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A到重機mt07未倒車,己車保桿未傷,幫看工單合理否?

作者: brucielu95 (L.C.)   2017-10-05 07:16:50
※ 引述《brucielu95 (L.C.)》之銘言:
: ※ 引述《brucielu95 (L.C.)》之銘言:
: : 大家好,小弟在3月底(3/30)在校園停車場開車倒車不慎A到同學的重機 yamaha mt-07,
: : 當下立時下車查看,我自己的車後保看不出痕跡,對方的車只看見前土除有刮傷,
: : (不到2公分,甚至不確定是這次撞擊留下)車未倒,因為急著有事,所以也未報警,留
: : 下字條電話便離去。
: : 當晚對方也打過來,表示他自己目前也沒發現甚麼問題,我回應要他再觀察看看,有任何
: : 發現再聯絡我...
: : 過了幾天後(4/2),又接到他電話,他表示車子正在"搞",講了一堆零件,大概都是在
: : 前輪附近的(下面會PO工單),說估價完給我看估價單,然後到今天,估價單出現了,這
: : 良心的價錢還真貴重$28000,以下是估價單:
: : http://imgur.com/a/ylGnP
: : 我個人平常對機車沒什麼研究,我不能確定這樣碰法,沒倒,甚至不算有外傷,是否真的
: : 會造成這麼多零件損傷?
: : 我不諱言就是這價錢超乎我預想,所以才上來問問各位高手的意見,和我應該如何做?認賠
: : 殺出?還是.....
: : 然後,我有當時後鏡頭的錄影畫面,由於行車紀錄器開機時間比較延遲(也是因為這樣,才
: : 沒看到倒車顯影才A到T T),所以影片起始時是我往前移開車屁股了....以下是影片:
: : https://youtu.be/KNz5meLiyO8
: : 還有,因為對方是同學所以我一直都本著信任的態度才會有文中的各種處置,直到今天我
: : 跟該人的對話他提到還有便宜我,說土除燈罩沒跟我算。問題來了,就影片看來可以這
: : 麼說,土除也許真的是我撞的;而一樣從影片看,我完全沒碰到燈殼啊!!!這讓我對此人的
: : 話開始產生了疑慮,當然也包含了前面那張估價單.....這是對話:
: : http://imgur.com/a/Eop1I
: : 唉!故事說完了,大家有甚麼建議讓我這故事男主角繼續走下去呢?喔對了,我只有強制險,
: : 以後會加保第三責任了QQ
: 大家好,我聽了鄉民的話,已經跟對方攤牌了,目前會走法律途徑解決此事,想請教大家
: ,我這樣贏面大嗎?我沒有全身而退的奢望,但求不賠到兩萬八這麼多,因為畢竟我粗心
: 在先…
: 然而,我攤牌後,對方表示要備案並且回原廠估,烙下一句原廠只會更坑之類的。以下是
: 對話:
: http://imgur.com/a/opN0r
: 請問各位我現在上走法律就兩個訴求,一是主張對方提出證明是因為我的碰撞而導致如此
: 嚴重之車損,此是為證實我對這麼多零件的責任有否;二是若有我必須負責的零件,我也
: 要主張零件有折舊,當然也是為了那貴死人的價錢。請問這樣站得住腳嗎?還有甚麼沒考
: 慮到的也拜託大家多多指教了!!遇到了總要解決 唉!
