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一年半前的罰單,感到無奈

作者: liger0011 (liger)   2016-05-31 19:59:24
各位好,最近收到一張在桃園機車違規停車的罰單,日期為103年10月份
由於本人有在記帳,去查了那天確實有違規停車,也被拖吊
當天已經去監理所繳交罰單600元以及拖吊場保管費150,總共750元
因為我住高雄,上個禮拜又收到一張罰單,
寫著我103年10月的罰單未繳,要罰900元
我覺得很不合理所以申訴
今天收到回覆內容:當事人對自己有利之事實,應有舉證之責任
但是一年半前的收據誰還能留著,留著的話字也早就消失了
我上桃園的監理所也沒辦法查到繳費紀錄
所以這是算我自己衰,只能自己乖乖去繳900元了嗎?
懇請專業的板友為我解答,謝謝
想到我明明就乖乖繳罰單,為什麼還要被罰,就覺得好嘔
一年半前的繳費紀錄還要自己舉證,難道政府收錢都沒紀錄嗎?
高雄市政府一年半後才給我罰單,是不是缺錢所以才這樣做...
作者: NTR5566   2016-05-31 20:08:00
跟高雄什麼關係?開你罰單的是桃園...按到噓 不過這個沒單據應該就無解了 跟政府缺錢沒關係比較像是電腦作業疏失
作者: lovecool1103 (lovecool)   2016-05-31 20:52:00
會不會是拖吊費加保管費,然後違停罰單,分開
作者: zhtsai (宅大叔)   2016-05-31 21:10:00
去申訴看看,被拖吊了沒繳罰單,車子那能牽出來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16-05-31 21:35:00
直接跟桃園監理所裁罰課申訴,直接敘明理由即可,至於繳費記錄監理所都會有資料可循,不然可以打電話到車輛所屬機關查閱相關違規資料即可!我個人認為這承辦人不是很專業,明明違規資料業面就有違規事項及繳納時間....啊 看錯...是高雄的罰單 所以是要跟高雄這邊申訴
作者: zxcvbnmm123 (一起打羽球)   2016-05-31 22:29:00
給政風檢舉。有人讓你把車牽走不用錢
作者: s955055 (石見)   2016-06-01 00:17:00
道交條例90條,行為逾三個月不得舉發,你可以申訴看看用這條就不用再舉證是一行為不二罰,而是直接用超過時效不予舉發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6-06-01 01:22:00
會不會是逕行舉發?? 先開你小白單 過一段時間再拖走
作者: threebus (沉)   2016-06-01 02:21:00
讓他上新聞,報紙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16-06-01 08:19:00
申訴不過就訴願啊 其實我真的不懂繳費記錄叫民眾提供的意思 如果有正常繳費電腦通常都會有註記 就算是他單位開單記錄 都過半年也應該有資料匯入了 建議可先電洽監理所尋問
作者: packing33 (33)   2016-06-01 08:21:00
收到的不是罰單吧 是裁決書吧 沒超過時效吧你車籍在高雄 所以是跟高雄申訴 桃園沒辦法處理的另外他們就是找不到你的繳費紀錄才叫你提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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