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機車車牌掉漆怎辦

作者: WhatsLong (滑齒龍)   2014-09-28 01:42:23
※ 引述《coolki (coolki)》之銘言:
: 各位好
: 我的機車是十幾年的老車
: 之前停在外面日曬雨淋
: 所以車牌黑色的部份已經落漆了
: 怕在路上被開單
: 想請問一下 要如何更換呢
: 上網查到 可以請車行烤漆?
: 但似乎不是合法的
: 如果去監理站 是要去換新車牌嗎? 大概要多少錢呢
請問關於車牌掉漆後
自行補強(烤漆等等)是否違法?
我google到這篇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0628/32619175/
不可自行噴漆上色
台北縣警局交通大隊副大隊長鄭永裕提醒說,部分民眾因為車牌號碼掉漆,而自行噴漆上
色,或是自製新車牌來規避罰則,都屬違法行為,有可能被處兩千四百元到四千八百元不
等罰款,甚至涉及刑責。
鄭永裕強調,唯一的方式就是到監理單位辦理車牌註銷重領,換新車牌,連同驗車在內費
用約五百元,因少數民眾會心存僥倖不換車牌,所以警員查獲都直接開罰,並要求申請換
領牌照。
但是文裡提到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
內容根本沒規定不行啊
汽車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四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並
責令申請換領牌照或改正:
一、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
二、塗改客、貨車身標明之載客人數、載重量、總重量或總聯結重量,與原核定數量不符。
三、引擎號碼或車身號碼,與原登記位置或模型不符。
補充一下
第3條有提到這裡指的汽車有包含機車
八、車輛: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車)、慢車及其他行駛於
道路之動力車輛。
所以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來看
只要沒有導致不能辨認其牌號
車牌掉漆後 使用者要自行補強根本沒有違反任何法規囉?
作者: TokyoHard (東京難)   2014-09-28 01:44:00
有遇過掉漆,條伯叫我自己回去塗
作者: RubyRed (摳絲恰)   2014-09-28 01:46:00
應該是文中"變造"這詞解釋吧!?
作者: kusorock (心情好煩)   2014-09-28 01:58:00
我怎麼記得我之前看到的新聞是可以的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09-28 02:02:00
新聞沒有亂寫 是你自己亂上色才會誤解企圖規避罰則才是違法行為 並不是上色就是違法只要車牌足以辨識基本上就不會有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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