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 https://imgs.cc/image/Fpjjh4C
藍箭頭為我直行機車
黑箭頭為對方肇事轎車
我下班後騎機車綠燈直行,依速限騎乘且保持前車距離,未料右方車道前方轎車竟突然向
左轉彎,疑似想跨雙黃線迴轉或變換車道,導致我必須急煞車而造成自摔。對方違規車輛
未下車便往前行駛逃逸離開。我因摔車受傷劇痛多處腫漲挫傷難以行走使力,在路人幫忙
下將我的機車移至路邊,並至醫院就醫。雖經檢查包紮但左小腿仍嚴重腫淤和多處挫傷無
法使力行走需靠拐杖助行。當日就醫後返回現場向警方報案,制作筆錄並調閱監視器,有
清楚拍到車牌和事發經過: 我騎在中線車道直行,右側車道車輛打方向燈後隨即將車頭切
入我車道 (可能對方沒看後照鏡?),導致我直行機車急煞而自己摔車,我人向左倒地後,
機車有往前再撞到肇事車輛左前方車輪。畫面中肇事車輛有震動一下,但對方隨即切回右
側車道直行離去。
目前狀況:
拿到報案登記聯單,毀損機車尚未估價,三日後將至醫院回診並開診斷證明,目前仍因腿
部瘀血腫脹嚴重需靠拐杖助行
想請問:
1. 目前尚不知對方姓名及聯絡方式(只知車牌),要如何進行下一步和解程序請求賠償?是
否要等初判表或等警方偵查後聯絡?
2. 筆錄時我認為因對方肇責致使我反應不及而煞車自摔,但警方說他不記錄因果關係僅
記錄對方轉彎->我煞車->我摔車,後來有記錄我發現對方轉彎時僅距半個車身,我之後要
如何主張我煞車摔車乃因對方違規肇責所致?
3. 車禍當下我是先就醫後報案,但紀錄員警看完監視器認為對方已有構成肇事逃逸之虞
,我仍有權提告讓警方偵辦。我接下來需要可以提出那些證明作為賠償和提告依據?(車損
估價、財損、診斷證明要如何開立和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