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各國酒駕處罰:還是嚴有效

作者: uggla (~我是毒蠍子~)   2014-05-29 15:52:02
國外處罰酒駕
個人最喜歡這三個
東歐三小國 的酒駕標示牌照
挪威的特殊法規 20年 每年有一個月的監獄體驗營
澳洲的是個人大頭貼會上報 不過出初犯只罰10美金
美國對酒後駕車的駕駛員進行心理感化,即把肇事者押到醫院去幹一段時間看護工作,專
門照料那些住院的事故受害者,效果很好。
加州向來則對酒後駕駛的駕駛員讓其「參觀」停屍房,讓他們看車禍中的死亡者,解剖
這些屍體時也強迫他們在場,這一懲罰很有效。
洛杉磯對酒後開車的駕駛員,除受罰外,還要花費數百美元在車內安裝一種電子裝置,只
要車內有酒味,車就發動不起來。還規定,這些受罰的駕駛員不得駕駛沒有這種裝置的汽
車,否則,將剝奪其駕駛汽車的權利。
加州規定,如果酒醉駕駛並在10年內重犯,可以處以最高1萬美元的罰金,並吊銷駕照一
年以上;只要檢驗證據達到規定血液酒精含量基準值以上即為該犯罪成立,或者依據警察
對當事人的外觀行為表現之證詞,亦可判決有罪。
加拿大 政府通過了一項法令,規定凡酒後開車者,罰款1470美元、監禁6個月,造成人身
傷害的監禁10年,造成死亡的監禁14年。
俄羅斯 規定駕駛員酒後行車或在行車過程中飲酒如系初犯取消1-3年駕駛車輛資格;如系
重犯,則會受到3-5年不許開車的處罰。對於那些因飲酒造成交通事故的駕駛員,分別給
予判刑10年以內、罰款、吊銷行車執、剝奪終身駕車權利等處分
立陶宛、愛沙尼亞、拉脫維亞 作為懲罰酒後開車的一種手段,發給被拘留過的這類駕駛
員以特殊汽車牌號。與普通號牌惟一不同的是特殊號牌都以字母「O」開頭。遇到帶這種
號牌的汽車,行人「敬而遠之」,警察嚴加監督,很能觸動酒後駕車者的思想
馬來西亞 把酒後開車者的妻子同他一起拘留,並令其妻子徹夜「教育」丈夫,
罰款800美元或坐牢半年;如果第二次酒後開車被抓,則罰款4000美元或坐牢1年。
法國 對酒後駕車的駕駛員罰款2000-30000法郎,監禁2個月至2年,乃至沒收汽車。
土耳其 對酒後開車的駕駛員的處理,有罰款300里拉、監禁6個月及取消3個月的駕駛資格

澳大利亞 對醉酒駕駛員,如系初犯,罰款10美元;如果重犯,要判10年有期徒刑。除判
刑外,把駕駛員的姓名登在報紙上的「酒醉與入獄」的大標題下示眾,促其反省。從2009
年4月出台一項新的法律:駕車者體內酒精含量如超過0.1毫克將被當場吊銷駕駛執照。
南非 對酒後駕車者,處罰特別嚴厲,如系初犯,罰款10萬美元,以此作為教訓;若是重
犯,要判處10年有期徒刑。
芬蘭 政府設有一年自動坐牢期,違章駕駛員要被送去「自動坐牢」。駕駛員體內酒精含
量超過150mg/100mL者,將被關押2年。
巴西 酒後駕車,最高罰款820美元,並有被判3年監禁的危險。
德國 德國酒後駕車依體內酒精濃度之高低,適用於不同的法律。血液中酒精濃度低於
0.08%的正常駕駛者不予處罰;介於0.08%-0.11%則視為行政犯,處 500馬克以下罰金;血
液中酒精濃度在0.11%以上的駕駛者,或雖未達此酒精濃度但有具體危險行為,依德國刑
法規定又分為抽像危險犯與具體危險犯兩類。分別處1年以下自由刑或罰金與處5年以下自
由刑或罰金。
比利時 當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過規定的,罰款6000-60000比郎,或被禁15天至6個
月,還會被吊銷駕駛執照5年。
日本 當駕駛員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05%時要判2年以下勞役,罰款5萬日元,吊銷駕駛執
照,同時追究向駕駛員提供酒者的責任。醉酒開車兩次以上要處6個月的徒刑,違章者被
關在特殊的監獄裡,令其盤腿靜坐反思,檢討自己的錯誤。
意大利 對酒後開車者,將處以很重的罰款,並監禁6個月。
挪威 酒後駕車系初犯者,處21天拘留,沒收駕駛證3年;重犯者,處60天監禁、3300美元
