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和解之後 對方保險理賠金遲遲不給

作者: hsinlu (欣)   2016-10-20 07:57:37
這邊也錯太大了吧XD
: 保險員手上很多案件要和解……
: 因為我也是最近車禍
: 對方是保險員是台北市富邦
: 他是委託別分行下來我這處理
我猜是分公司
: 我們是在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簽完和解書
: 然後雙方確認白紙黑字規定給付標準
: 在調解委員和雙方公正人在場之下和解
*證
: 然後和解書會先寄給法院蓋官房章
*防
正確一點的說法是送給法院核可
: 會再把官房章正式書寄回到雙方家
: 行同法律效力的,沒有屢行
: 你沒拿到錢打給你的肇事者!
: 可以告背信詐欺
可以告被信詐欺ww
要不要看一下構成要件
應該說調解筆錄算是執行名義
可以被強制執行
: 我有聽過分期付款方式
: 但是很少聽過算利息
: 沒錯的。。
那是保險法上的延遲利息
是可以請求的喔只是通常都沒有人會這樣做
另外利息在民法及相關法規範是有的
你可以去翻閱一下
: 因為沒有簽和解書
: 保險員是無法按和解書上給付金額的
所以要通知保險公司參與調解
: 照正常手續是要簽和解書
: 有種是例外就是你們私下和解
: 就可能有依約拿到錢再擇日簽和解
: 風險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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