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機車騎樓、人行道停車問題

作者: et22639643 (使用年限)   2016-10-07 01:14:56
※ 引述《et22639643 (使用年限)》之銘言:
: 這篇算是個預告文
: 信件案號:10509250017
: 查詢密碼: 保留
: 您的姓名(Name):保留
: 您的E-mail(E-Mail):O留
: 信件主旨(Subject):有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疑義案
: 內容(Content):
: 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本條例)第3條1項3款:人行道:指
: 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
: 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
: 一、請問為私人產權所有,但供不特定行人行走之騎樓/人行道/
: 走廊是否在上述條例處罰範圍?
: 二、臺北市政府部分騎樓/人行道/走廊設有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
: 告示牌,意指設有該告示牌之騎樓/人行道不得停放機車,違者依本
: 條例第56條1項4款舉發。
: 請問如為汽車停放於上述騎樓/人行道,是否應依同款項舉發?
: 三、承上題,汽/機車停放於未設置該退出騎樓/人行道告示牌之騎樓
: /人行道,有無違反本條例第56條1項1款細項之騎樓/人行道違規停
: 車?
: 四、承上題,如係因未設置告示牌則無法依本條例規定舉發,與本
: 條例56條1項1款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4條1項1款規定是否有違
: ?則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告示牌之設置應有特別法之法源依據,該
: 法源依據為何?
來了,今天收到回信
簡單解釋一下回覆的內容
問題一:私人產權的騎樓有沒有在道交條例處罰範圍?
答:含糊不清,在我看來應該是有
問題二:沒設禁停標誌的騎樓/人行道有沒有違規?能不能舉發?
答:違規,可以舉發
問題三:禁停標誌的法源依據?
答:道交條例90條之3第一項,但實際業管單位是臺北市停管處
附圖:
http://i.imgur.com/Uw9uz7y.jpg
http://i.imgur.com/ey2F2z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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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解釋一下私人產權騎樓的擺攤問題
基本上即使是私人騎樓也不能擺攤,是有違規的,可以依道交條例82條1項10款舉發
理由如下:
一、騎樓屬道交條例第3條規範道路範圍,自始即負有供公眾通行的義務
二、道交條例82條1項10款有明文規定禁止
三、相較於對於私人權利的限制而言,促進公眾的福利是來的較好,不違反比例原則
這是大法官釋字第564號的解釋文
簡單附圖,詳細理由可以自己找找
http://i.imgur.com/7o5Iikp.jpg
http://i.imgur.com/s9zuSYK.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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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t22639643 (使用年限)   2016-10-07 01:30:00
有誰可以幫我轉車板嗎QQ謝謝
作者: yzak00416   2016-10-07 04:13:00
推,但警察在執法時則過於鄉愿,只以規勸方式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6-10-07 10:20:00
私人產權騎樓擺攤是真的違法無誤 我老家擺了三十年警察預告的時候 還是得先收攤避避風頭
作者: superstars (超級星星)   2016-10-07 11:11:00
我在重慶北路昌吉街口的7-11被開過,後來申訴成功因為前後都有騎樓人行道禁停,但此處沒有當天的其他車也都被開,我猜應該只有我去申訴,幫哭哭台北市停管處問與答有說,依個案認定goo.gl/D69jJe如果有合法的車位停,誰想違法.而且還標的不清不楚當然可以舉發啊!只是您也提目前禁停標誌矛盾所以現在這塊就是個難解的難題啊所以目前的現況應該是,在法令沒有修改的情況下在沒有禁停標誌的騎樓或人行道,停車會被舉發但有機會申訴成功。
作者: boafans (包子不理狗)   2016-10-07 23:13:00
因為修法的人不騎機車 所以沒用 只好搞到時候機車上街頭才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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