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再免考照、免稅費?電動自行車擬領牌才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7-08-02 00:04:26
不再免考照、免稅費?電動自行車擬領牌才能上路
2017-08-01 23:27聯合報 記者劉明岩╱即時報導
電動自行車因歸列慢車,免考照、免稅費,因而大行其道,尤其是外籍移工成了消費主力
,卻因違規罰額甚低,及被改裝提升速限,極易肇事,但目前卻沒有主管機關,成了交通
安全的隱憂,交通部正研擬修法,規定必須在領牌後,才得上路,還要戴安全帽 。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隊指出,電動自行車是指經過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動力來源,最高
時速為25公里,具備免考駕照、免掛車牌、免牌照稅與燃料稅、電費成本低廉等優點,一
般只要2兩萬元上下就買得到,相對於一般機車動輒6、7萬元,便宜又方便。
在彰化市經營電動自行車專賣店的越南籍范金東說,店內的電動自行車有兩類,一種是比
較輕型又可腳踩的電動腳踏車,價位約在1萬5000元到1萬9000元,在充電8小時後,可行
駛里程35公里;另一種外型像機車的電動自行車,則約2萬1000元到3萬3000元,充飽電行
駛里程可到50到60公里,兩種型式電動自行車 均使用一般的110伏特電壓。
不過,交通隊組長蕭汝上表示,電動自行車屬於慢車,像闖紅燈等交通違規,依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都是採最低罰的300到600元,未戴安全帽甚至雙載都沒有處罰規定,且因免
考照,如果不諳交通規則或技術未純熟,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加上電動車無聲無息,更增
添危險性。以彰化縣為例,前年電動自行車車禍造成3人死亡 、201人受傷,去年也有1人
死亡、199人受傷。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因電動機車歸列慢車,如果行駛快車道肇事,因為沒有路權,必須
負較大責任;電動自行車唯一有重罰規定,是因採動力機械,酒駕標準比照一般機車,呼
氣值超過0.25,必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罰額3萬元以上。
警方指出,電動自行車出廠時要經過商檢局審驗通過,隨後就沒有具體管理規範,像依規
定,電動自行車的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但部分機車店或者網路都能協助改裝,時速往往
超過4、50公里,與一般電動機車無異,而電動自行車審驗時是一人座,但在街頭卻是常
見設有後座,也沒有單位在管,任由橫行無阻。
為解決電動自行車的亂象,交通部正研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訂草案,日前向縣市政
府派代表提出說明,認為電動自行車確實有加強管理必要,將明定電動自行車應規定登記
、領用、懸掛牌照後,始得上路,且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應依規定戴安全帽,如有違反相關
規定,施予處罰。
至於,電動自行車登記領牌,交通部認為應由地方政府管理,但依目前電動自行車紛亂的
現象,地方政府視為燙手山芋,仍有討論的空間。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2618116
作者: StormyScream (活像個孤獨患者)   2017-08-02 09:02:00
台灣假道學的立法者多 真的該立法修法卻不當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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