大家中秋佳節快樂,經過了幾乎半年,這案子終於在2017/9/18有所結果,在此回報鄉
民,一方面感謝當時熱心前輩們的幫助,也希望我的事件對大家在未來若不幸遇到類似狀
況能夠有所參考、幫助。(可以的話一輩子都不要有到這種經驗最好啦!XDD)
先說結果,對方當庭證據不足,法官勸說下雙方簽名,原告告訴撤回。這半年來除了上
法院兩次外,日常生活依舊,過著吃滿睡滿的肥宅(其實我也不肥啦!)大學生活。這都要
感謝我的家人們在此事的支持、幫助,盡可能使我不被影響。
半年以來,我自己完全無意搞其他出頭,我的觀念很簡單:與對方沒必要、也沒意願多
說一句,只等他提告,然後出庭讓法院決定結果,這是以目前法治社會裡最公平的作法。
但事與願違,對方似乎不這麼想,在這半年中,甚至開了庭都情緒激昂,生出不少令人哭
笑不得的行為……讓這篇文章添了不少題材呢!大家就當作童話繪本看看笑笑吧!我順著
時間軸寫下好了,免得缺漏甚麼,引人閒話說我立場偏頗。
就從4/18說起吧,上次文章也到這裡,對方表示要〝備案〞,所以中午他就line我要我的
行照,然後我也真的給了。(現在看當時的我很蠢orz……)
https://i.imgur.com/ZF37zO2.jpg
4/24鄉公所調解通知寄到家了,訂5/9日調解。家裡人討論幾天,覺得沒必要到那邊搓湯
圓、跟那種人談價錢,所以4/30寫了一封請假信給鄉公所的調解委員會,表示調解不克參
加。
https://i.imgur.com/QhT7icu.jpg
請假信內容我也放出來好了,跟往後有一點點的關聯
請假信:
執事委員鈞鑒:
諸位先進皆為社會賢達,服務桑梓,令人敬佩。關於本次調解之事項(106年刑調字第
xxx號車禍案),本人說明如下:
三月三十日本人倒車時,後保險桿碰觸到XXX先生機車前輪,本人立刻下車查看,對方機
車仍然屹立並無毀損痕跡,留紙條是基於對同學的尊重和禮貌。當場有目擊證人,本人也
有行車記錄足資佐證,可確認當時並無X先生所列之毀損情形,請依法辦理。五月九日之
調解會,本人因事不克前往,還請諸調解委員見諒。
恭請 鈞安
晚輩 OOO 敬上2017/4/30
5/3對方再度line我,氣pupu的,大概是因為調解委員會通知他我的請假,此刻我比較不
明白的是,信裡面我根本沒提到〝我沒有任何過失〞,不知對方是從何理解我信裡面這麼
寫的?或他到底有沒有看過信,只是受調解會那邊轉述嗎?算了,不重要,反正重點是他森
77地要告我了,然後還跟我要個資(我不知道身為被告還有提供個資給原告的責任喔?XDD)
,我當然沒給,要告去告,你家的事。並且與他說明白上法院前不會再跟他對話了。因此
,往後他還陸陸續續line我啊幹嘛的我都是已讀不回。
https://i.imgur.com/6yB21Y3.jpg
5/5這天7pupu的原告到法院告人了,還不忘臉書打卡發個文,不過站錯地方了,此案民事
事件,站地檢署拍照的用意不明,可能要炫耀自己的法律概念hen棒這樣?
然後貼文底下出現一位高手回覆:『有狠狠的給他薛下去嗎?』一看唉呦喂,此人竟然是
估價單車行的員工呢!此時我更堅信,還好當初沒花錢消災啊!童話裡都是騙人的,遇到
不認識的人,不要把對方預設成好人啊,對人性概念的顛覆嚇得我吃手手了!
https://i.imgur.com/dfLBDp9.jpg
https://i.imgur.com/JJ8TMCt.jpg
https://i.imgur.com/Wtqt7jE.jpg
5/8他再度line我,這次是再度地來跟我要身分證等個資,我還真的估狗沒被告個資怎麼
告人,結果發現還滿簡單的阿,反正方法絕對不是來問被告啦!需要的人自己找,這邊不
談。
接著5/9、5/10分別一天line一次就是想要我的資料……真是的都要告人了,還有求於被
告到底是甚麼概念啊?
連討三天資料討瞴終於閉嘴了幾天……5/24 line又來了,這次丟出了一張新的估價單,
多了前土除,一共32500,我一樣看得滿頭問號,28000我沒打算給,那再丟一張32500是
想表達?
