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初收到了兩張超速罰單
一直沒去細想此事
剛剛網路上爬了有關連續舉發的相關銷單狀況
"違規地點相距六公里以上、違規時間相隔六分鐘或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上,得連續舉發"
以下都是西往東
罰單一:市民大道東寧路口 103/10/19 12:19 超速20公里以內 1200元
罰單二:市民大道七段188號旁 103/10/19 12:24 超速20-40公里 1400元
兩張罰單的時間剛好在5分鐘 距離沒超過6公里
但兩張罰單的價位不同
所以兩張還是都要繳嗎?
申訴銷單不知道會不會過?
感恩各位大德回答了~
補個幹點 1400哪張只超過了1公里就多了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