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路權問題

作者: cyc4aa12 (yoooui777)   2017-11-16 18:41:30
剛剛車禍了,
已經有報警,本來想要看肇事責任,
但是因為我的車在車禍時沒停下來,所以是直接騎到路邊,
警察說這樣難判斷,
所以就互不追究。
但是,我還是覺得奇怪,所以想上來問問。
https://imgur.com/a/rv13d
綠色是我的路線。
紅色是對方的,對方在撞到我時就停在路口。
G:代表綠燈
R:代表紅燈
橘圈是撞擊點
當時我和對方都是綠燈,我的那條路也沒任何禁止右轉的標誌。
行車紀錄器:https://youtu.be/Hdie9iN-vto
我有問警察,我這樣是直行車還是轉彎車,警察說我是轉彎車。是這樣嗎?
當時我已經轉完了,應該是直行車。對方才剛要轉,應該是轉彎車吧?
這種case肇責會怎麼認定?
題外話:9月到現在,摔了兩次。一次在山路,一次在林道,這次還好沒摔。我是不是犯車
關啊?
謝謝
作者: op840906 (我愛XXXX)   2017-11-16 18:48:00
可是我感覺你轉過去那條是主幹道欸而且這個路段設計的怪怪的話說影片剛開始那兩台車沒安全帽,欠檢舉
作者: bassblacktea (可愛☆蛇)   2017-11-16 18:49:00
樹科大@[email protected]你已經進入主線了呀不要指望大多的高雄警察XD
作者: lunping852 (tofu)   2017-11-16 18:54:00
每天通勤的路...那路口每次經過都涼涼的 很多寶
作者: op840906 (我愛XXXX)   2017-11-16 18:56:00
什麼車輛在路邊,給他看行車記錄器阿,阿對方的反應如何?
作者: bassblacktea (可愛☆蛇)   2017-11-16 18:56:00
有記錄器 誰跟你很難判斷 他不想辦而已
作者: sszoro (sszoro)   2017-11-16 18:57:00
快去對燈號,等下燈號被調整,就沒證據了
作者: bassblacktea (可愛☆蛇)   2017-11-16 18:57:00
高雄車禍第一件事情就是拿記錄器給警察啦 不然一堆要吃案的
作者: isscat (issue號:)   2017-11-16 18:58:00
你綠燈已經是轉幹道的事了感覺可以算是過路口沒有減速,對方綠燈
作者: TheCrossRoad (煞气a性慾小瓦﹋☆〃)   2017-11-16 19:00:00
警察連路邊紅線違停都不管了
作者: bassblacktea (可愛☆蛇)   2017-11-16 19:14:00
筆錄是可以要求更正的快去給警察影片吧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17-11-16 19:37:00
不算
作者: bassblacktea (可愛☆蛇)   2017-11-16 19:40:00
和解要簽和解書才算喔! 你這樣不算等一下@@沒酒測 ……這員警怎麼當的= =
作者: op840906 (我愛XXXX)   2017-11-16 20:00:00
呃.....竟然沒酒測...
作者: isscat (issue號:)   2017-11-16 20:24:00
警察來處理應該會寫三聯單給你吧,該不會被吃了..…
作者: bassblacktea (可愛☆蛇)   2017-11-16 20:32:00
很明顯~被吃案哈哈哈 要請你去派出所了
作者: Anyotw (Yoman)   2017-11-16 20:39:00
是不是,又不是警察1判斷...
作者: bassblacktea (可愛☆蛇)   2017-11-16 20:51:00
樹科大應該是深水派出所吧 比較近往高應燕巢校區那邊不過感覺會被敷衍第二次XDDD
作者: capik (capik)   2017-11-16 21:37:00
雙方都有錯。你右轉後直行,遇到無紅綠燈路口,未減速注意來車。對方有紅綠燈,是綠燈狀況,但同樣行經路口未減速,應注意未注意。所以雙方都有錯。實務上,如果一方有受傷,一方沒有,在互有肇責時,受傷方容意打贏官司。
作者: TllDA (踢打)   2017-11-16 22:27:00
我看好你用生命護路權 加油! 路權在手 生命沒有反正你也不管其他人說什麼 那就努力做自己吧你不是犯什麼鬼車關 不要想太多
作者: dwyanelin (wade)   2017-11-16 22:47:00
對方也是直行阿,明顯就是你們都覺得你們是路燈,互不相讓,他撞到你他責任較大,但以綠燈方向,你像是橫向,又像是你責任較大,感覺就五五波。
作者: op840906 (我愛XXXX)   2017-11-16 22:58:00
某T秀下限欸
作者: kakajava (Come to papa)   2017-11-16 23:28:00
g配g,只能gg囉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7-11-16 23:32:00
這件應該會有分歧的認定,鑑定結果可能與法院認定相左,但雙方一定都有未注意車前狀況
作者: Haooconnor (嚎教授)   2017-11-16 23:56:00
某T是車板跑來亂的嗎?酸言酸語的
作者: royerrick (野草)   2017-11-17 00:16:00
醒醒吧 你放棄了路權 也換不到生命
作者: zo6596001 (超帥肥宅)   2017-11-17 00:24:00
話說這三小路口?? 台北市這種中間還會多劃一個停止線要你轉過去繼續等紅燈的意思
作者: bassblacktea (可愛☆蛇)   2017-11-17 00:36:00
台灣的道路設計別指望太多XD http://i.imgur.com/rpBD68U.jpghttp://i.imgur.com/KtPgF1i.jpg這路口廣義算是T字路口
作者: jp6vu04boy (多多)   2017-11-17 01:15:00
遇過太多這種四輪了...
作者: OverRaven (烏鴉)   2017-11-17 02:08:00
時相設計感覺很有問題 應該可以要求國賠吧?
作者: fireguard119 (angelsbaseballwin)   2017-11-17 02:28:00
車禍的話警察會給你一張「交通事故登記聯單」上面會有事故當事人的基本聯絡資料,底下會有一堆注意事項寫的很清楚,包含事故多久後可以申請一些相關的書面及照片資料。而且你都有報案了,怎麼可能不給你登記聯單。更何況和解是要簽和解書,不是用口頭說說就能了結的。互不追究都嘛是當下講一講,事後發現維修費不少就會急著跟對方討了,到時候又是另外一種嘴臉。
作者: yoyobaka (yoyo)   2017-11-17 03:29:00
追究個屁啊,當下說好不追究就是不追究,沒簽和解書只是對方難舉證,但並不代表講過的話就可以當放屁好嗎?口頭和解也是有效力的,為了850元把自己的信用跟品格踩在腳底下值得?如果你覺得是警察誤判導致你做出錯誤判斷答應對方,你應該針對警察去追討你的損失而不是去賴對方,這種嘴臉真難看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7-11-17 07:43:00
這爛路口設計,奇怪,都沒反應嗎,又很大,連地上都沒網狀線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7-11-17 08:46:00
因為嚴格來說 原po騎的那條不是馬路 是停車場出入口
作者: isscat (issue號:)   2017-11-17 09:13:00
如果確定有備案成功(雖然我覺得沒有),又有行車紀錄器,就等半年都沒人來要和解或提告就沒事了可是為什麼你覺得對方是轉彎車啊,對方從他那邊直行出來且有紅綠燈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7-11-17 10:37:00
這好怪的 道路設計有夠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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