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是否構成殺人未遂或隨機殺人?

作者: cancerkary (Kary)   2016-06-15 18:12:12
眾車友好,
近來實在碰到太多對向汽車任意跨越雙黃線超車,
甚至是明知你在車道(雙線道)上還會迎面而來賭你會閃,
還有彎道、盲彎超車的更是數不盡,
若有行車記錄器,除了送交通法外,是否可控告刑法殺人未遂及隨機殺人?
汽車任意跨越雙黃線超車跟鄭捷在捷運上隨機殺人有什麼分別....
作者: f50903 (f50903)   2016-06-15 18:16:00
欸…你要先證明他有殺人之故意
作者: LieFang (冽芳)   2016-06-15 18:17:00
公共危險或許有機會
作者: alubau (嚕啦啦)   2016-06-15 18:18:00
告啊告啊
作者: Kaiser (Kaiser)   2016-06-15 18:19:00
直接拿行車紀錄器去告 在這裡問是沒有答案的 等你解答
作者: Adam1128 (蛋捲冰淇淋一直漲)   2016-06-15 18:20:00
覺得酒醉上路也要告殺人未遂
作者: Jacky1009 (是我太天真了....)   2016-06-15 18:22:00
除非你能證明他事前就想置你於死地 不然通常只能最重判過失傷害致死而已譬如舉證他在開車出門前有錄製影片說今天要看到人就撞
作者: kevinppss (Kevin Lin)   2016-06-15 18:34:00
故意跨越雙黃線,造成傷亡還是過失啊只有故意造成傷亡才是故意
作者: ultratimes   2016-06-15 18:40:00
台灣法律就是垃圾啊,你說的沒錯這是殺人
作者: eric18 (不成材艾瑞克)   2016-06-15 18:41:00
看你的回應我只能說,你沒有懂法律面的故意
作者: ultratimes   2016-06-15 18:41:00
只是垃圾法律一定會說要有事前動機啥的屁話國外就算故意殺人就是台灣法律有問題,思想太奇特,保護犯人至上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6-06-15 18:46:00
同eric18 你沒有懂法律面的故意國外也不會因為跨越雙黃線 就判故意殺人啊...他故意違法 有的 但他不打算殺人
作者: MANSUN999 (MANSUN)   2016-06-15 18:48:00
我檢舉過了,只開一條雙黃線超車...
作者: Yaiba (緋心刀刃)   2016-06-15 18:48:00
一般人故意違法 但都會考量在沒人受傷為前提
作者: ultratimes   2016-06-15 18:49:00
其實法律中有間接故意一詞,間接故意等同故意
作者: eric18 (不成材艾瑞克)   2016-06-15 18:58:00
故意這種東西是主觀心態,不管是直接還是間接故意,都沒有那麼容易證明的殺人的間接故意是,你知道你的行為會把人弄死,而且你覺得弄死人也無所謂/沒關係。你如果沒有錄到自白,你要怎麼證明他覺得撞死人也無所謂
作者: Haooconnor (嚎教授)   2016-06-15 19:04:00
如果出意外的話頂多過失殺人,鬼島不意外
作者: ultratimes   2016-06-15 19:16:00
這種其實就是"故意過失"的概念但是恐龍前輩都只判過失,後面的法官當然不敢不照判
作者: bt222 (新竹林先生)   2016-06-15 19:30:00
只能說 你先去修個3學分的法學概要好了
作者: andrew5106 (撿到一百塊雷~)   2016-06-15 19:44:00
摩托車逆向過來拍不到車牌幹
作者: anothernight (菜燕)   2016-06-15 20:25:00
這兩個罪的構成要件都要有主觀的殺人故意唷
作者: ikariamman (肥宅~~~~~)   2016-06-15 20:32:00
刑法上沒有過失殺人好嗎 殺人只有故意
作者: king761209 (Royal)   2016-06-15 20:51:00
其實重點在於法律是採無罪推定 在沒有確切證據之前都無法說是"故意",只能說是"過失"
作者: Gunslinger (串燒)   2016-06-15 21:17:00
公共危險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6-06-15 21:20:00
胡言亂語
作者: erik8866 (.人.)   2016-06-15 21:26:00
台灣法官很NICE啦 這種事情你也不會多占上風QQ
作者: Fiztcc (南無大慈大悲觀世音)   2016-06-15 21:52:00
U大師你那可悲的法學程度不要來這邊誤導別人好嗎
作者: Level (HowAreYouToday)   2016-06-15 22:35:00
現在騎車都慢慢龜路邊就是這樣..這種神經病實在太多
作者: chiono (布雷克皮)   2016-06-15 22:38:00
你撞上他還有應注意未注意要擔啊
作者: dogisthebest (INCCU)   2016-06-15 23:00:00
至少就這點,說台灣法律恐龍的恐怕才是恐龍。你可以試試看,看哪一國法律會盼這種情形是殺人。樓上有提到間接故意,跨越雙黃線離殺人間接故意還遠最簡單一例,不是出車禍都會死人,你怎麼證明有車禍間接故意就等於殺人間接故意?傷害間接故意或重傷間接故意還比較說得通。相較便知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長大)   2016-06-15 23:05:00
平民百姓法學常識不足
作者: dogisthebest (INCCU)   2016-06-15 23:06:00
很能理解,我自己也是,對於台灣交通環境非常沮喪但這並不代表嚴刑重法就是最好的解決方式更不代表法官不依法理審判,依鄉民民氣判案值得鼓勵提高舉發效率、增加監視器、鼓勵行車記錄器、駕照發放更嚴格、注重筆試等,都是方法
作者: TNTKK (喜歡得冬天快來)   2016-06-16 00:01:00
台灣的交通罰則跟酒駕判罰都嘛有心人士阻擋
作者: purpleboy01 (紫喵)   2016-06-16 00:09:00
U大師談法律=笑話
作者: eric18 (不成材艾瑞克)   2016-06-16 00:09:00
印象中對純學法的人來說,台灣酒駕似乎挺重的?
作者: ikariamman (肥宅~~~~~)   2016-06-16 00:11:00
臺灣法律還不是超一堆德國的
作者: anothernight (菜燕)   2016-06-16 01:44:00
U大師在講什麼?火星的法律嗎?
作者: moneypack3 (錢包三號)   2016-06-16 03:07:00
把過失致死的刑責提高到8年10起跳,相信大家開車騎車都會非常小心
作者: YCL13 (靜默)   2016-06-16 08:07:00
不行,請不要自己想像刑法的構成要件。
作者: A320 (Airbus)   2016-06-16 08:59:00
連第一階段的該當性都過不了 不要自己腦補法律好嗎
作者: lwecloud (CloudEX)   2016-06-16 09:36:00
大濕果然是思想太奇特
作者: anothernight (菜燕)   2016-06-16 12:02:00
刑責提高可能像日本那樣大家都守法,但也可能像臺灣酒駕一樣沒效果。國情影響太大了
作者: koiopolo2 (K)   2016-06-16 12:25:00
不構成啊 要蓄意殺人才算如果你能證明他跨雙黃線是蓄意要殺人那就可以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6-06-16 15:27:00
看01那篇分享日本交通違規罰則著實令人害怕,在我國違規1000次不知道有無被罰1次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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