他老大真是很喜歡發訊息,最後一次是7/8,提醒我有民事訴訟通知書,還真貼心?
https://i.imgur.com/TMqEDrb.jpg
https://i.imgur.com/Bv8i6P0.jpg
https://i.imgur.com/TWRbcSX.jpg
7/17簡易庭寄來通知書,包含通知8/7開調解庭,和一份對方寫的起訴狀,這份狀紙的內
容還挺空洞的,提及的證物更是不知所云:聊天紀錄、估價單?這還真是有力證據啊!懶
得打字,這高手的狀紙大家隨意看看呵……
https://i.imgur.com/mJH11Pn.jpg
8/7當天調解,明知不會有甚麼結果,但又還是得到,律師說這是必走行程,因為訴訟金
額太小,法院一定先開調解庭,不去有可能會被對方以單方辯論處理,變成他說的算那種
局面。所以當天就是看對方在調解庭表演,帶了兩位也是不知所云的人:女朋友、和一位
同學,你嘛拜託,這兩人根本就不在場,也不是修車的,不知帶來是壯膽還是幹嘛用的?
我方則是我本人與我的父親(金主,不好意思我靠爸大學生,歡迎指教……)到場,播了行
車紀錄影片給對方看,他看了完全不在乎,堅稱車子不用倒,是受擠壓壞這麼多的。我們
聽了也是笑笑啦,反正調解就不成了繼續告啊ㄏㄏ
8/21,辯論庭通知寄到,訂於9/18開庭,此間,請律師寫了一張答辯狀,包含影片證據一
同先寄去法院請法官過目。律師果然專業的,答辯狀篇幅不大,不過句句璣珠,一點廢話
都沒有,我的任務此時只剩看熟答辯就行了。
以下是我的答辯狀:
為 鈞院106年度X小字第XXX號損害賠償事件,依法僅具民事答辯狀事:
答辯聲明
一、 原告之訴駁回。
二、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三、 如受不利判決,請准提供現金或等價有價證卷擔保免為假執行。
答辯事實及理由
一、 緣被告OOO於民國(下同)106年3月30日晚上8時24分許,駕駛車牌號碼
XX-XXXX自小客車倒車時不慎碰撞原告XXX置放XX科技大學XX系館停車格內所有(車牌不詳
)重型機車前輪胎在案(此有行車紀錄光碟可稽)
二、 惟查參上開行車紀錄光碟可稽,本件被告OOO係非常輕微碰撞原告XXX重型機車之前
輪胎處,亦非嚴重,嗣原告XXX竟列舉請求該重型機車受有車手下冠座2,700元、下三角台
13,750元、前軸心2,125元、前碟盤5,625元、前土除4,500元、工資3,750元等高達新台幣
(下同)32500元正之損害費用(見答證一),蓋被告OOO均爭執即否認估價單之真正。
三、 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184條第1項前段
訂有明文。有以侵權行為為原因,請求恢復原狀或損害賠償者,應就其權利被侵害之事實
負舉證之責(此有最高法院19年度上字第38號判例可稽)。
四、 綜上依舉證責任之分配,就本件主張利己之事實,依法自應負擔舉證責任,自不待
言。是原告XXX迄今未舉證證明上開所列舉損害之事實係為被告OOO上開侵權所致,即請求
應負擔32,500元之損害修復費用,顯屬無據。
從而為特狀請鈞院卓鑑,並祈惠賜判決如答辯之聲明,俾維權益,至為感禱。
僅 狀
臺灣XX地方法院XX簡易庭 公鑒
作者: incident (平鎮金城武)   2017-10-05 07:44:00
這篇也太精采所以妨礙名譽還有一篇可以看嗎
作者: bianbian   2017-10-05 07:51:00
校友推個
作者: incident (平鎮金城武)   2017-10-05 07:57:00
樓上八卦廢文王
作者: brucielu95 (L.C.)   2017-10-05 07:58:00
樓上太猛了吧?何以見得是校友呢?
作者: bianbian   2017-10-05 08:00:00
啊你字沒遮好咩
作者: yoyoman524 (likeaboss)   2017-10-05 08:09:00
哇 行政程序有夠久
作者: incident (平鎮金城武)   2017-10-05 08:12:00
話說現在你應該擔心他會不會搞你的車了
作者: SSSONIC (...)   2017-10-05 08:18:00
對方如果有點常識去問律師 而不是聽專業的車行老板 也不致出醜啊
作者: a123454698 (a123454698)   2017-10-05 08:25:00
作者: LieFang (冽芳)   2017-10-05 08:27:00
屏科獸醫出這種垃圾?
