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單手騎車 認定

作者: flashseal (十字路口的美少男要爆(b))   2016-12-26 22:53:29
Hi 大家好 我單手哥啦
這幾天很多嚴謹的朋友的聲音 我都聽到了
跟這些表示雙手完全不會離開龍頭的朋友比起來
能改進的我會盡力改進 不過依目前蘋果日報請警方查證的資料來說
的確行車計錄器只有5秒 (當然也不排除其實更長啦)
表示我前篇文章其實講的很公允 我可能不是在取暖
那些不相信的朋友可以到此為止了
(截錄新聞)
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交通分隊表示,當初依據民眾檢附的行車紀錄器,發現該騎士單手
騎車,參考過往其它分局曾開出以單手長時間駕車的罰單,才會開單舉發,不過重新檢視
行車紀錄器,該影片僅五秒鐘左右,單手騎車時間不長,無法舉證其危險騎車,會主動予
以撤單,若長時間單手駕車,就可能涉及危險駕車法規。(投訴組黃俊智/台北報導)
不過秒數其實也不是我的重點
我在這邊再說一次 能改進我會努力改進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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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原文的文章很多版友注重的重點失焦了 我想在這邊再解釋一下
我想強調的還是比例原則 跟是否適用43法條這邊
其實 就我這幾天查的資料 整個交通法規並沒有限制過單手騎車此一行為
會被開罰的都是單手騎車所附帶的行為 如單手闖紅燈 單手騎車抱嬰等等
所以才會有單手騎車抓寶可夢只用罰一千的案例
很多正義版友念茲在茲的認為本來就該罰一萬二
可能都沒真的研究過法條與立法精神 也歡迎一起討論
這邊截錄蘋果新聞我剛剛看到的追蹤報導如下
(也感謝蘋果的追蹤報導 真的很用心 解了大家的疑慮)
https://goo.gl/izCjqI
單手騎車不違法 警開罰認定看這個 | 即時新聞 | 20161226
警政署交通組安全科長蔡宗益解釋,只要眼睛直視前方,注意車前狀況,穩妥掌控車輛,
就算單手騎車,單手拿傘,單手拿飲料,也不會開罰,開罰判定標準,「不是以時間長短
來認定,因為這樣最不客觀」,而是以行為表現認定是否危險,有無危害他人之虞,考照
姿勢也沒規定,兩手必須放在手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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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附上 我Po完文章完去隔天去申訴的申訴書如下
此次被拍到單手騎機車 敝以為43條中法律上沒有明定「使用單手駕駛慢車」屬違法行為
,依照同條款相關法條:蛇行、超速60km以上、迫近侵害其它駕駛人路權等行為,可以看
的”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不應為霸王條款,對用路人正常駕駛狀態下,無意識下的偶
一的小動作做過渡解釋,應合併來看是否因單手駕車產生用路人危害。
又查詢相關開罰案例,這半年內的案例騎機車用手機抓寶可夢也僅僅求處一千元,更證明
了單手騎車非但無造成危險駕駛的條件,更不應該開罰。(無因此產生其它用路人危害)。
照片或影片中應可以看的出來,整個行駛都是正常直行,無任何偏移。
另外,前方150m左右有轉彎處,我必定會打方向燈(雙手駕車),更證明了無連續單手並有
安全用路的動作。懇請撤銷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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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序:
警方開一單 我花一整天加三天睡不好啦 幫QQ
作者: acn88205 (嘆)   2016-12-26 23:16:00
幫QQ 我們廣大版友最好是沒有單手騎車過+淘前置物箱的寶超棒
作者: admirer (樂天派的無聊隊長)   2016-12-26 23:16:00
辛苦你了~也希望你這篇文能讓某些人學會思考,而非照單全收
作者: blackzero1 (honChao)   2016-12-26 23:21:00
拍拍,最近也很習慣單手操盤,看到你都會警惕了
作者: afflect (Mr.Q)   2016-12-26 23:28:00
直實上根本不能用單手騎車認定 多的是"只有單手"能騎車的
作者: js93046 (小昂)   2016-12-26 23:34:00
危險駕駛我有送過一個,開車放鞭炮,超狂der,但車牌不夠清楚所以沒成功,失望QQ
作者: s801107 (wjs)   2016-12-26 23:41:00
作者: ok032898 (000000)   2016-12-26 23:53:00
作者: lowww (勤益小明)   2016-12-27 02:06:00
作者: s950435 (魔人啾啾)   2016-12-27 03:28:00
單手哥推XD 這稱號莫名的好想笑
作者: BigBananaBoy (大香蕉底迪)   2016-12-27 08:06:00
恭喜 我有時會放雙手拉外套拉鍊XD 當然旁邊沒車
作者: h040683 (克林奶粉)   2016-12-27 08:08:00
我遇過放雙手用手機而且在圓環彎道上 這應該就算了
作者: winnie830925 ( )   2016-12-27 09:02:00
紅的明顯 這樣罰12k真的太鳥 單手開4輪要不要也罰一下
作者: MunezSu (Munez)   2016-12-27 10:03:00
樓上,懶覺比雞腿喔,這樣也要脫4輪
作者: TheCrossRoad (煞气a性慾小瓦﹋☆〃)   2016-12-27 10:18:00
我開車都單手啊根本不會被開開車連違規停車都比較難檢舉
作者: fcbih350 (永恆旋律)   2016-12-27 10:21:00
奇怪,同樣動作換成四輪就有不同說法耶
作者: MTBSsales (_*_)   2016-12-27 10:22:00
恭喜恭喜,這種罰款比例與判定基準也太失衡了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6-12-27 10:26:00
單手哥,幫QQ,幸好沒直接繳錢,12k真的太誇張還是開車爽貼全黑,用腳開打手機也不醻Q罰
作者: MunezSu (Munez)   2016-12-27 10:45:00
四輪就真的不一樣啊....機車單手跟汽車單手危險性差多少?機車平衡有一部分是靠龍頭的...還有你說速克達有動力方向盤嗎?....真要戰汽車不能單手,路上一堆還在手牌送貨的不就掰掰....市區手牌一半時間不能雙手開的。我也覺得原po被罰太重...抓癢啥沒影響別人不該被罰....不過拖4輪下水幹嘛?
