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原來真的有汽車道!!!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5-22 21:46:18
感謝原 PO 的文章
讓我對於交通法規內的各種「道」,想要有更精確的認識
因此查詢到了以下 路上現有 及 法規上現有 的各種道路:
快車道:
依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8 條 汽車可行駛之車道
依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9 條 機車可行駛之車道,條例如下: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
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慢車道:
慢車,指的是 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電動自行車,
三輪以上人力或獸力行駛之車輛。(公路法 第 2 條)
慢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
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後略)...
......
三、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24 條)
慢車道在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等多條法律皆有提及
其中在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83-1 條
快慢車道分隔線為 白實線,線寬為 十公分
另外,路面邊線同樣為 白實線,但線寬為 十五公分 (同規則 第 183 條)
機車優先道:
出現在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64 條 三、輔助標線 內
並在第 第 174-1 條 規定
『機車優先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
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
本標線以白色實線及機車圖形劃設之,每過交岔路口處均應標繪之,並於
兩機車圖形間,縱向標寫白色「機車優先」標字配合使用。』
機車專用道:
出現在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64 條 五、車種專用車道標字 內
並在第 第 174 條 規定
「車種專用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僅限於某車種行駛之專用車道,
其他車種及行人不得進入。」
機車道
僅出現在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第 11 條
「市區道路車道寬度規定如下:
二、機車道寬度不得小於一點五公尺。」
汽車道:
僅出現在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第 11 條
「市區道路車道寬度規定如下:
一、汽車道寬度依設計速率訂定,於快速道路者,不得小於三點二五公尺;
於主要道路及次要道路者,不得小於三公尺;
於服務道路者,不得小於二點八公尺。」
機慢車優先道:
查無相關法規資料
僅有 現有道路的實例:http://goo.gl/CVxu4K
根據上面的定義及原文,以下有三個問題請問大家:
1. 汽車道是什麼?
是 汽車專用道 嗎?
(法規有寫公車、大客車、大貨車、機車、自行車等專用道,但沒有寫汽車專用道)
還是 汽車優先道 呢?
(法規沒有寫到有汽車優先道這種東西)
2. 機車道是什麼?
是 機車優先道 嗎?
是 機車專用道 嗎?
還是 機慢車優先道 呢?
3. 機慢車優先道是什麼?
是 機車優先道 + 慢車道 嗎?
還是 機車優先道 + 慢車優先道 呢?
(法規同樣沒有寫到有慢車優先道這種東西)
以上,歡迎大家多多發表意見
感謝大家~
※ 引述《skiptomylou3 (我承認我喜歡冷門車)》之銘言:
: http://i.imgur.com/CbXnaob.jpg
: 我一直以為<汽車道>這個名詞只會出現在某些四輪大爺的口中,沒想到今天在我
: 的故鄉雲林縣竟然真的有汽車道!!
: 汽車道這個無法在任何交通法規上找到的道路名稱終於出現在現實生活中,
: 這對機車族來說無疑是一大福音,為什麼?
: 因為按照交通安全規則第二條機車屬於汽車,所以白牌機車可以
: 光明正大的跟四輪汽車走地下道,不過可能過不久就要被塗銷了,
: 按照公務員的做事邏輯,這一定是承包商劃錯的(難道都不用驗收?)。
作者: kazuhito (Cyo)   2016-05-22 21:55:00
「機車優先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原來汽車可以臨停機車優先車道上,難怪一堆四輪都停在機車優先車道上,立委國文程度差真是國家不幸。
作者: formoxa (formoxa)   2016-05-22 21:58:00
這不只是國文程度差,而且經過縝必思考用來提供自己需要的時候可以隨時隨地臨時停車               密
作者: jiaxie (Treat Myself Well)   2016-05-22 21:59:00
簡單複雜化,複雜後就可以推東拖西,有做事像沒做事這樣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5-22 22:08:00
回一樓 k 大,我看過一種說法是 起步、準備停車或準備臨停或準備轉向 一個斷句各自解讀的意思......所以照上面的這種說法,機車優先道是不能臨停的
作者: kazuhito (Cyo)   2016-05-22 22:26:00
也對啦,法規是寫跨越或佔用行駛,都是只動態的情況是允許的,所以在車道上停車或臨時停車,當然是不包含在內。只是我覺得法規應該要嚴謹一點,不要省略敘述,好像每個人的想法都跟立法者一樣。難怪台灣一堆法規漏洞可以鑽。
作者: XDylan (初心者)   2016-05-22 23:32:00
沒有明確定義的東西,就不用太認真去思考1. 汽車道就是設計給汽車走的,可能會或不會排除機車使用2. 同上,設計給機車走的,所以可能都是。它只是"泛稱"3. 其實以可以通行的車種來想,"機慢車"就是"機車+慢車"所以機慢車優先,機車和慢車都可以行駛實質上來說,不就跟"慢車道"一樣嗎?機車可以行駛,慢車更是只能在慢車道上行駛。環島一號線上的"機車優先"被刨掉了,改成機車和自行車的圖示,原因在於機車優先排除了慢車。我真的覺得機車優先是很疊床架屋的設計 超爛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5-22 23:53:00
回覆樓上,機車屬於汽車,所以可以走汽車道嗎?
作者: XDylan (初心者)   2016-05-22 23:56:00
我剛剛上面有說,可能會或不會排除機車使用,就是在講"禁行機車"。只要沒有"禁行機車",機車都可以行駛再說,超過250cc的機車就可以行駛禁行機車道 真的很弔詭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5-23 00:01:00
恩 提出問題的原因就是,為什麼縣市政府可以自己生出一個法律上沒有定義的詞彙?再來,如果慢車道和機慢車優先是相同的,那為什麼不用統一的詞彙,而要使用不同的兩個詞彙來造成混淆?
作者: XDylan (初心者)   2016-05-23 00:11:00
我也不知道,我比較著眼在車種通行的路權。這可能要請教交通部或縣市政府了 另我想轉公路板 OK?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5-23 00:13:00
可以啊 XD現在比較擔心的就是 用沒有定義的詞彙,每個人的想法不同那最後要怎麼判定對錯?例如原文討論串下,就有版友認為機車道和汽車道同時出現時汽車道就是給四輪行駛的,機車道就是給二輪行駛的
作者: XDylan (初心者)   2016-05-23 00:40:00
要釐清車種行駛的車道,要先摒棄汽車道機車道這種說法不然討論會流於空泛
作者: skiptomylou3 (我承認我喜歡冷門車)   2016-05-23 21:57:00
這點確實是值得討論的!!!
作者: h040683 (克林奶粉)   2016-05-24 01:13:00
把隨便都可以跟上車流的機車和腳踏車這種慢車放在一起真的是很腦殘的設計,歸功於我們那王八蛋的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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