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原來真的有汽車道!!!

作者: skiptomylou3 (我承認我喜歡冷門車)   2016-05-22 01:59:48
http://i.imgur.com/CbXnaob.jpg
我一直以為<汽車道>這個名詞只會出現在某些四輪大爺的口中,沒想到今天在我
的故鄉雲林縣竟然真的有汽車道!!
汽車道這個無法在任何交通法規上找到的道路名稱終於出現在現實生活中,
這對機車族來說無疑是一大福音,為什麼?
因為按照交通安全規則第二條機車屬於汽車,所以白牌機車可以
光明正大的跟四輪汽車走地下道,不過可能過不久就要被塗銷了,
按照公務員的做事邏輯,這一定是承包商劃錯的(難道都不用驗收?)。
作者: LieFang (冽芳)   2016-05-22 02:25:00
應該說是汽車專用道 機車專用道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5-22 02:25:00
機車道走機車道,汽車道走汽車道。這個case有問題嗎?這個地方汽車不可能去壓榨機車的空間,你是...?
作者: LieFang (冽芳)   2016-05-22 02:26:00
很多地下道都是這樣設計 爭地下道路權也沒什麼意義吧@@
作者: nardus (薰衣草)   2016-05-22 02:36:00
哈哈好歡樂,原來中央法規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在雲林縣官員、承辦人員眼中是個屁,笑死人了!
作者: afflect (Mr.Q)   2016-05-22 02:38:00
在不區分汽機車時,統稱汽車. 有區分時就汽車或機車是你自己想法太膚淺很多大條路用分隔島化分快車道慢車道 快車道就等於汽車道照你原本邏輯 那法規就要再細分卡車 公車 聯結車你怎麼不問有公車專用道? 鐵軌怎麼不寫火車專用道?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5-22 02:41:00
禁行機車你就沒意見? 汽機車不是同樣路權嗎為什麼禁行?你爭路權已經爭到矯枉過正了
作者: afflect (Mr.Q)   2016-05-22 02:41:00
法規也沒有自行車道 自行車只歸類屬於慢車
作者: h042462 (奶昔的奧義)   2016-05-22 02:44:00
無聊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5-22 02:45:00
換個角度想,汽車不會去跟你爭機車專用道,不好嗎?曼的走外線,汽車隨便踩就100,你機車要拉多久?到時候再來說被汽車逼車?被害妄想症太嚴重了車種分流當然好!汽車絕對不能侵占機車道!這樣不好嗎?汽車要右轉,也不用事先切到機車道。號誌控制右轉燈亮即可當然不可能,但你舉地下道這個例子,戰力真的太弱汽車比你慢他也沒有違規,你大可以超越他。目前據我所知在台灣的汽車道可以右轉的號誌,頂多15-20秒怎樣,你差這15秒?你想要超速,想要一直超車就超你的。上來引戰不可取^_^那你就要確定你比汽車快,不要上來po影片說被汽車逼車地球感謝你唷,怠速時間都可以拿來說嘴,建議你走路^^你一下說汽車比你慢,一下又說被逼車不一定是騎慢..你就確保你騎車均速120以上,不要龜在那邊擋人後車比你快就讓開,超速是他家的事情後好啦,台灣道路駕駛標準都給你擬定就好了 ^^
作者: alog (A肉哥)   2016-05-22 02:56:00
如果說只是字誤 把禁行機車的部分寫成汽車道我覺得有理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5-22 02:56:00
你想怎樣就怎樣,開心了吧^_^你怎麼不去鞭那些機車道的龜速機車呢?
