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故意的!駕車上路 高速衝撞陌生婦

作者: Martie (馬提)   2014-09-21 04:33:52
台中市清水區驚傳一起故意駕車撞死人案件,李姓男子(40歲)昨天駕駛小貨車,以超過
70公里的車速,從中線車道跨向外側車道,從後方追撞在一名騎機車婦人,曹姓婦人(58
歲)慘死貨車右前輪下。警方追查,李嫌和婦人根本不相識,李嫌卻駕車高速從後方追撞
婦人,明顯故意肇事,今天依照殺人罪送辦他。
警方調查,李姓男子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是轄區內的毒品人口,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
他落網後胡言亂語,直言那名婦人禽獸不如等等。
警方調查,貨車從後方撞擊機車,婦人慘遭撞飛約70公尺左右,機車則距離撞擊點100公
尺,警方到場時,婦人已奄奄一息。目擊者說,當時該部小貨車車速非常快,很快就超過
我的車,突然眼前一團煙霧,不久看到一輛機車,好似從小貨車上滾下來,當時根本不知
道是撞到人。
警方調查,李嫌在本月十七日因精神發作,在家中摔東西,被強制就醫送往梧棲童醫院,
十八日出院,十九日就出狀況。檢察官聲請羈押,但法官駁回,僅限制住居。(蕭夙眉/
台中報導)
來源:蘋果即時新聞 http://ppt.cc/wUMU
這年頭好好騎在路上也會被神經病撞死......
撞死人還只限制住居
節錄另一家媒體的新聞稿:李男被逮捕時胡言亂語,還稱自己撞到「畜牲」
常有版友說機車要有防衛性駕駛觀念,不才想請教這種如何防衛性駕駛?
還是只能乖乖被神經病撞死?
作者: cool2264 (無盡的華爾滋)   2014-09-21 05:46:00
這問題白問啊 ,鄭捷拿刀戳人就算是高手也擋不住呀何況是被高速衝撞
作者: a444498 (熱血)   2014-09-21 06:02:00
不要無限上綱防衛性駕駛好嗎 還是有觀念就永遠不會發生意外 這跟天災沒什麼不同阿
作者: Silywuns (西里吾斯)   2014-09-21 08:38:00
你不要騎在車前面啊,就不會被撞了.
作者: chitai7101 (阿糰)   2014-09-21 09:09:00
從前面來的都不一定閃得掉 何況是從後面來的
作者: sai1268 (....)   2014-09-21 09:39:00
這跟在路上被掉下來的樹枝砸到一樣,跟防禦性駕駛根本無關
作者: GF (謝謝妳 40D)   2014-09-21 09:41:00
趁這機會問一下 這種人會有駕照嗎? 領有重度或是中度 輕度身心障礙手冊的人 可以去考照嗎? 話說我曾經被中度的撞過.....
作者: neo718 (The 3rd Birthday)   2014-09-21 09:45:00
新聞中那位李姓男子當事人如果是先考到駕照,之後才領取身心障礙手冊(不管輕中重度),都無法取消駕照.
作者: dahIia (不打擾是我的溫柔)   2014-09-21 10:43:00
李姓男子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 合法殺人症候群
作者: hsu09952130 (hsu09952130)   2014-09-21 10:46:00
這種有精神疾病就算沒有駕照還是會開車上路..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4-09-21 11:05:00
申請羈押但法官駁回
作者: lsj168 (Faco)   2014-09-21 11:08:00
說真的,在碰到這種狀況,只能說....衰啊~
作者: ofkofk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2014-09-21 11:19:00
拜託一下,羈押與否不是看情節嚴重程度好嗎...
作者: EVA96 (鍵盤親衛隊)   2014-09-21 12:01:00
如果看到他行進路線詭異就要閃遠點了但從後面來的話 那真的沒救
作者: yrt3168 (小士)   2014-09-21 12:08:00
這感覺有盲點 而且以後駕照也不用換如果還需要換的話 可以用換駕照的時候檢驗是否精神疾病但現在不用 也就是說 精神疾病不定時炸彈可上路...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4-09-21 12:14:00
台灣非常講人權的,但是下一個被害者的人權誰顧?
作者: dahIia (不打擾是我的溫柔)   2014-09-21 12:40:00
恐龍法官只在意合法殺人症候群患者的人權啦被合法殺掉的受害者人權咧 就放惦惦
作者: ajan007 (阿正)   2014-09-21 12:57:00
臺灣真的很講求加害者的人權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09-21 13:36:00
因為死人是沒有人權的...
作者: destroyfire (毀滅蒼炎)   2014-09-21 14:16:00
只有隨時看後照鏡這種方法
作者: gkkcast (白目臭宅羊 O.O)   2014-09-21 14:59:00
就案件就算一直看,還是很有機會被撞...
作者: boafans (包子不理狗)   2014-09-21 15:35:00
這根本就突發狀況 能預知不就變成先知 就跟走在路上突然身邊的路人撞一下一樣 請問該如何防衛
作者: brainpowered (站在巨人的鍵盤上)   2014-09-21 16:02:00
有精神疾病就IMBA了
作者: YJM1106 (YM)   2014-09-21 18:01:00
有精神病的人,常常會自殺死掉 受害者家屬可以考慮這點
作者: lolen (很久沒練琴了 嗯)   2014-09-21 21:00:00
有沒有駕照都沒差啊,有病的人造樣開車當移動凶器
作者: georgewon (暗夜飛車手X)   2014-09-22 16:24:00
所以以後只要是精神病患就可以無罪囉??!Motherfuc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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