作者: kennylan (藍屁)   2016-12-27 12:30:00
明顯一下,機車不是慢車補推
作者: sesd (囧)   2016-12-27 12:59:00
推一下 辛苦了 以後誰敢抓癢除非是行車紀錄器記錄到 不然照片是無法佐証的只記錄到5秒就抓有點誇張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6-12-27 13:29:00
雖然被抓就是被抓但罰一萬二真的有點多
作者: anothernight (菜燕)   2016-12-27 16:04:00
違規沒話說,但真的不符比例原則QQ
作者: TheCrossRoad (煞气a性慾小瓦﹋☆〃)   2016-12-27 16:46:00
我今天騎車看一下手錶 這樣就要花4秒了 難道這樣要罰嗎?
作者: shachitw (殺氣)   2016-12-27 17:51:00
https://youtu.be/dChtJNWw0aQ 很好玩的是按照科長說法,注視前方,注意車前狀況,穩妥掌控車輛,結果還是被開罰了危險駕駛,嗯 講白點就是一條法規各自解釋罷了,哪有什麼到底要怎樣才能開罰,這本來就很主觀什麼叫有無危害他人? 因為單手騎車,輾到一個凹凸不平的坑洞,導致無法控制車子而噴出去,害後方車子追撞,這樣算不算危害他人?若要這樣解釋,那喝酒駕車只要不要撞到他人叫做沒酒駕?
作者: admirer (樂天派的無聊隊長)   2016-12-27 18:36:00
當然不是 法條上清楚寫著酒駕的定義 條件符合就是酒駕可是整套法規沒有說單手騎車叫做危險駕駛如果單手騎車可以無條件進位成危險駕駛那一個血氣方剛的年輕男子走在路上不小心硬了 我能不能說或是說我能不能無條件進位說他意圖強姦?
作者: shachitw (殺氣)   2016-12-27 19:00:00
我就說了危險駕駛本身就是個很客觀的東西,我貼的影片和我說的摔車以致引發車禍到底有沒有可能危害到他人? 若有那算不算危險駕駛? 不要忘記法條是寫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當然此討論並不關原po的事,若只有5秒的影片的確實在難以變成證據說明有危險駕駛又或是幾秒的小動作至於我舉酒駕是因為原po說的立法精神,按照酒駕的立法精神跟這條應該是差不多的,決不是因為你已經害了別人,罰則才能成立上面打錯了,危險駕駛本身是很主觀的東西才對
作者: culture01 (小豬)   2016-12-27 19:35:00
幫樓主QQ 前幾天的PO文底下還一堆正義魔人呵呵搬出不違規就沒事這種話 要是他們被開會乖乖繳?
作者: sunnydragon7 (香腸)   2016-12-27 20:24:00
就快過年找業績紅單
作者: shachitw (殺氣)   2016-12-27 21:18:00
基本上是一罪一罰,闖紅燈和安全帽未扣好是另外一回事,所以我才單獨貼上這影片,若今天從這影片和你的案例及警方的說詞確實有難以解釋之處,原因應該在於撤銷的理由是佐證不足,而非警方所稱的什麼眼睛注視前方...等的理由我是針對警方那套說詞存疑罷了,上的了檯面的都是經過修飾再修飾的公關說法,真正的原因從不會夾雜在裏頭的
作者: flashseal (十字路口的美少男要爆(b))   2016-12-27 21:38:00
其實麥可傑克森沒有死 MIB有演 他是回他的星球了51區還不能公布 政府掩蓋了. 好啦 暫離先忙沒掩蓋的話 我倒覺得就是警方誤用法條 違背立法精神
作者: admirer (樂天派的無聊隊長)   2016-12-27 21:42:00
把生命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吧
作者: shachitw (殺氣)   2016-12-27 21:53:00
T.T 我還在加班,a大自己也不用再回了吧 ^^
作者: admirer (樂天派的無聊隊長)   2016-12-27 21:55:00
耶~我升級了耶 不再是某a XD 辛苦了 天氣冷下班騎慢點
作者: SuzukiGSR (GSR)   2016-12-28 01:43:00
某sh不就很會凹?無限上綱?還是你比警察專業?短暫不到五秒鐘 一般道路 正常時速沒超速騎車你還要凹到哪邊去? 你以為台北市區內騎那麼慢會搞得跟越野賽車一樣嗎?用大腦思考一下再發言好嗎?假正義魔人的嘴臉真的吃飽太閒,五秒鐘都可以亂檢舉,偏偏剛好遇到警察亂判,浪費被檢舉人的時間跟資源,還一堆人在護航
作者: dwyanelin (wade)   2016-12-28 03:56:00
哈哈 PTT就很多與社會脫節無限上綱的正義魔人咩XD單手沒事就一萬二 一聽也知道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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