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機車就是沒路權

作者: dhtsai (tsai dzeng-han)   2017-11-04 05:54:43
最近在推行的待轉區大富翁
就條文面簡單講 就是廢除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
※ 引述《parislove3 (星野純)》之銘言:
: ※ 引述《vettelking (gg)》之銘言:
: : 現行法條 第 99 條
: :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
: : 依下列規定行駛:
: :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 : 、右側車道行駛。
: :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 :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 : 三、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 :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 :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 :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 : 五、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 : 不知道是不是我解讀能力比較差?
: : 法規好像沒叫機車行駛內側道??!
: : 即使在單行道也要行駛在左右兩側
: : 我想法規的用意是在保護機車駕駛
: : 不知道為什麼有觀念想行駛中間?
: : 或許行駛中間是用來防避汽車切入車道等
: : 我想駕駛觀念應該要在提升
: : 絕對路權也不是這樣用
: : 另外你的後面還有一個生命,就算你不為你的生命著想,也應該為後面的人著想,
: : 你要讓後座的人感覺到不安全嗎?
: : 如果假設你後面是砂石車跟水泥車?
: : 你還敢這樣騎?
: : 想想上次的新聞兩輛機車在內車道
: : 等待前方事故要超車,結果被砂石車追撞
: : 如果你不想理法規也要為另一個人著想
: : 是我被載我也不想載我的人騎在汽車道
: 好讀版 https://www.ptt.cc/bbs/biker/M.1417446937.A.E16.html
: 以下分五節敘述,文長注意
: 1. 兩段式轉彎的起源
: 2. 台灣機車分類
: 3. 法規對機車的特殊限制
: 4. 路口的直行 & 轉彎
: 5. 普遍的誤解
:
:
: 一、兩段式轉彎的起源
:
: 台灣的兩段式左轉,源自日本的兩段式右轉
: http://goo.gl/KBm79y
:
: 日本規定「原動機付自転車」需要兩段右轉,其定義為:
: ●排氣量50cc以下的輕型機車
: ●不得雙載
: ●速限30Km/H
: http://goo.gl/q6IMhs
:
: 50~125cc的機車稱為「小型自動二輪車」,125~400cc為「普通自動二輪車」
: ●不得兩段轉
: ●可雙載
: ●速限60Km/H
: http://goo.gl/kOuo29
: http://goo.gl/R3utSJ
:
: 50cc不僅加速度慢且速限30Km/H,無法跟上車流
: 因此必須兩段轉,落實車速分流的精神
:
作者: bassblacktea (可愛☆蛇)   2017-11-04 06:24:00
收到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11-04 07:44:00
精闢
作者: KY1998 (HAN)   2017-11-04 08:16:00
我是贊成廢除啦,但改變別人的腦袋很難,別的不說,光問父母的想法就知道這很難改變
作者: kangapoo (kangapoo)   2017-11-04 11:00:00
如果汽車比較快我就支持機車代轉,可是汽車就是他媽的龜車又擋路
作者: dwyanelin (wade)   2017-11-05 00:27:00
當然支持,智障規定
作者: Ofianse (大便人)   2017-11-05 08:19:00
原本的規定到底出自於速度還是觀感呢真是不得而知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