作者: brucielu95 (L.C.)   2017-10-05 08:41:00
哎呀呀樓上,你指的學校科系,可是你的猜測喔,我沒說你猜的對不對
作者: morlockjack (Mr.alcoholic)   2017-10-05 08:43:00
感覺法庭上根本沒攻防 對方被秒
作者: f11299723 (Ming)   2017-10-05 08:44:00
大快人心
作者: ldsdodo (ldsdodo)   2017-10-05 08:56:00
愉悅
作者: mars1396 (mars1396)   2017-10-05 08:59:00
舒服
作者: bassblacktea (可愛☆蛇)   2017-10-05 09:18:00
原po連防守都沒有 原告就被法官嘴離XD
作者: Chu05 (Chu)   2017-10-05 09:20:00
大快人心,推
作者: RUYAO (4Head)   2017-10-05 09:21:00
真的是奇人異事 八加九典範
作者: jack900788 (WTF)   2017-10-05 09:30:00
有笑有推
作者: kiga4ni (中痛好酸林)   2017-10-05 09:35:00
可悲8+9
作者: ga2006127223 (安 你好)   2017-10-05 09:38:00
作者: a60130chen (不要亂開遠燈啦幹)   2017-10-05 09:39:00
有笑有推
作者: dan6658123 (石頭)   2017-10-05 09:48:00
想看你後來吉他的後續 想薛人先賠錢吧 哈哈哈
作者: xymmter683 (xymmter)   2017-10-05 09:50:00
哈哈 屁孩以為告人就穩贏?真的笑出來
作者: TheCrossRoad (煞气a性慾小瓦﹋☆〃)   2017-10-05 09:58:00
可以公佈一下是台南哪一家車行嗎?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17-10-05 10:00:00
沒想到過這麼久了原告就算去找律師也沒直接證據證明,法官還退他裁判費已經是很佛心了…
作者: brucielu95 (L.C.)   2017-10-05 10:07:00
哈哈,我打碼這麼多就是因為我善良,留大家一個面子。那如果有人執意猜測有關的人事物為何,我也沒什麼意見,我對各位的猜測完全不負責喔
作者: coox (小褲)   2017-10-05 10:13:00
我也想知道台南哪家車行這樣敲詐的
作者: brucielu95 (L.C.)   2017-10-05 10:16:00
這樣好了,如果真想知道些甚麼 pm我
作者: hankower (當海不藍)   2017-10-05 10:19:00
居然過那麼久了 期待妨礙名譽後續
作者: xm31mark (拿破輪)   2017-10-05 10:20:00
只要孩子吵鬧就都給他,父母不教所以養出來的xxx
作者: james925757 (OneLeaf)   2017-10-05 10:22:00
大快人心啊哈哈哈 整個氣pupu 法官賢明啊
作者: kill466 (kill)   2017-10-05 10:26:00
幫腔的如果證實為車行員工 雖然沒給錢 算有詐欺嫌疑嗎?
作者: w159736842 (w159736842)   2017-10-05 10:28:00
好精彩...
作者: TheCrossRoad (煞气a性慾小瓦﹋☆〃)   2017-10-05 10:28:00
那一兩句話沒辦法告啦 只是看破手腳罷了
作者: vincent71027 (阿泰)   2017-10-05 10:28:00
偽造文書是公訴罪,還挺嚴重的
作者: kps1247 (我的妹妹才沒有那麼少)   2017-10-05 10:32:00
大快人心
作者: cfps90191   2017-10-05 10:34:00
真是精彩
作者: andy01282003 (豆馬)   2017-10-05 10:38:00
坐等妨礙名譽篇 這太猛 哈哈
作者: Liquid (交換體液)   2017-10-05 10:40:00
他只是撤告而已,那你還要賠他修車的錢嗎?你撞到人家的車車總要賠錢吧? 或是恢復原狀?
作者: JXDAVIDX (酸辣蝦湯)   2017-10-05 10:43:00
不就是對方開的估價單不合理才上法院的嗎 有說不賠?