作者: alog (A肉哥)   2016-05-22 02:57:00
如果是要對車種分流或機車路權的部分我覺得你可以去政府反應
作者: monHHH (真囧)   2016-05-22 02:57:00
奇怪就是有人騎二輪會有自卑心理 會不會太多內心戲了?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5-22 02:57:00
那些蛇行龜車不存在,分流又如何?汽機車遇到的問題都一樣
作者: alog (A肉哥)   2016-05-22 02:58:00
不過個人覺得車種分流並沒什麼不好 少車禍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5-22 02:58:00
大家都是行駛在同一條路上 公平出發...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5-22 02:59:00
你到底想表達什麼? 一下重機一下白牌 .. 畢業季果然到了
作者: alog (A肉哥)   2016-05-22 02:59:00
我目前居住的地方就有兩種版本的地下道
作者: lai162 (「Unlimited-R」)   2016-05-22 03:00:00
車種分流 T2/T3 小忍/忍3表示...
作者: alog (A肉哥)   2016-05-22 03:00:00
前陣子不分流的那個機車騎士騎到出車禍那個地下道監視器超多如果你要爭路權 我想你應該拿更有利的部分進行討論 如果只是拿別人國家就沒有這種的很難說服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5-22 03:00:00
全世界的國家汽機車道標示很多,怎不見你拿出來說嘴?
作者: alog (A肉哥)   2016-05-22 03:02:00
而且老實說 以前地下道的規劃就長那樣 除非你有能力說服地方民代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5-22 03:02:00
機車跟汽車比起來寬度差多少?好啦好啦 你最棒棒惹 整條路都是你的賽道 晚安
作者: alog (A肉哥)   2016-05-22 03:06:00
我不懂為什麼你要挑戰一個現有的車種分流設計而且你講不出優於該設計的作法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5-22 03:07:00
就被害妄想症咩,角色互換一下就可以懂了
作者: alog (A肉哥)   2016-05-22 03:08:00
阿你又怎麼覺得現在的分流設計哪裡很差 ?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5-22 03:08:00
預設自己被迫害,雞蛋裡面挑骨頭 謝謝你為我們機車族
作者: fairyEren (艾倫)   2016-05-22 03:08:00
推個 于法無據的東西還可以看人狂秀下限也是不容易
作者: alog (A肉哥)   2016-05-22 03:09:00
雲林有一段的地下道出口會跟汽車道那裡的產生擦撞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5-22 03:09:00
爭一口氣,但我覺得這個例子爭相難看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5-22 03:11:00
車禍跟人的腦袋比較有關係。
作者: alog (A肉哥)   2016-05-22 03:12:00
那就對了啊 你幹麻不提出類似的東西 花時間講不到重點有些設計不好 可以討論 但東西只丟一點也不知道你到底要講什麼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5-22 03:13:00
Google一下id跟一些相關版,我發現我浪費了20分鐘口水..
作者: alog (A肉哥)   2016-05-22 03:13:00
某些地下道的設計 容易造成車禍我覺得可以討論 但是別丟只有三分之一的東西出來 很容易戰到歪樓
作者: FuYen (赴宴)   2016-05-22 03:14:00
有問題是標線不符合法規 把汽車道改成禁行機車就沒問題了至於現行制度好不好那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5-22 03:15:00
汽機車騎士沒有你的允許不得上路 道路設計都由你規劃
作者: alog (A肉哥)   2016-05-22 03:15:00
樓上 f大 原po問題不在文字上而是路段的一些設計問題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5-22 03:16:00
謝謝你為機車騎士路權的付出,這次我給推
作者: FuYen (赴宴)   2016-05-22 03:16:00
我知道阿 他一開始是針對標線 不過後來被另闢戰場了...
