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也有人禁行機車是這樣被開的嗎?

作者: bird33g17 (接力賽)   2016-05-07 21:26:19
第一次發文勿鞭 有問題也有閒聊 不知道標題這樣對不對
因為我是違反中華民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我先道歉
事情如下:
載人騎在內湖捷運站附近的成功路上
為了超前面外側“慢”車道 的慢車 所以切到內線 一下就回到慢車道
結果切回慢車道沒多久
有個警察 突然騎到旁邊響警鈴示意我旁邊停
我靠旁邊停下來 他就說我剛剛騎在禁行機車 要開單
之後流程就是大家都很熟悉....就是開了
http://i.imgur.com/TPprmn7.jpg
想請問大家有人禁行機車也是這樣被開的嗎?
正常情況中 禁行機車 不是只有站分隔島 或 天橋 拍照嗎!?
我其實懷疑警察到底有沒有拍到我 當下我要載人回家沒時間跟警察在爭取什麼 想請問大家
這種可以 質疑警察的舉證 提出申訴嗎?
謝謝機車版友
作者: KoinuTsai   2016-05-07 21:34:00
我不小心騎到圓環裡面快車道 剛好就看到警察在招手了…直接領一張回家
作者: LieFang (冽芳)   2016-05-07 21:54:00
真希望快把平面道路禁行機車廢除 明明機車都比汽車快
作者: shenyang (身癢抓抓)   2016-05-07 21:55:00
這種情況可以申訴吧 去調閱監視器
作者: blackkeyss (Otter)   2016-05-07 22:07:00
無限期支持車速分流取消禁行機車
作者: hprince (工口王子)   2016-05-07 22:29:00
機車族要站出來阿 不要一直被政府跟某些四輪大爺吃夠夠
作者: orice55613 (price55613)   2016-05-07 22:31:00
跟1樓情況一樣...
作者: georgewon (暗夜飛車手X)   2016-05-07 22:33:00
有些條子超缺業績,然後就在路上扮鬼嚇人~~
作者: KCKCLIN (新的開始)   2016-05-07 22:36:00
廢除頗難吧XD 一堆腦殘(包含騎二輪)覺得機車就只該在外側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5-07 22:37:00
我比較想知道到底哪些情況汽車可以開在機車優先道?
作者: TonyAsa (順騎自然)   2016-05-07 22:37:00
兩輪自己都不團結整天內鬥了..還想爭取什麼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5-07 22:38:00
汽車一直在機車優先道切來切去 都快被煩死了
作者: mars0803 (Jimmy)   2016-05-07 22:38:00
違規別想硬凹 警察身上都有錄影機的 當然申訴是你的權利有錯就是錯 還要申訴警察有沒有證據開單 明明違規是事實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6-05-07 22:53:00
拒簽不就好了嗎?? 到時候單子寄來再申訴請他們提供證據
作者: et22639643 (使用年限)   2016-05-07 23:08:00
樓上,罰單拒簽拒收也不會另行寄送罰單到你家哦,還是要自己去繳費
作者: yafx4200p (八仙果)   2016-05-07 23:12:00
禁行機車~不用拍照 就能開單
作者: mmeow (呣伊噢)   2016-05-07 23:27:00
機車「優先」道跟機車「專用」道不一樣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5-08 00:16:00
所以優先道是哪裡優先?什麼情況下汽車才可以進入優先道?
作者: Gemani (′_ゝ`)   2016-05-08 00:18:00
汽車只要想切出去就能走機車優先道機車族繼續內鬥呀,歡迎大家繼續當個守法好公民
作者: EVA96 (鍵盤親衛隊)   2016-05-08 00:21:00
之前還有高能兒叫你不要鍵盤提倡喔 XDDDDDDDDD吵架吵輸還用私信騷擾 XDDDDDDD連資訊相對開放的PTT都有這種能兒 遑論其他資訊較為封閉者
作者: mars0803 (Jimmy)   2016-05-08 01:17:00
申訴本就是你的權利了 我也不是官 違規就認份一點很難?
作者: kia20639 (卒仔都活最久的那種)   2016-05-08 03:03:00
研所三個同學都支持車種分流 我都不知道該說啥了....廢除禁行機車還有一段路要走阿
作者: scps14 (重新飛翔)   2016-05-08 03:45:00
問題是汽車就沒有要切出去,就直直地開在機車優先道上然後過一陣子又切回內側車道,然後車多又切回機車優先道
作者: tdkblur (☑☜′▽‵σ☞☂)   2016-05-08 06:25:00
就是有人被奴役慣了只要政府立的法都願意盲從 惡法非法啊
作者: bnb840522 (鼻毛)   2016-05-08 07:45:00
惡法也是法 法利賽人還是有的
作者: swjlsc (右手贏了)   2016-05-08 08:16:00
機車優先道請查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4條之1
作者: b41604w (狂風)   2016-05-08 08:35:00
惡法還是要遵守啦,違規被罰錢也只能無奈喝喝,只能等等看哪天可以改掉::>_<::
作者: mammoth1021 (史前巨獸)   2016-05-08 09:28:00
提倡車速分流所以要設最低速限的意思 怎麼想都不可能
作者: iceman0623 (拼了!)   2016-05-08 10:00:00
將「禁行機車」字樣改成「汽車優先」不就解決了?一堆無腦的政府官員
作者: forkncp (折口)   2016-05-08 12:10:00
官員又不騎機車..當然以自己(四輪?)的利益為優先
作者: yrt3168 (小士)   2016-05-08 12:13:00
軟柿子 好吃
作者: freshbox7 (小七)   2016-05-08 13:44:00
如果今天你所謂的慢車不是慢車,是違停導致你要變換道那你當然可以申訴,但若真是這樣,警察也不會開單了但今天慢車沒違規,警察又在你後面,沒什麼好申訴
作者: matrox323 (WU)   2016-05-08 16:21:00
四輪大爺擠右側2輪小老百姓QQ
作者: ciiiwa (ciiiwa)   2016-05-08 23:58:00
我覺得要是我出台南應該會被罰死大家都亂騎
作者: liyuan0204 (Li-Yuan Wang)   2016-05-10 07:20:00
買重機吧,不要再忍受台灣鳥用路環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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