作者: Virex (CS 1.6 Forever )   2017-10-05 10:43:00
我覺得真的因原PO造成的車損,或許比訴訟費還低..沒倒車是關鍵,碰到或許會有傷,但不太可能大傷。
作者: zames0625 (LNDK)   2017-10-05 10:46:00
就沒什麼事了是要恢復什麼原狀 車子站的好好的說碟盤壞了 這我還是第一次見到頂多拿去原po信任的車行估看看 不過修復金額一定不高啦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17-10-05 10:48:00
這結果不就0元嗎? 無憑無據阿
作者: op840906 (我愛XXXX)   2017-10-05 10:49:00
所以完全不用賠嗎!?感覺原告在法庭上直接被秒殺啊
作者: Virex (CS 1.6 Forever )   2017-10-05 10:51:00
看對方有沒有證據囉,我是覺得根本沒什麼傷,說白了,你停
作者: brucielu95 (L.C.)   2017-10-05 10:51:00
L大:之所以對簿公堂就是雙方認知不一嘛,那交給法院不是最公平嗎?法院邏輯很簡單,舉證成功代表事實存在,反之舉無證據則事實不存在,不存在的事實要我賠什麼?
作者: DMW9527 (Monzon)   2017-10-05 10:52:00
舒服
作者: brucielu95 (L.C.)   2017-10-05 10:54:00
是啊,一般人不會為了幾千幾百的上法院阿,但金額一高起來,想多做確認合理吧?
作者: op840906 (我愛XXXX)   2017-10-05 10:55:00
不過要是當時原告跟你要求個幾千塊應該就不會搞到今天這樣的局面了吧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17-10-05 10:59:00
最大獲利者就重機店爽賺,原告倒賠,原po浪費時間XD
作者: robert6615 (阿北)   2017-10-05 11:04:00
求後續反告XDD
作者: chihung1205   2017-10-05 11:09:00
舒服
作者: coldwhites (蒼白)   2017-10-05 11:09:00
鼻孔大?不意外
作者: JaeCrowder (Jae Crowder #99)   2017-10-05 11:10:00
舒服 叫他賠個三萬二吧
作者: yoyobaka (yoyo)   2017-10-05 11:11:00
我蠻想知道後續真的不用賠原告嗎?至少原po承認自己有碰到對方車吧(雖然說不確定是否造成碰傷,但這種說可以完全不賠也太…)當然我不支持原告獅子大開口做法,但追根究底原po還是過失在先,這樣不用付出代價嗎= =
作者: incident (平鎮金城武)   2017-10-05 11:13:00
先請07車主賠償陪他上法院還有請律師的時間成本吧
作者: james925757 (OneLeaf)   2017-10-05 11:15:00
哈哈哈哈原po請她賠償妳三萬二啊哈哈哈哈
作者: dan6658123 (石頭)   2017-10-05 11:17:00
要賠頂多前土除吧 是車主自己搞自己 原Po留紙條代表願意負責了但對方卻獅子大開口 個人認為沒必要跟他客氣了
作者: brucielu95 (L.C.)   2017-10-05 11:18:00
對啊碰到他是我過失,那這個過失有沒有造成損害決定我要不要賠嘛!證明我的過失造成損害是原告的責任阿!他證不出來,請問我要賠哪裡付出什麼代價才合理?
作者: asiawooking (亞洲嗚王)   2017-10-05 11:19:00
07車主已經沒有證據證明車受損了 是要怎麼請求損害賠償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17-10-05 11:19:00
合理的憑據才能決定原po要付多少賠償,沒倒車換一堆無關的零件,是你的話你覺得要賠多少?