作者: alog (A肉哥)   2016-05-22 03:17:00
三分之一喔 就是你只丟了一張圖 然後沒有講到你真正想表達的問題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5-22 03:18:00
你要不要上凱道衝總統府?訴求機車族權益,做到的話樓下
作者: alog (A肉哥)   2016-05-22 03:18:00
所以被另闢戰場 很正常
作者: alog (A肉哥)   2016-05-22 03:20:00
戰這種問題還是別用太娛樂的方式..不然很容易歪樓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5-22 03:20:00
我因為你不理性的衝撞體制備感欣慰 我們需要你!對,小蝦米對抗大鯨魚,螞蟻的力量就是這樣!推推推推推推推到爆,原PO給每樓10p
作者: alog (A肉哥)   2016-05-22 03:25:00
nice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5-22 03:27:00
Yes Sir,小弟魯 從來沒有出過國。見識不夠廣,受教了是,哥說的是。不走出象牙塔,永遠都是井底之蛙我提不出,我只知道我騎車一直都很順暢。哥可以改革創新弟我樂觀期見!的確,很多事情都是墨守成規,但不合理。所以我們有哥帶頭,我也感到機車教育還是有救的畢竟總是要有人犧牲才能進步,不囉嗦啦國道一號禁行機車,超不合理。你騎上去,錄影上傳並且抗議樓下每樓87p發到沒錢為止我只是一個小螺絲釘, 能付出的不如哥那麼多虛擬貨幣也是一種力量,我盡我所能的支持你PTT不是我的全世界,但卻是哥為機車族發聲的起源地希望哥可以走出PTT 身體力行地為我們發聲 頂!頂!頂!如果小弟的一點虛擬貨幣可以幫助哥鼓舞哥,那一切都值得是,小弟讓哥無言備感羞愧。祝 堅持下去,莫忘初衷倍晚安囉^^
作者: WindSucker (抽風者)   2016-05-22 03:59:00
87
作者: FECer (阿賢)   2016-05-22 04:15:00
有時候都覺得這會不會是廠商自做主畫成這樣的...
作者: Pennyya (One Cent)   2016-05-22 05:54:00
問題不是交通工具,問題是人!台灣太多拿雞腿上路的
作者: PublicSea56 (公海56)   2016-05-22 06:07:00
連在國道上都有人以最低速限占用內車道了...這樣的駕駛人水準條件下 搞車速分流 只是搞死全部人倒不如把機車趕去旁邊 起碼只搞死機車而已另外 機車專用道車禍就整條塞死? 那只是塞車沒死人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5-22 07:26:00
不懂樓上的意思 國道慢車是四輪吧 跟搞死二輪有什麼關係?機車專用道車禍一定只會塞車不會傷亡嗎?
作者: dot0172 (哈囉你好嗎)   2016-05-22 07:52:00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16-05-22 07:53:00
純推雲林
作者: alog (A肉哥)   2016-05-22 08:13:00
重陽橋除了彎很大設計不良外 超速搶快也是造成車禍主因
作者: oh5566oh5566 (剩下的便當)   2016-05-22 08:31:00
某樓真的奴性夠重
作者: smashgdi (大砲)   2016-05-22 09:34:00
某樓推文真是太好笑了XD 這種人應該被ISIS洗腦去當自殺炸彈,還覺得榮耀萬分 為國爭光 科科
作者: dividers0798 (dividers)   2016-05-22 09:34:00
我原本想助原po拳,但看樓上戰線亂成這樣。容我表達淺見:前陣子隔壁大車版有分享一則新聞,大重外切到機車優先道,超外側車道的自小客車,結果被突外切的自小客撞死。法官判由於“外側車道超車”,故大重騎士負擔較大肇責。由此例,我們可能會懷疑如果案例裡是普重?會不會另有結果?但依我跑過車鑑會的經驗,幾乎不會!所以,我們可以說,內側車道禁行機車下,外側車道有龜車下,機車騎士是不能超車的。不然被撞死責任自負。因為法規上定義機車就是比自小客車慢的車種,所以慢於汽車、禮讓汽車是理所當然的。(可以參考我於車種分流提案的回文)cd完了幫補血更正,自小客急切,大重閃躲自撞轉彎車讓直行車,我的理解應該是不分路段不分車種。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5-22 09:59:00
我想要知道法規上哪邊有定義二輪比自小客車慢?另外,自小客車右轉,是否一定要切到最外側的機車優先道才能右轉?
