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加裝電子產品的適法性

作者: george00058 (火柴)   2017-12-11 01:52:56
前一陣子有看到有人裝了USB充電器被警察開單
理由是說變更電系影響行車安全!
說是只要將電源接在鎖頭就是不行
新聞裡面引用姦你站的說法
[監理站表示,為了機車行車安全,只要會連接
到鎖頭電源線的裝置就不行,提醒民眾多加
留意。]
我的問題適如果USB插槽不合法 那電子水溫表,隨電門啟動的行車紀錄器
不就都是違法了嗎?
那這些變更有沒有影響行車安全要怎麼認定?
作者: qq66332211 (辰)   2017-12-11 01:55:00
不是之前就有說不會抓這些了嗎...?
作者: george00058 (火柴)   2017-12-11 01:58:00
有公文或是函示可以參考一下嗎?
作者: shachitw (殺氣)   2017-12-11 02:48:00
作者: Apologize924 (Apologize)   2017-12-11 03:31:00
台灣就是車廠給你可以 你自己裝一樣的 就不行
作者: catpig0420 (豬寶寶)   2017-12-11 06:54:00
舉例:原廠魚眼ok 自裝魚眼ng
作者: xd4gsd4r ( J )   2017-12-11 07:07:00
車廠給的可以,然後開單警不認照開
作者: Leadgen (新竹~)   2017-12-11 07:11:00
直接接電瓶電,就不會過鎖頭了。
作者: ultratimes   2017-12-11 08:15:00
3F函釋只是希望警察減少爭議避免 但不代表不可以抓另外,沒有原廠警方就一定要承認 一定不能開單的道理
作者: incident (平鎮金城武)   2017-12-11 08:19:00
大師早
作者: Gunslinger (串燒)   2017-12-11 08:45:00
u大濕又要發偉論了 你的原廠大燈呢?
作者: miyaiijima (MIYA)   2017-12-11 08:50:00
這是台灣 只有有關係 就沒有關係
作者: IKUZO (雞狗乖)   2017-12-11 09:06:00
有些接的亂七八糟的確是個問題啊
作者: ctes940008 (蛤!我只是小兵!?)   2017-12-11 09:23:00
找民代去電警察啊~
作者: atgo1207 (akeieeee)   2017-12-11 09:51:00
找民代電警察只會讓警察更火,態度好警察根本不鳥這個
作者: MELOEX (MELO)   2017-12-11 10:20:00
可是瑞凡 世界上有好警察嗎
作者: ctes940008 (蛤!我只是小兵!?)   2017-12-11 10:26:00
都要定期拿飼料餵鴿子了,有白的嗎?
作者: ultratimes   2017-12-11 11:08:00
沒錯,警察火了民代一起抓,才沒在怕你的
作者: bbac99119 (帥哥廚餘倒你家)   2017-12-11 11:14:00
沒差啦 這種法律參考而已真的被罰ㄐㄧㄡㄉㄠㄇㄟㄚ就倒霉啊
作者: noirskakashi (楊安安)   2017-12-11 11:45:00
跟原廠不一樣就可以叫你驗車了,有看到一個例子是輪胎尺寸一樣但是扁平比及胎寬跟原廠不符被檢舉回去驗車的案例。改裝這一塊之前炒很大後來說要做也是沒下文
作者: Apologize924 (Apologize)   2017-12-11 12:00:00
民代勒 你活在哪個時空 上去找議員來電警察 直接請分局長到議會泡茶
作者: york1987 (明華~明華~!!!)   2017-12-11 12:12:00
胎壓不符原廠規範,送你一張驗車單
作者: Gunslinger (串燒)   2017-12-11 12:43:00
https://i.imgur.com/zEjPu0q.png 你有捏下去的勇氣嗎
作者: boddingtons (賴吧)   2017-12-11 13:17:00
這真的會被開單嗎?我有裝充電座跟加裝錶誒
作者: eb2357 (e博2357)   2017-12-11 14:53:00
樓上,硬抓可以開,但通常沒警察會開
作者: mwiei (makashii)   2017-12-11 16:17:00
那...警車呢?應該大部分警用機車都不是原廠配的輪胎吧也有警用機車裝漢堡 政府發包沒看過含漢堡的
作者: ultratimes   2017-12-11 17:12:00
警用是屬於業務上 有法律的保障胎壓不符原廠規範本來就要驗車,胎壓不符很危險的不然很多人裝胎壓偵測器是?
作者: yuwei722 (亦騰)   2017-12-11 20:17:00
我打去問過了,只要非原廠有接到電系,全部不合法新竹監理站說的所以駐車燈、USB充電座、行車記錄器全部不合法
作者: vaper (風雨飄搖的世代)   2017-12-11 21:11:00
怎麼這麼沒常識.....合不合法是指有沒有繳稅原廠電子可以是因為會送安檢局檢驗→付費兼抽稅私改做一樣配置→沒檢驗沒抽稅→不合法GG法律把關的只是最低限度的安全,但至少是安全的私改素質有高有低,不能保證一定安全,炸了也不會有人負責所以重點不是怎麼改會違法,而是背後有沒有人負責安全
作者: george00058 (火柴)   2017-12-12 01:23:00
在台灣騎個車真麻煩 一下三寶 一下過時法規就有人笑說要抓總統座車 那台根本魔改 變更車體
作者: StarHero (離開)   2017-12-12 02:45:00
原廠有送審 符合法規 就是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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