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剛剛要停車到路邊的機車格時,
因為在邊找車位,
a到一台車的後牌土除部份,
然後也有倒車,
扶起來後,
主要是後照鏡背面的殼破了
其他部份外觀看起來無大礙
問了附近店家,也找不到車主
所以只好留紙條跟電話在前置物箱
想請問這樣處理ok嗎?
謝謝!
作者: commutative (ERasER) 2014-10-30 11:35:00
等電話吧!肯負責就值得鼓勵,後續再看雙方認知。
作者:
jansan (阿呆喵)
2014-10-30 11:37:00肯負責 讚
作者:
d78965 (囧龍)
2014-10-30 12:06:00警察應該不會處理這種民事案件,除非你是故意毀損
作者:
M1006 (M1006)
2014-10-30 13:50:00剛好而已 不然到時肇逃被抓你會賠更多
作者:
kroutony (bingbing)
2014-10-30 15:24:00這不算交通事故吧?
作者:
cashliu (QQ)
2014-10-30 15:26:00負責給推,通常人是開溜
作者:
kroutony (bingbing)
2014-10-30 15:26:00哪來肇逃
作者:
d78965 (囧龍)
2014-10-30 15:59:00停車弄到人家車,根本不成案了還肇逃…
作者:
HeroFun (Hero)
2014-10-30 16:22:00紙條上必須明確註明你弄到的車車牌 弄傷哪邊 什麼時候弄 另外還要拍照存證以求自保看過朋友也是刮花人車一小條也留紙條,結果對方開另一台車出來叫朋友賠 百口莫辯!
作者:
kroutony (bingbing)
2014-10-30 16:47:00不是他刮花的有什麼好賠
作者:
chxptt (金城武)
2014-10-30 21:30:00但是我車子有被弄倒油箱破掉的經驗 告毀損 也追到那個烙跑的
作者:
cpt0116 (PerryQPT)
2014-11-01 03:43:00這樣已經算很好了吧=_= 我有朋友後照鏡被弄斷還被對方塞在車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