作者: dividers0798 (dividers)   2016-05-22 10:06:00
目前法規是車速分流與車種分流的綜合。從“相對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也就是左側超車)”和內側車道禁行機車,可略推知當初立法(或訂規)時,是以兩輪慢於四輪為前提我的理解是,機車“優先道”在有機車使用時,四輪的不能搶用;當機車優先道無車,汽車在外側車道右轉,進不進機車優先道都無所謂了回原po:那個案例中騎士是從機車優先道超車。同車道超車,我的理解,是無論車種,車流具速度下皆不行。案例中法官把從機車優先道超車定義為右側車道超車,是違規的。這時有人會戰:是大重欸,不適用於普重“機車優先”。但就如同上面所舉,在當時,大重(與汽車)是可使用機車優先道的所以此時,普重面對龜車,是不能超車的(內側車道:禁行機車;外側車道:右側超車違規)這正是我認為法規(或整體對機車的既有觀念)之所矛盾、之處封閉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5-22 10:20:00
回樓上,所以法規沒有明確定義二輪比自小客車慢該推論是 dividers 大自行推斷的立法背景,是嗎?接續右轉話題 「機車優先道無車」是什麼意思?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5-22 10:24:00
沒有直行機車 汽車直接右轉也無所謂有直行機車 用機車優先道右轉等於佔用優先道應該是這個意思吧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5-22 10:26:00
法規: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請問,要右轉是否應該於三十公尺前駛入最外側機慢車優先道
作者: jjw5566 (5566天團)   2016-05-22 10:32:00
我機車油門隨便灌0-100 五秒內 這樣夠嗎?
作者: PublicSea56 (公海56)   2016-05-22 10:33:00
國道上超車道的龜車駕駛人會一輩子不騎車嗎?
作者: jjw5566 (5566天團)   2016-05-22 10:33:00
alskdj 你是開那台車 可以油門隨便踩 0-100 五秒內的啊?
作者: PublicSea56 (公海56)   2016-05-22 10:34:00
連開四輪在國道上都會做路隊長了 騎車在市區會跟你遵守車速分流? 機車道車禍不會被砂石車公車輾過沒死人政府就不會理你...機車塞住也沒差 反正弱勢
作者: dividers0798 (dividers)   2016-05-22 10:46:00
回scps大:確實沒有明確定義,如有誤導在此致歉。但由現行規定,很明顯要機車比汽車慢(看左側超車與禁行機車)。依我看來這是合理推斷。再者,右轉的事,我不清楚您的問題在哪?外側車道、右轉車道這很好理解。慢車道是獨立於快車道(有分隔島區隔)的車道。大白話就是:機車優先道有機車時,右轉車要禮讓其直行;若無機車,右轉車在外側車道或機車優先道右轉,都合法合規合理。不知您的問題是?
作者: hidos (hidos)   2016-05-22 10:51:00
慢的走外線 那國產汽車通通給我滾去外線阿超跑隨便踩都200...不要擋內線好嗎 根據某樓的邏輯是這樣
作者: powercpr (CPR)   2016-05-22 10:52:00
推樓上 但大部分的機車要在外外線了XD
作者: dividers0798 (dividers)   2016-05-22 10:54:00
我主張法規預設機車比汽車慢是間接定義,由其實際作為(禁行機車與左側超車規定)hidos大是在針對我嗎,要戰請直接點名。還有推文不要只看一半,斷章取義。
作者: hidos (hidos)   2016-05-22 10:58:00
D大不是針對你 讓你誤會抱歉了
作者: dividers0798 (dividers)   2016-05-22 10:59:00
不好意思我誤會了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5-22 11:00:00
給 D 大,那您認為您的推論在現行狀況下還合理嗎?以市區限速 30 ~ 50 km/h,機車和汽車加速不會有太大差異最高速限也很快就能到達再回到右轉問題,機車優先道不是慢車道所以您認為,最外側車道不含機車道就是囉?
