責」,不然你也只能來這裡抱怨,也沒實質意義。當警察是定八嗎,規定人家幾分鐘開完罰單有點好笑
作者: a31578 (薄荷糖)   2018-01-11 17:08:00
申訴啊 300塊就能告官 是我我就告了
作者: yoyobaka (yoyo)   2018-01-11 17:17:00
覺得你很好笑,沒人規定開單要多長時間,今天你會遲到是因為你自己違規,條子開快開慢甚至開錯都還是因為你違規他才有得開,所以追根究底還是因為違規了你才會遲到,別倒因為果了好嗎?另外條子開錯確實不對,但你領單看都不看就簽收難道就沒錯?都放大別人的過失無視自己也有錯的部分就飽了啊!
作者: Apologize924 (Apologize)   2018-01-11 17:31:00
一堆腦殘沒聽懂原po意思 我違規該罰 你做這種鳥錯誤就不該罰 台灣怎麼會進步???
作者: isscat (issue號:)   2018-01-11 17:34:00
沒人說不可以罰警察呀,但那是警察單位的事情,夠厲害的話去影響警察單位的規定啊而且原po自己重點一直改來改去,前面也沒說是因為警察筆誤導致開單速度變成10分鐘
作者: amrock77 (落葉喬木)   2018-01-11 17:36:00
素質真是...申誡也就是處罰了 不然你是要罰他錢嗎? 有錯也即時更正了 不然閣下覺得該如何處理?免職?
作者: isscat (issue號:)   2018-01-11 17:37:00
你今天在公司犯錯,客戶不爽,客戶有權投訴你,但無權叫公司怎麼處分你
作者: yoyobaka (yoyo)   2018-01-11 17:37:00
說人腦殘的自己再看一下原po下的標題,是誰腦殘又是誰眼殘自己想一下吧
作者: amrock77 (落葉喬木)   2018-01-11 17:37:00
自己簽收也不看 然後只怪警察是哪招 可以不要違規啊...一點爭議也沒有...違規事實 名字或是地址等更正即可 下這標題真是好棒棒
作者: a123454698 (a123454698)   2018-01-11 17:46:00
違規就是事實
作者: rvdavid (rvdavid)   2018-01-11 18:12:00
沒說不付錢然後跑去撤銷又下這種標題?違規在先警察還要顧慮你上班時間?路口設計有瑕疵也不是找警察哭,也不是讓你自由心證隨便轉吧
作者: TurtleBB (溫馨家園洛聖都)   2018-01-11 18:14:00
自己都說沒有不繳錢,那你標題的爭議在哪邊?根本兩件事,如果要討論行政流程根本不是biker板範疇,
作者: rvdavid (rvdavid)   2018-01-11 18:16:00
警察局也來信更正了在那跳針
作者: TurtleBB (溫馨家園洛聖都)   2018-01-11 18:16:00
講白了就是被開單7pupu找到點想弄人家然後討拍,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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