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無照遭撞 對方肇逃

作者: winnie830925 ( )   2016-04-05 18:11:38
剛剛看到一個新聞
一個少年機車"無照" "逆向"跨越車道
遭對向汽車撞死 肇事者當下棄車烙跑
雖然18小時後到派出所自首但是肇逃還是不對
請問"如果沒肇逃"這樣會吃過失致死嗎
作者: KEVINTEN175 (都這樣啦...)   2016-04-05 18:17:00
都會啊,肇事逃逸是另外一條
作者: s801107 (wjs)   2016-04-05 18:17:00
孝子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4-05 18:19:00
換個方式 甲拿到捅乙 然後站在原地沒有逃逸 他還是殺人了有發現你的問題很莫名了嗎拿刀
作者: Kobelievable (Kobelievable)   2016-04-05 18:26:00
純噓台灣法律設計者 不追究主因 只追究被害者
作者: shachitw (殺氣)   2016-04-05 18:27:00
還是會先依過失致死移送,至於會不會成立又是另外一回事
作者: Kobelievable (Kobelievable)   2016-04-05 18:28:00
逆向就已經不對了 追究過失致死?台灣法律真他媽的笑話。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4-05 18:31:00
樓上看到”移送”就能高潮也真不簡單送是一定要送 會不會成立還很難說
作者: winnie830925 ( )   2016-04-05 18:33:00
問題是這樣不是很無辜嗎就像我開車停紅燈遭後車追撞他死掉
作者: Kobelievable (Kobelievable)   2016-04-05 18:33:00
看過太多有感而發而已。99.99%都會追究過失致死
作者: winnie830925 ( )   2016-04-05 18:34:00
我一樣會吃過失致死 這樣很奇怪不是嗎我根本什麼也沒做
作者: Kobelievable (Kobelievable)   2016-04-05 18:34:00
逆向本來就不對 被撞死是應該。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4-05 18:34:00
不懂你的”追究”指的是什麼 但”移送”是國家機器基本該作的事情
作者: Kobelievable (Kobelievable)   2016-04-05 18:35:00
法律上不該有任何追究的空間 尤其這種錯在先的。某W 台灣法律本來就很怪 世界數一數二的。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4-05 18:40:00
因為過失致死為非告訴乃論 且事關重大必須確實釐清 啟用公權力調查如果你指”移送調查”這個動作叫做”追究”的話……只能說是個人偏見太過了0.0原po 不是移送就有罪 移送是為了確認有沒有罪的基本起手式
作者: Kobelievable (Kobelievable)   2016-04-05 18:43:00
樓上 我是論過失致死 已定讞 的案子。逆向就已經錯在先 還有什麼資格追究合法駕駛者?笑話。
作者: koiopolo2 (K)   2016-04-05 18:49:00
肇逃基本上就一年起跳 …過失致死另外算 只要有一點點過失都有可能例如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之類的 …法官應該會看肇事責任鑑定去判斷
作者: HyDroGen2528 (IWillNeverLetUDown)   2016-04-05 18:59:00
新聞還真的播孝子 幹 孝子都有車關 吃對向應該是開車的衰小
作者: berserker110   2016-04-05 20:05:00
逆向被撞有什麼好說的,孝子又如何出車禍每個都成孝子了。
作者: yap010477 (ccBlue)   2016-04-06 02:06:00
被撞?不是自己滑出去撞的嗎?駕駛可憐 不過應該是酒駕才逃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