作者: dividers0798 (dividers)   2016-05-22 11:03:00
我的以上主張(針對法規目的的主張),是針對該等交通法規。那法規又未經修改。另外我不贊同車種分流。
作者: linjp (JP)   2016-05-22 11:03:00
噓某a 只會亂 頗呵帳號http://i.imgur.com/4zRGVPL.jpg
作者: dividers0798 (dividers)   2016-05-22 11:05:00
機車優先道不是慢車道,再者,它不算是“正常”車道之一。我的理解即是:它具有特定功能、在特定條件下。所以,外側車道不計機車優先道以上是依我研究過幾些車禍卷宗、跑過車鑑會的經驗。歡迎討論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6-05-22 11:07:00
https://goo.gl/LoFRJb這篇分析文寫得很好 台灣的車種+車速混合分流是相當詭異的
作者: charles20267 (Charles)   2016-05-22 11:19:00
戰車道 表示
作者: dividers0798 (dividers)   2016-05-22 11:34:00
推樓樓上分享
作者: www54500 (夏恩)   2016-05-22 11:50:00
怎麼一堆a開頭的ID崩潰啊…要不要查一下IP說不定都同一個人?
作者: anc5566 (5566)   2016-05-22 12:01:00
我也蠻好奇的耶 台灣這種規定到底是不是不讓白牌超車如果非常守法不能右側超車 內側禁行 這要怎麼超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16-05-22 12:07:00
白牌是沒有路權的 請換車 (誤)現在是人行道-停車格-慢車道-快車道 改個順序吧改人行道-慢車道-停車格-快車道這樣機車不會被汽車擋路就不用超車了 多好XD
作者: qwertyuiop11 (ray)   2016-05-22 12:28:00
推 觀念正確
作者: dividers0798 (dividers)   2016-05-22 13:14:00
上面我的推文可能有點潛在誤導之嫌,容我在此稍加說明:因為我沒辦法找到當初這件案件的判決書,所以只能由新聞內容判斷。新聞內容著重於其“右側超車”之舉,而對大重使用機車優先道這點並無著墨。依規定,四輪僅起駛、轉彎、臨停brabra的情況得使用,後來追加大重入此規範。由新聞我並未能知法官是否參酌大重行駛機車優先道違規的部分。並且未知若是普重,的肇責(行駛機車優先道--O;右側超車--違規)但可確定若普重右側超車,是有違規事實在(除分隔島的慢車道,不過這就不叫超車了)關於該案件的判決書,我會再找,若有消息,會再奉於各版友,謝謝。
作者: bookman66 (半輩子都沉迷騎機車)   2016-05-22 13:19:00
歪樓:都有戰車道了怎麼會沒汽車道...
作者: a444498 (熱血)   2016-05-22 13:20:00
看到有些人甘心為奴就覺得可憐
作者: dividers0798 (dividers)   2016-05-22 13:26:00
高速公路上還有飛機跑道XD(再歪)樓上,他們甘之如飴。最有手腕的獨裁者,是讓奴兒們上絞刑台之際,還自願準備繩子的
作者: cuteneo (Neo)   2016-05-22 13:27:00
某兩a真的奴性夠重
作者: bookman66 (半輩子都沉迷騎機車)   2016-05-22 13:31:00
騎大車個人是乖乖排隊左超車,真的慢白牌右超車很多...
作者: anothernight (菜燕)   2016-05-22 13:45:00
推法規,希望交通法規可以再明確一點
作者: Eric0204   2016-05-22 14:34:00
鬼島奴隸:是要爭什麼權利?不要破壞和諧好嗎?
作者: formoxa (formoxa)   2016-05-22 14:55:00
打個汽車道,奴隸們就跑出來了,神奇!