作者: bassblacktea (可愛☆蛇)   2017-10-05 11:21:00
重點就是原告車主無證據證明,該車之損傷由該碰撞造成。原告車主貪心過頭,導致沒錢拿啦
作者: yenchieh1102 (香蕉史塔克)   2017-10-05 11:25:00
太有趣了
作者: razor99 (張儀)   2017-10-05 11:30:00
看影片車子又沒倒,想也知道是來陰的
作者: hankower (當海不藍)   2017-10-05 11:32:00
獅子大開口結果摸一鼻子灰 XD
作者: sa730923 (阿友)   2017-10-05 11:40:00
好精彩。
作者: jp6vu04boy (多多)   2017-10-05 11:42:00
告回去啊這種垃圾
作者: gameking (GK草祭)   2017-10-05 11:44:00
告人的跟車行老闆都是智障 我去修車的車行老闆都不敢幫忙擔保說什麼零件故障是車禍造成的 怕有事處理不完
作者: KittyDog (勤曦)   2017-10-05 11:47:00
精采 再薛啊
作者: gameking (GK草祭)   2017-10-05 11:48:00
還一直勸我說這個外觀損傷而已你可以不用換XD
作者: shen1120 (asian nigga)   2017-10-05 11:48:00
我覺得原po已經很有心了 一堆垃圾把別人車弄倒都當沒事自己騎走 上次才遇到一個
作者: phage1807 (肥雞)   2017-10-05 11:49:00
等刑事庭的後續~
作者: ae1220ae (不清楚)   2017-10-05 11:49:00
推推
作者: kondoyu (pppk)   2017-10-05 11:53:00
之前車禍 車行估了快一萬多 我只修了必要的7200
作者: tony80281   2017-10-05 11:56:00
舒服
作者: zoo3021515 (光)   2017-10-05 12:02:00
律師費花了多少呀?
作者: MunezSu (Munez)   2017-10-05 12:19:00
推!
作者: gcgc (栗子小松鼠)   2017-10-05 12:22:00
說真的原po雖然a到別人的車但有留紙條算很ok了
作者: Rindou (雨宮林道)   2017-10-05 12:22:00
這篇文明確證實了有一個給力老爸的重要性XD
作者: ab1026430   2017-10-05 12:25:00
我只看到好長的中指XD
作者: shachitw (殺氣)   2017-10-05 12:29:00
恭喜,也算順利解決了
作者: Yuwuen (遊玩)   2017-10-05 12:29:00
有回報給推
作者: zames0625 (LNDK)   2017-10-05 12:33:00
這種腦袋.....別人都有影片了他還想獅子大開口喔
作者: MunezSu (Munez)   2017-10-05 12:38:00
敲碗等續集
作者: HATAzero (先學會怎麼吃甘蔗)   2017-10-05 12:44:00
想看後續七月妳告他的後續
作者: ac01801640 (Barols)   2017-10-05 13:02:00
等續集
作者: williamking1 (美汁懲)   2017-10-05 13:05:00
希望你過年領得紅包更多 證據不足 再加上那麼小的碰撞要賠那麼多我也是醉了 我一台車撞到前面整個爛掉也才修40000初而已 要三萬也是蠻敢的 推樓主
作者: ksm (卡西姆)   2017-10-05 13:09:00
推!
作者: abc21086999 (呵呵)   2017-10-05 13:19:00
作者: safeya (保持悲傷)   2017-10-05 13:19:00
感謝用心分享!!!
作者: SophisJr ( )   2017-10-05 13:20:00
推一個 想趁火打劫的人實在太多
作者: e049527 (沉默)   2017-10-05 13:48:00
看完心情跟著好起來 … xD
作者: shuo19971203 (iphoneQQQQQQ)   2017-10-05 13:57:00
推後續 希望吉人也有後續喔
作者: tin989 (大張哥)   2017-10-05 14:01:00
XD
作者: mtf0310 (龍二哥)   2017-10-05 14:07:00
所以原po真的長得像柯P嗎?
作者: redbeanbread (尋找)   2017-10-05 14:09:00
求台南車行名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7-10-05 14:20:00
原來車子沒倒...那還真是獅子大開口咧...
作者: lucky123820 (ZX)   2017-10-05 14:33:00
作者: chs62106210 (spongechen)   2017-10-05 14:37:00
推推!又讓一個想把別人當盤子敲的吃 囉
作者: zx25815 (AQ)   2017-10-05 14:51:00
車行應該是台南的武X重車館吧
作者: abcd5101888 (星羽)   2017-10-05 15:07:00
笑死 真的是弱智車行應該是X吉重車館吧
作者: kavalan1979 (天人菊的夏天)   2017-10-05 15:11:00
期待後續
作者: ctes940008 (蛤!我只是小兵!?)   2017-10-05 15:32:00
老爸很重要,其他可以跳過最慘的是遇到法官跟委任律師是同學……
作者: OOQ (..............)   2017-10-05 15:34:00
那車行老闆也真敢 沒在場也敢錄影解說哪裡會壞是因為被你撞的
作者: ne579 (ne579)   2017-10-05 15:37:00
推推推
作者: leepohom (hom)   2017-10-05 15:43:00
原PO已經很有心要負責 結果很衰遇到這種車主
作者: atlaswhz (王仔)   2017-10-05 15:57:00
妨礙名譽叫他賠的32800吧!氣死他
作者: TreeNewBee (吹牛B!!!)   2017-10-05 16:04:00
可以反告他詐欺 偽證
作者: kc52316 (九把剃頭刀)   2017-10-05 16:34:00
推個
作者: miyaiijima (MIYA)   2017-10-05 16:41:00
給你100個讚
作者: Audien (Audien168421)   2017-10-05 16:43:00
推推
作者: YJM1106 (YM)   2017-10-05 16:47:00
證人沒具結啦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7-10-05 17:01:00
車行老闆 只舉證"這是撞壞的" 但是不保證是原PO撞的吧?
