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肥宅彰化百K...失敗..T.T

作者: scar8520 (偽東邪)   2016-04-18 20:38:42
原文刪除,僅回覆路權申請問題,
任何占用道路舉辦活動均需向路權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提出聲請也並非僅是報備而已,直接貼出交警隊的回覆:
說明:為維護大眾通行權益,請各民間團體於辦理文教藝術、體育競技、育樂休閒、慈善
公益、生活新知及民俗節慶等各項活動,須使用道路單向或雙向全線封閉或活動期間2日
以上者,請向路權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後,於辦理活動30日前,將相關交通維護計畫送本縣
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審查;另於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核准辦理後,應於活動使用路線
上各交通要道、路口派遣工作人員執行交通疏導 管制,以維持交通安全及順暢。 本縣道
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特別呼籲:「活動地點之選擇,應避免於主要幹道舉行,可優先考量
於自行車道或河濱公園等出入口完全(或部分)控制之道路,以維護參與活動民眾交通安全
與降低對其他用路人交通衝擊及兼顧用路人權益、安全」。
怎會有人認為這種活動沒有提出申請?
另外陪騎說是路過,摸摸自己良心想想,真的是路過嗎?
額外多出計劃內的參與人數,可是會造成主辦單位的困擾,
且就算不拿補給,交管呢?義交或是志工有些可是主辦花錢請來的。
別再說陪騎還好啦這種論點囉啦~~~~
作者: Lancelot5566 (lancelot)   2016-04-18 20:47:00
PUSH~樓上,我們同梯出發的~
作者: z665575583yl (CongoBraGod)   2016-04-18 21:37:00
陪騎還好啦
作者: loserfatotak (家裡蹲魯肥宅(T^T))   2016-04-18 22:21:00
所以只要有活動其他人不能騎同條路線是嗎當然混入會場和衝去終點臉皮厚的不會做環花東不知有沒有這一條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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