作者: Komine (口咪哩)   2016-05-22 15:26:00
明明就有法規就有汽車道和機車道這種說法,不知道為什麼寫上汽車道機車道會有問題..
作者: h040683 (克林奶粉)   2016-05-22 15:28:00
87分不能再高 沒辦法台灣交通官員個個都無腦
作者: dividers0798 (dividers)   2016-05-22 16:22:00
樓樓上,敝人願聞其詳。高速公路汽車專行這種不算
作者: NTR5566   2016-05-22 16:30:00
某a還好嗎?
作者: king761209 (Royal)   2016-05-22 16:57:00
最根本的問題就是交通部的消極不作為只會用"因為"機車直接左轉容易發生車禍,"所以"禁止機車直接左轉,只能用智障的二段左轉;而不是去教導民眾"正確"的左轉方式再者地下道的問題,我自己是直接無視右側機車道,直接進內側快車道,至少路大條安全多了,因為有某些地方的地下機車道真的他X的窄,而且又彎彎曲曲,真的很怕騎到一半摔車 = = ,也曾經碰過警車跟在後面,也沒被開過一張罰單
作者: zxc18964 (啊宅ㄏㄏㄏ)   2016-05-22 17:54:00
推,一堆人搞不清楚樓主的意思,重點不是車種分流,而是名稱的差異,如果隨意更改車道的名稱,是否以後就可以隨意更改法規?
作者: a97634493 (UDA)   2016-05-22 18:07:00
標誌亂做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反正政府也不覺得重要
作者: yayaorz (壓壓毆啊繼)   2016-05-22 18:26:00
跟兩個四輪嘴臉爭那麼久
作者: pkcs0857 (swimming)   2016-05-22 19:40:00
好奇重機要騎哪一道?
作者: jric (ㄚ儒.盜亞)   2016-05-22 19:50:00
前面在認真什麼?這篇不是娛樂文嗎?
作者: Komine (口咪哩)   2016-05-22 19:58:00
市區道路條例的子法當中就有明文提到汽車道和機車道的設置相關規定,所以說法規上沒有汽車道和機車道這種東西似乎不正確http://tinyurl.com/htzry7x 全國法規資料庫可以看到
作者: chiono (布雷克皮)   2016-05-22 20:11:00
有些人奴性真重 如果車小就該被剝削權利 那最近阿里山遊覽車跨雙黃線過彎 撞到對向自小客 司機說的還真對阿 真不懂你們這些小車怎麼開的 看到大車來還不會讓嗎?你看看 這樣你過得去嗎?你過得去嗎?機車強制兩段左轉 不如改成汽車強制三段右轉如何 呿
作者: formoxa (formoxa)   2016-05-22 21:32:00
遺憾,那是訂定寬度就跟畫停車格是一樣的意思不是用來給你畫設行徑標誌標線的名稱
作者: Komine (口咪哩)   2016-05-22 23:10:00
原來如此,感謝樓上~
作者: wsxe2007   2016-05-23 05:35:00
車種分流當然好 但在台灣別想了
作者: jerry1019 (古密斯)   2016-05-23 06:04:00
顏色,影響頗大
作者: kevinkle (悲痛臉龐)   2016-05-23 12:10:00
樓主我支持你 有些人真的被愚民政策徹底執行了 真。愚民
作者: GORDON2037 (西風)   2016-05-23 13:03:00
推一下
作者: kia20639 (卒仔都活最久的那種)   2016-05-23 14:16:00
超想為了禁行機車去跟工務課討論....
作者: detective1 (大家來玩車吧)   2016-05-23 23:32:00
汽車道?這鐵定是某個四輪嘴臉的狗官想到的可怕的是還真的有人傻傻的接受機車專用道,都不曉得自己已經被貶成卑賤一族
作者: bai41 (bai41)   2016-05-24 14:22:00
我也支持原po 所以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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