作者: brucielu95 (L.C.)   2017-10-05 17:05:00
謝謝大家捧場,想不到這麼多推,這樣好了,要是爆我轉八卦版如何?
作者: OverRaven (烏鴉)   2017-10-05 17:12:00
浪費原po這麼多時間和精神 應該要叫對方賠償的
作者: ilovex10i (國體金城武)   2017-10-05 17:23:00
推,超想知道後續
作者: incident (平鎮金城武)   2017-10-05 17:31:00
要爆還不難,隨便10推就有了,你可以準備轉了
作者: miyaiijima (MIYA)   2017-10-05 17:40:00
法院東西軍的遊戲 真的不適合地方的8+9
作者: zo6596001 (超帥肥宅)   2017-10-05 17:41:00
事發當下沒報警就先輸一半了... 後面還想拿賠償金?對方真的hen厲害
作者: flare321 (flare)   2017-10-05 17:42:00
想看對方外型是什麼樣的
作者: dy910833 (Dy)   2017-10-05 17:51:00
求後續
作者: max5566 (歪國人給我閉嘴)   2017-10-05 17:56:00
奇文共賞
作者: brainpowered (站在巨人的鍵盤上)   2017-10-05 18:30:00
8+9的水準就是這樣
作者: losel   2017-10-05 18:43:00
分享經驗給推
作者: naruegawa201   2017-10-05 18:46:00
哈哈哈哈好爽
作者: oorange290 (目鏡仔)   2017-10-05 19:08:00
哈哈,坐等後續
作者: ohya111326 (0.0)   2017-10-05 19:30:00
這樣律師費大該是多少阿?
作者: yy121 (yy)   2017-10-05 19:35:00
作者: randykaku (換個想法就換個心情)   2017-10-05 19:43:00
99+1 來了
作者: frankchou (賢介)   2017-10-05 20:01:00
感謝分享 有個有人脈又給力的父親真的很重要+1
作者: ImHoluCan (HOLUCAN)   2017-10-05 20:19:00
熱鬧
作者: vLkdSc (())   2017-10-05 20:30:00
作者: Haiker (I ride, therefore I am)   2017-10-05 20:36:00
笑慘
作者: Rayearth2037 (空)   2017-10-05 20:39:00
推 等後續
作者: booyah0212 (booyah0212)   2017-10-05 20:59:00
XDDD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7-10-05 21:01:00
想騙騙一般人沒上過法院 請律師是正確作法
作者: Thompson13 (湯普森)   2017-10-05 21:06:00
看完笑了
作者: chi1i (lichi)   2017-10-05 21:07:00
作者: brucielu95 (L.C.)   2017-10-05 21:36:00
wow,還真爆了,然後樓上那個fb檔案是你自己的聯想喔!跟我無關
作者: BigDK (NeWss)   2017-10-05 22:05:00
為民除害推個
作者: sleep123 (sleep123)   2017-10-05 22:28:00
這邊推一個
作者: flare321 (flare)   2017-10-05 22:33:00
爆了要轉八卦
作者: brucielu95 (L.C.)   2017-10-05 22:36:00
有空的幫轉啊,我現在人在外面,手機不好轉呢呵呵呵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17-10-05 22:41:00
你算上花費的精神時間跟律師費絕對比原本賠的多 其實算是你輸 因為你還是花了很多 他只是提告 所以很多人上法院要衡量律師那筆費用還有精神時間整理資料心力與緊張的壓力請律師一庭五萬是基本價 所以上法院很多打退堂鼓就是這樣當初爭的是一口氣 但其實是兩敗俱傷 這種小額該簡易判決
作者: a523928 (apupu)   2017-10-05 22:49:00
真假 這個智商跟嘴臉是獸醫的喔...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7-10-05 23:09:00
同學 還會每天碰面嗎? 這好尷尬
作者: incident (平鎮金城武)   2017-10-05 23:18:00