罰款。還有一條特別的法規,准許法官判醉酒駕駛員每年入獄1個月;若繼續違反,則時
間持續20年。儘管醉酒駕車的駕駛員入獄的實際時間加起來還不到兩年,但卻使其心驚膽
戰,時刻提高警惕,不再酒後駕車。否則,在未來20年裡,就會受年年監禁之苦的煎熬
瑞典 酒後開車,會被送入復原中心改過自新至少30天;若體內酒精含量超過50mg/100mL
,則被吊銷駕駛執照1-12個月;若超過150mg/100mL,則被吊銷1-3年。
新加坡 任何人在酒精或藥物影響下,不能正確控制車輛而駕駛,或意圖駕駛機動車輛者,
處6個月以下徒刑或1000-5000新元罰金;再犯或連續犯,處12個月以下徒刑並處
3000-10000新元罰金。任何人在酒精或藥物影響下,不能正確控制車輛而有可能駕駛車輛
但尚未駕駛者,處3個月以下徒刑或500-2000新元罰金;再犯或連續犯,處6個月以下徒刑
並處1000-5000新元罰金
作者: guithawk (阿鷹)   2014-05-29 16:06:00
我覺得日本挺好的
作者: Syd (Wish you were here)   2014-05-29 16:28:00
挪威那個嚇阻效果應該不錯
作者: Like5566Like (㊣ 永遠的5566 ㊣)   2014-05-29 16:30:00
某島:口頭警告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4-05-29 16:57:00
有用資訊,臺灣判勞役會比較有用
作者: catpig0420 (豬寶寶)   2014-05-29 16:58:00
有些國家是罪犯執政,當然要鬆啊..
作者: RZSR (RZSR)   2014-05-29 17:05:00
官員表示:罰太重,廠商要怎麼請我去鬆一下呢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14-05-29 17:07:00
罰則太重的問題在於...酒後開車被抓的很多惹不起真的吃不下來要罰還得了...
作者: arm370x (這年頭不能什麼都三倍速)   2014-05-29 17:16:00
我覺得罰酒駕要去姦浴幫重刑犯打槍還不錯
作者: georgewon (暗夜飛車手X)   2014-05-29 17:24:00
紅明顯!鬼島不是最愛效仿其他國家嗎?!為啥酒駕懲處不效仿?!
作者: Gunslinger (串燒)   2014-05-29 17:54:00
某島:強迫參觀大體不人道(下略三百字
作者: shamalu   2014-05-29 18:02:00
馬來西亞那是怎麼回事?~.~||| 老婆蠻雖的
作者: Gunslinger (串燒)   2014-05-29 18:09:00
利用家庭的壓力來迫使駕駛者不酒駕
作者: ACRM2929 (司馬娘)   2014-05-29 18:51:00
這時候就會很懂得說甚麼人權考量阿之類的屁話
作者: palkey (過路人)   2014-05-29 20:35:00
隨便一國都比臺灣嚴格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4-05-29 20:54:00
台灣最大的問題在執行面,法規定的倒還好
作者: bill19911026 (海線金城武)   2014-05-29 20:54:00
我怎麼記得日本是罰50萬日幣
作者: ck940560 (しけ)   2014-05-30 18:55:00
其實警察也很愛抓酒駕,對考績幫助很大……只是怎麼抓就是會有人想偷雞
作者: TonyAsa (順騎自然)   2014-05-31 02:14:00
每個都比台灣有效,只罰錢根本不痛不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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