我也是啦,錢寧可拿去贊助律師也不會給獅子開口的8+9
作者: fish199571 (ninenine)   2017-10-05 23:28:00
你們系怎麼出這種人
作者: xolucifer (( ′-`)y-~)   2017-10-05 23:33:00
坐等續集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長大)   2017-10-05 23:47:00
既然爸爸請的律師都這麼威了 告一下車行也是不錯
作者: linwang0310 (上班族)   2017-10-05 23:50:00
作者: incident (平鎮金城武)   2017-10-06 00:06:00
done不好,可能我平常廢文發多了 發文沒啥人看 @@
作者: ted886tw (AINOMIO)   2017-10-06 00:13:00
行車記錄器還是很重要的
作者: Vassili242   2017-10-06 00:16:00
寧願多花錢給律師也不想給這種人
作者: p87813159 (111SSS)   2017-10-06 01:09:00
只能推了 奇聞共賞
作者: zx3017 (okj)   2017-10-06 01:12:00
哈哈,北七
作者: Jimmynick (Jimmynick)   2017-10-06 01:19:00
辛苦了
作者: forever430 (Right of Left)   2017-10-06 02:11:00
想知道是台南哪家車行XD歐歐google到了 武吉重車館
作者: a523928 (apupu)   2017-10-06 02:39:00
ㄎㄎ 他是不是姓鄭 狗還蠻大隻的
作者: aksone (冒牌大叔)   2017-10-06 02:44:00
經驗分享~推
作者: zeg (Mr. JinX)   2017-10-06 05:29:00
到底是騎虎難下,還是自我催眠真心認為車子有這麼嚴重的損傷。
作者: OverRaven (烏鴉)   2017-10-06 05:32:00
很好奇 這能構成誣告罪嗎?
作者: xdctjh (凍頂)   2017-10-06 05:51:00
讚讚
作者: Howard1984 (跟鄉民認真,你就真的輸了)   2017-10-06 09:01:00
誣告不行,誣告限刑事
作者: redbeanbread (尋找)   2017-10-06 09:18:00
志願役的海陸 丟臉一兵應該是義務役
作者: leepohom (hom)   2017-10-06 10:57:00
剛跑去該車行的粉絲團看 好像是還蠻紅的店家?
作者: Lumbereddy (加速器)   2017-10-06 12:01:00
推講故事分享給大家
作者: leo15167 (律玄)   2017-10-06 19:46:00
太爽了吧這內容
作者: eric50242   2017-10-07 02:19:00
作者: moon0987 (安提姆恩)   2017-10-07 08:16:00
超爽
作者: rhox (天生反骨)   2017-10-07 09:19:00
真羨慕你有這種老爸
作者: shake1949 (QQ)   2017-10-07 11:34:00
社會大學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Taiwanisgood (台灣好)   2017-10-07 14:59:00
笑死
作者: Sofast (sowhat)   2017-10-07 21:00:00
感謝分享
作者: yamN18345 (南宮飄雪)   2017-10-07 22:42:00
恭喜平安( ′ ▽ ` )ノ
作者: kfrankk (Never Say Never!)   2017-10-08 00:38:00
讚!
作者: catbaby612 (Scott)   2017-10-08 15:05:00
教訓屁孩XDD
作者: ajan007 (阿正)   2017-10-08 16:23:00
推感謝分享
作者: dalipkid (熱血男孩兒)   2017-10-08 18:33:00
第一次這麼長的文章還有耐心看完 邊看邊笑 真的是奇葩
作者: orion2487 (Orion)   2017-10-08 18:34:00
真是辛苦原po了…
作者: yoyoleader (府城熟哥)   2017-10-09 17:22:00
幹得好,期待您提告的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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